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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我校专业技术人员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8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人力
2、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2号)关于2023年度郑州市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2023)37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2017)1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95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人员及岗位分类(一)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从事教学、教辅、科研工作的各类人员;高层次人才按我市有关规定
3、执行;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二)教师(含实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主系列)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其中副教授和教授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两类。(三)教辅系列包含科学研究、图书资料、档案、工程、会计、经济等系列。(四)助理级和博士中级职称进行初聘考核认定。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对学术造
4、假和师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积极参与专业和学科建设,积极参加各项学校活动。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一)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申报;受行政、党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限内人员,不能申报。(二)违反师德师风,被学校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申报或依据处理意见执行。(三)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起重新计算任职年限。(四)发生级教学事故者,1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发生I级教学事故者,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
5、技术职务。(五)学术不端,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和业务考试严重违规违纪的,3年内不得申报。(六)未完成额定工作量者,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七)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限制申报范围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第三章学校评委会、推委会、监督委员会组建第四条学校分别成立“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级推委会”)和“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校教辅系列职称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辅系列推委会”);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基层推委会(以下简称“基层推委会”)。学校成立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领导
6、小组,书记、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副校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学校职称推荐、评审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保卫处及相关部门组成。学校成立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督委员会”),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任主任,对学校职称评审全程监督,受理学校职称评审过程中的投诉举报。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纪委,成员由基层推委会纪委委员组O评委会和校级推委会一般由25人以上组成,出席评审会议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根据上级文件(郑人社办2019)227号)精神要求,评委会和校级推委会的委员从“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专家库中抽取,结合我校实
7、际情况,担任高级评委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担任中级评委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担任辅系列推委会和基层推委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辅系列推委会成员由7-11人组成,基层推委会一般由5-7人组成O评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学科评议组,每个学科评议组专家不少于3人。第五条评委会按照管理权限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第四章评审程序第六条个人申报(一)根据评审标准和评审条件,个人自主申报。申报人员向所在学院基层推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和
8、无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有效材料。申报人员提交相关材料时,应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作出承诺,其中编外人员需填写编外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二)继续教育学院、开放教育学院、中州书院和行政兼课人员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到学科所在学院申报。(三)编外人员委托我校评委会评审的,按在编人员的评审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人才交流中心备案。第七条基层推委会推荐和公示根据学校当年确定的推荐比例,基层推委会对申报人员职称评审材料进行审议并组织讲课答辩(讲课内容为近2年所讲授课程)、综合评定,以实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
9、作日。第八条材料审核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纪委、保卫处分别对学院基层推委会推荐人员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展示结果无异议后,提交校级推委会。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人提交2篇代表性论文(或代表性成果),每篇论文送3个单位外审,有2个未达到(低于60分)者,退出后续评审程序。第九条校级推委会推荐校级推委会对申报人员职称评审材料进行综合审议。按照上级审批的评聘计划进行推荐排序。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第十条系统申报、审核公示期间,拟推荐人员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一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一河南职称网一
10、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一职称申报系统一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对申报人所填报的师德师风、任职资格、教学工作量及教学质量、教科研能力与水平、担任辅导员情况等分别进行网上审核。第十条校级评审召开职称评审委员会会议,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专家学习职称政策、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工作纪律等相关文件,明确职称评审要求。与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签订职称评审和保密承诺书。同行专家评议。依据评审标准,评议组专家集中审阅材料,每份申报材料由3名以上同行专家审阅,1人主审,其他人辅审。评议组专家充分讨论、
11、评议,综合评价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二分之一(含)以上,可推荐到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主持,评议组向职称评审委员会介绍同行专家评议情况,逐一介绍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和评议意见,回答评委提出的质疑。在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对照评审标准,独立做出评议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三分之二(含)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未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者补充投票。严禁重复投票。宣布投票结果。主任委员或者主持评审会议的副主任委员宣布投
12、票结果,并会同至少两名评委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加盖职称评审委员会印章。第十一条评审公示评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南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上传评审会议纪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结果公示,同时通过平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第十二条评审结果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学校将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总结报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并纳入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第十三条学校聘任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人员进行聘任。第五章评审标准和条件第十四条评审标准和条件(一)评审工作按省、市当年评审工作安排进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参照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师(实
13、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附件1)和省、市最新政策执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参照河南省相关专业最新评审文件执行。在此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教学、科研综合业绩量化指标。同时,由申报人所在部门出具申报人工作表现、师德师风、行政奖励等情况意见,在职称推荐、评审中作为重要参考。(教学业绩量化计分见附件2,科研业绩量化计分见附件3,音乐、美术、体育专用条件分值计算标准见附件4,其他有关职称申报、评审政策见附件5)。注重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积极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参评者推出代表自己教学科研水平的符合评审申报科研业绩条件的论文3篇(或论文
14、2篇、著作1部)、项目3项(或项目2项、专利1项)参与科研量化积分。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获奖项目、咨询报告、成果转化、横向课题、技术服务到账经费可累积计分不限项。为了向教学一线倾斜,教研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及教学奖励不限项。在满足省、市职称评审条件的基础上,且具有以下突出业绩(项目依托单位均须为我校、获奖者身份均须为我校)之一者,直接分配评审计划。1 .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部级重大项目主持人;2 .国家级科技奖励、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详见附件3);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教学成果特等奖第一完成人;3 .国家级教学名师;4 .国家级
15、教学比赛特等奖获得者;5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第一负责人;6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第一负责人;7 .省级教学比赛特等奖获得者。1-6条适用于正高级职称评审;1-7条适用于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二)进一步优化思想政治工作评审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在知名网络媒体或平台帐号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的,可由2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作品质量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议界定,优秀作品视同相关系列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的要求同等对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16、豫人社办(2023)91号)文件要求,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成果评价范围。进一步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把教师课程思政建设和育人效果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内容。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青年教师(40周岁及以下,截止到当年12月底),须有至少1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由学生处出具证明),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由学校相关派出部门出具证明)。(三)教辅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指标按各年度评审计划分配。第六章纪律与监督第十五条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