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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1、 在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中医护理质量管理工作。2、 负责制定全院中医护理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质量标准和考核方案。3、 审议护理部制度的有关中医护理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方案,依据质量标准对全院中医护理工作质量实施检查、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4、负责全院各级护理人员的中医护理质量与安全教育。5、 对全院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意见。6、 讨论提出全院护理工作中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7、 定期召开护理质量委员会会议,讨论现阶段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8、 每年定期对中医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
2、效果评价,及时修订和完善。9、 定期对全院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讨论、分析。提出整改意见与防范措施。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 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在分管领导与护理部主任的指导下,设主任1名,成员若干名。由医院护理部副主任任主任;由临床科室护士长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任成员。2、 委员会成员因工作调动、变更,应在十五日内下发人员调整通知。3、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护理部,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向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报告有关工作。4、 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管理委员会成员应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安排参加会议。会议形成决议、决定应有委员会2/3以上成员参加方为有效。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集开会或以书面形式决定有关事宜。5、 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负责主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召集并提供会务资料,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办公室成员负责起草会议决议、决定。6、 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须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护理部,然后由院领导例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