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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亮化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一、方针目标1、根据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综合管理体系的要求,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省、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杜绝死亡事故,杜绝重伤事故,尽量减少轻伤事故的工作目标。二、组织管理1、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根据作业人员情况成立专职的现
2、场“安全纠察队”,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3、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再与本单位施工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三、工作制度1、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2、在组织施工中,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4、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
3、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5、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6、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施工现场检查记录表”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7、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8、基础施工前,根据施工的特点,制定基础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季节性防坍塌措施。施工中,要建立深基础护坡桩位移观测系统,密切注视护坡桩位移情况,发现异常须立即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四、行为控制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2、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并配安全绳。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3、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文明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