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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立医院临床医务制度三甲评审复评审修订版资料目录:诊断证明、病假证明管理制度保健与临床人员轮岗制度急诊与合作基层医疗机构、协作的三级医疗机构建立的急诊转接服务机制类别全院制度一医疗质量管理编号Y1Z1G1-1-052名称诊断证明、病假证明管理制度生效日期今年-O1-O1制定单位医务科、门诊部修订日期今年-12-21版本第6版一制定目的规范医疗证明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二适用范围全院三主要内容1诊断、病假证明开具要求1.1 医师严格按照病情如实填写诊断(病假)证明,证明内容必须有客观依据并记录在病历上。1.2 医师不得跨专业开具诊断(病假)证明,对诊断不明确的疾病不可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不得开人
2、情假条;不得模仿他人签字。13疾病诊断证明上不得附加劳动力鉴定、治疗医嘱、费用预算或康复建议等与疾病诊断无关的表述。14诊断证明必须由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字,非本院医师开写的病休证明和诊断证明,不予盖章。2病休时间:1. 1急诊不超过3天,一般疾病休息不超过7天,特殊病种按有关规定执行。2. 2严重的慢性疾病一般控制在1个月以内。3. 3补开病假证明,按原假条时间补开,并注明“补开”。3特殊情况诊断证明3.1 涉及司法办案需要,应接到公检法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执法单位的介绍信方可出具诊断证明C32涉及病退、意外事故、伤害、保险索赔等诊断证明,应接到有关部门介绍信方可出诊断证明。4. 3涉及计划
3、生育的相关证明,由本院指定的计划生育相关专业组(妇科、产科、生殖医学科)科主任签名方可生效。4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须到便捷通道/住院处审核、登记、盖章后生效。5因医务人员工作原因导致归档病历书写失误且不适宜修改病历情况下开立的诊断证明、病假,但诊断证明、病假与病历冲突时,由当事医务人员书写书面证明信,提交科主任核实签字后上报医务科备案批准。因患方自身原因造成上述情况的,不予开立任何证明。类别全院制度一医疗质量管理编号Y1Z1G1-1-053名称保健与临床人员轮岗制度生效日期今年-C1-O1制定单位医务科、保健科、人力资源部制订日期今年-12-21版本第6版-制定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更好的服务患
4、者,确保病人安全。二适用范围全院保健与临床医务人员三主要内容1本院妇幼保健业务人员实行岗位轮岗制度,相关人员需严格按医院规定及安排进行。2辖区群体保健管理人员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均需在部内相互轮岗。3具体轮岗时间及轮岗人员有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协调商定,报医务科及保健部备案统一管理。4轮岗人员由所到科室负责考勤、考核,每次轮岗结束后要写工作小结,由所在科室写出考核鉴定意见,交主管部门(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和医务科、保健科存档备案,作为人才培养和晋级晋升的依据。5除正在孕产期、哺乳期、病伤休养的人员外,原则上每位妇
5、幼保健业务人员都需要参加轮岗,因故不能参与轮岗的须向相关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递交申请。6轮岗期间能独立值班的医师按医院规定兑现同等待遇。类别全院制度一医疗质量管理编号Y1Z1G1-1-054名称急诊与合作基层医疗机构、协作的三级医疗机构建立的急诊转接服务机制生效日期今年-C1TH制定单位医务科修订日期今年-12-21版本第1版一制定目的保障全市孕产妇、儿童、新生儿健康与安全0二适用范围专科联盟单位、区级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孕产妇、儿童、新生儿病例C三具体内容1转接程序:急诊科接收转诊电话,询问并记录转诊患者数量、一般情况、初步诊断及大概到达我院的时间,以便我院急诊科做好
6、相应准备工作,如需开通绿色通道需报告总值班室、医务科及相关科室做好准备,并告知相关急诊医师及护士,当班医师及护士做好接诊准备C如遇专科性强的危重病人,应请示医务科或分管院领导,请专科医生一起前往出诊。接到病人应仔细评估病情,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不稳定时暂时不予转诊,给予基层医疗单位技术指导及支持,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运。对基层医疗单位介绍的非急症患者开展电话预约挂号服务C2转接条件2.1 专科联盟单位、区级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孕产妇、儿童、新生儿病例;2.2 疾病诊治超出该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C3应急处置管理3.1 应急办加强培训及管理,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转接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32院总值班或医务科及时协调相关科室参与应急处置,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做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入方及被转者满意。3.3转接流程:见附件。附:转诊流程转接流程做好接诊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