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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云道监字20140106号项目名称: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8X15000KVA金属硅冶炼(3#炉)项目建设单位: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云南道达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1.前言12、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保要求回顾22.1 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22.2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22.3 对1#、2#、4#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回顾42.4 环保要求的回顾63、验收监测依据74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74.1 全厂工程建设概况74.2 生产工艺简介94.3 环保设施和相应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状况115 .环评对策措施、批复要求及执行情况125.1 环境影响评价意见1
2、25.2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125.3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对策措施及执行情况126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176.1 排放标准176.2 环境质量标准186.3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186.4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97 .验收监测范围198 .验收监测内容、监测结果及评价198.1 监测期间工况198.2 废水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208.3 废气排放监测结果及评价238.4 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298.5 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308.6 环境敏感点大气监测结果及评价308.7 污染物排放总量319 .公众意见调查339.1 调查的目的339.2 调查方法339.3 调查范围和内容339.4 公众意
3、见调查结果及分析3310 .环境管理检查3710.1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3710.2 环保治理设施落实情况3710.3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情况3810.4 环保机构的设置及环境管理制度的制定3810.5 环保设施运行检查及维护情况3910.6 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和利用情况3910.7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制定3910.8 环保投资40I1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411.1 1验收监测、调查结论411.2 2环境管理检查结论431.3 3验收总结论43114对策措施及建议4312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4313 .监测点布置示意图43附件:1、德宏
4、州环境保护局德环审【2011】9号关于对潞西市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8X15000KVA金属硅冶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2、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德环发20124号)关于同意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2号(现3号)电炉生产线进行试生产的批复3、2014年5月20日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德环监(2014)74号)关于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重新启动3号炉生产请示的批复4、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5331030029)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6、云南道达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测报告20140106号7、云南道达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和计量
5、认证证1前言随着世界工业现代化的不断发展,以及硅工业生产的日益成熟和国际国内市场的不断扩大,特别是汽车、电子工业的迅速发展,对金属硅的需求量也在稳步的增加。潞西境内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特别是硅石储量很丰富,硅石色泽洁白晶莹,SiOz平均含量在99.5%以上,这为生产高纯金属硅提供了重要的资源保障。潞西市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在潞西市风平镇弄相新村建设8X15000KVA金属硅冶炼生产线,年产金属硅4.38万吨,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除尘设施。潞西市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2011年4月取得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芒市永隆铁合金
6、有限公司815000KVA金属硅冶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德环审(2011)9号)。项目于2009年4月开工建设,一期工程公司先投入4义15000KVA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185.04亩,项目总投资2511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7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3.45%,其中1号、2号、3号、4号金属硅冶炼炉已投资3420万元,环保除尘设备已投资1858.9万元。项目相继于2011年8月1日和2011年12月30日,1、2号电炉金属硅冶炼项目投入试生产,2012年5月18日3、4号硅冶炼炉再次投入试生产,并于2013年7月1、2、4号硅冶炼炉通过德宏州环境保护局的验收。3号炉在此期间由于故
7、障原因,一直处于停产,未能竣工验收,直至2014年8月复产。受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的委托,云南道达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并于2014年7月22日派技术人员对其环保竣工验收监测现场进行了踏勘、收资,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了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1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有关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815000KVA金属硅冶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德环审(2011)9号)的批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在现场勘查的基
8、础上,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14年8月11-16日,云南道达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3号炉工程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及环境管理检查,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技术依据。2、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保要求回顾2.1 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拟建厂址选在风平镇弄相新西北面约1公里外的丘陵地带(旁边为永鑫硅厂),该厂址由潞西市组织环保、土地、城建、林业、水利、工业园等相关部门及领导所选而定,且符合潞西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4-2023)工业用地布局的要求。项目拟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
