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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电力负荷管理奖补资金方案按照XX市能源电力保供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电力负荷管理能力和迎峰度夏(冬)等特殊时段的电力保障水平,特设立XX县电力负荷管理奖补资金,旨在引导鼓励更多工商企业、负荷集成商等可调节负荷用户积极参与电力保供工作,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能源要素支撑。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XX电力供应形势近年来,XX年度用电负荷已形成夏冬两季双高峰的形势,但,XX用电负荷呈现工业负荷占比低、空调负荷高位运行、新能源装机容量大的特征,夏(冬)季日最高负荷多出现在晚峰时段(19点-20点),与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出力异步,主要区外来电调峰,易造成阶段性负荷供应不足。
2、2023年XX全社会用电量30.38亿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17.02亿千瓦时,冬夏最高负荷分别出现在12月17日和8月13日,分别为52.50万千瓦和64.59万千瓦,电力供应持续紧张。预计2023年全省电力供应将延续“夏冬季硬缺口,春秋季紧平衡、局部时段小幅缺口”状态,电力供需形势依然严峻。二、总体目标设立县电力负荷管理奖补资金,鼓励电力用户在电力供应紧张时,积极参与电力负荷管理,主动调整生产和用电模式,平滑高峰时段用电负荷,持续做好产业链供应链用电保障,全力实现电力供应保经济增长、保社会稳定、保民生用电、保电网安全的“四保”目标。三、奖补范围电力负荷管理奖补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经省发展改革委、
3、省电力公司核准的有效参与响应用户(年度电力负荷需求响应时段为:夏季7月-8月,冬季12月-次年1月)。四、奖补方法由县财政每年安排年度奖补资金总额50万元。当全省采取电力负荷管理措施后,其中,45万元根据用户当年实际响应需求负荷数占全县响应需求负荷总数比例,按照占比进行奖补;余下5万元用于奖补全年均有效参与需求响应的用户,根据实际用户数平均分配,若全县无此类用户,则继续用于奖补有效参与响应用户。如当年全省未采取电力负荷管理措施,则年底集中退还县级财政,不滚动至下一年。五、结算方式奖补资金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安排使用,每年度奖补资金由县发改委编制预算方案,报县财政拨付。年度奖补对象和金额由县供电公
4、司审核、发改委确认,并通过县政府和供电公司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奖补资金由县发改委在一个月内拨至用户账户。当年度奖补资金的审核、确认及公示工作,须在次年4月底前完成。六、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县能源保供协调小组要加强对具体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电力负荷管理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落实到位。2强化监督管理。有关部门要强化对奖补资金的审核、确认、拨付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管理要求和规范程序开展工作,及时向社会公示奖补情况,并接受监督审计。3加大政策宣贯。各镇(区)、部门要持续加强需求响应的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所辖、所属企业应知尽知政策,鼓励引导更多用户参与,促进电网负荷互济和用电平衡能力提升,营造社会责任共担的良好氛围。七、其他说明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全省电力负荷管理政策和要求有变动,方案将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