9、采取设计和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治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且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产生的工业固废可最大化地得到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现有环境的使用功能。建设项目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但项目的建设满足机场净空要求Q另外建设项目从设计、施工和运营均考虑了机制炭替代木炭的技术,为潞西市机制炭替代木炭的技术试验推广单位,从对生态保护的角度有着广泛而深远的意义。因此,本评价认为该项目在完善和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是可行的。2.2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潞西市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815000KVA金属硅冶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德环审201
10、19号),批复主要意见如下:2.2.1加强对施工期各扬尘的防治,每天定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运输车辆须加盖篷布减少洒落;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必须集堆放,并设置挡墙和排水设施,禁止随意堆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噪声较大的作业安排在白天施工。2.2.2加强对施工期建筑施工废水的处理,施工废水必须经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和洒水降尘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沉淀池消毒后用于绿化和洒水降尘。2.2.3该项目建设要严格按报告书的要求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烟尘污染治理必须达标排放并规范排污口。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2011年2月15日第9期会议纪要,该项目必须对除尘系统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2.2.4根据潞
11、西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潞西市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新建815000KVA金属硅冶炼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的批复(潞环复(2009)11号)文件,同意潞西市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新建8X15000KVA金属硅冶炼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02排放总量160ta0该项目产生的二氧化硫必须控制在160吨内;如达不到要求的,应安装脱硫设施。2.2.5项目必须建立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系统。该项目应修建处理规模不得小于6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修建不小于120m3的污水调节缓冲池。运营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方可排放。运营期项目生产产
12、生的废水、原料清洗、化验、厂区道路及车辆冲洗废水必须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并修建相应的事故应急池,避免检修水泵时发生废水外排的现象,并按照环评的要求修建原料清洗的沉淀池。2.2.6该项目必须合理布置声源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音器、减振和利用厂房、绿化带进行隔声;项目产生的噪声必须达到(GB123482008)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噪声限值的要求。2.2.7该项目电冶炼炉产生的烟气必须经“表冷器+旋风除尘器+高温布袋除尘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方可经40M高的排气筒排放;产品破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13、项目产生的TSP和S02的小时浓度必须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后,方可排放,并加强对无组织产尘点的控制,出炉烟气必须使用集气罩收集后引入电炉除尘系统。2.2.8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堆放。该厂必须修建堆放硅粉的场地,不得随意堆放并造成二次污染,并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1类场的要求进行管理。2.2.9该项目业主必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生产废水、废气和危险固废的管理。2.3对1#、2#、4#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回顾2.3.1项目基本情况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8X15000KVA金属硅冶炼项目位于
14、芒市风平镇弄相新村,新征土地185亩。该项目项目目前已建成4台15000KVA的工业硅生产线,由备料、电炉熔炼、浇铸、产品破碎包装、烟气净化处理等工序组成;设计采用半封闭矮烟罩式三相矿热电炉,选用优质石英石作为工业硅生产的原料,用低灰分的含碳材料作为还原剂,4台炉子选用布袋除尘系统进烟气治理;1号、2号、4号炉正在生产,3号炉停产检修;此次验收仅对1号、2号、4号炉生产线进行验收。一期1号、2号、4号硅冶炼炉生产线总投资1.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73.5万元。2.3.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德宏州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10月16日,组织对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815000KVA金属硅冶炼一期
15、3X15000KVA金属硅冶炼(1#、2#、4#炉)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一期(1#、2#、4#炉)各主体工程及环保治理设施均已投入运行,产品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能力75%以上,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2.3.3验收结论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815000KVA金属硅冶炼一期315000KVA金属硅冶炼项目在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该项目能够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较好地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工程采取了一定措施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目前,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已建成,各项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已基本落实。该项目基本满足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该项目一期3X15000KVA金属硅冶炼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3.4下一步需要完善的部分2.3.4.1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加强厂区的环保宣传和职工的教育,确定环保专职人员,加强对项目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并按照要求备足环保设施易损件,发现问题妥善解决并报告州、市环保部门。2.3.4.2加强对厂区环境的整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