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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KMSTHJ昆明市生态环境局YWSC11001850002023昆明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业务手册2023-07-01实施2023-07-01发布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刖百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服务,按照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8)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8)4号)、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昆审改办发(2018)20号)要求,制定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业务手册,市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
2、作严格按照本业务手册的相关要求进行。本业务手册的归口管理部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本业务手册主要编写人:杨伟、赵潮。本业务手册2018年9月K)日首次发布,2019年11月第一次修改,2023年8月第二次修改,2023年7月第三次修改发布。本业务手册的解释部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目录一、受理范围1(一)申请内容1(二)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1二、适用对象1三、办理依据1四、实施机构2五、许可人员2六、批准条件3(一)准予批准的条件3(二)不予批准的情形3七、申请材料3(一)首次(重新)中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目录3(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申请材料目录4(三)危险
3、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材料目录4(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材料目录5八、办理时限5九、许可收费5十、许可办理5(一)首次(重新)申请办理流程51、申请及受理(1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52、专家技术评审及现场核查(20个工作日,不含企业整改和整改核查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63、行政审查(1个工作日)7(二)到期换证办理流程71、申请及受理(1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72、现场核查(20个工作日,不含企业整改和整改核查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73、行政审查(1个工作日)7(三)变更办理流程81、申请及受理(1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82、行政审查(1个工作日)
4、83、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8(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81、办果82、方式8十一、许可证件制作与送达9(一)许可证制作与送达9(二)归档91 .归档时限92 .档案目录清单9十二、中止许可或终止许可10十三、许可服务10(一)许可咨询101.咨询方式102咨询回复10(二)办S程查询11十四、事中事后监管11十五、蜥举报11(一)投诉的艮范围11(二)投诉举报处理程序11(三)处瓒艮踪程序11(四)保密措施1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业务手册一、受理范围(一)申请内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二)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1 .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2 .过渡期间,磨憨
5、经济合作区内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暂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办理。后续有新规,从其规定。3 .昆明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仅包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3)中的900-199-08、900-214-08、900-249-08900-024-29(废氧化汞电池和废汞开关)、900-05231(废铅蓄电池)、900-044-49的收集贮存),由危险废物收集设施所在地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审批颁发。二、适用对象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企业)。三、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
6、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3年修订版)第八十条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版)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第七条第一款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0号公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一次修正)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
7、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四、实施机构实施机构: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使层级:市级五、许可人员受理人:为熟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程序,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并经基本法律和专业法律培训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审查人、决定人:为熟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程序,具有扎实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并经基本法律和专业法律培训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六、批准条件(一)准予批准的条件按照首次(重新)申请领取、到期换证、变更和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四种类型,提交有关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所规定许可条件证明材料。(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能提供予以许可条件的证明材料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
8、予许可的情形。七、申请材料(一)首次(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份数材料来源其他要求1危险废物经营申请表电子及纸质3申请人自备1 .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2 .申请材料应当详实完整,便于审核。2工商营业执照纸质3政府部门核发3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自查报告纸质3申请人自备4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提供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材料纸质3申请人自备5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许可条件证明材料纸质3申请人自备(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份数材料来源其他要求1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请表(到期换证)纸质
9、3申请人自备1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2.申请材料应当详实完整,便于审核。2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自杳报告纸质3申请人自备3工商营业执照纸质3政府部门核发4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材料纸质3申请人自备5项目建设内容与原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时情形一致(到期换证申请)、无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情形及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纸质3申请人自备6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纸质1政府部门核发(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份数材料来源其他要求1变更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自备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2企业变更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自备;由企业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
10、记提供3变更后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申请人自备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5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1(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份数材料来源其他要求1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自备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2企业持证期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原件2申请人自备3经营设施、场所污染防治情况报告及证明材料原件2申请人自备4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正副本复印件1申请人自备注: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下载。八、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限不计算在内
11、。九、许可收费本行政许可不收费。十、许可办理(一)首次(重新)申请办理流程1、申请及受理(1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申请单位可自行登录云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yn.gov.en/porta1/#/home)提交申报材料(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或者通过现场递交、邮寄等方式向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对申请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做出收件或不收件的决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完整申请材料进行收件登记;不予收件的,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和理由。交通方式:可乘坐C8
12、5路,203路、202路、205路,或乘坐地铁1号线到市级行政中心清风站A出口,步行500米至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东楼一楼。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及调休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专家技术评审及现场核查(20个工作日,不含企业整改和整改核查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对受理的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进行技术评审,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申请单位所在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参与技术评审和现场核查。专家组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所在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各
13、县(市)区分局以及申请单位提交技术评审意见和现场核查意见。申请单位对照技术评审意见和现场核查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所在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组织对照整改事项逐一核查。通过核查的,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2日内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报送申请单位整改情况书面报3、行政审查(1个工作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专家组意见,符合审批条件的,作出审批决定;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审批并退回全套资料。(-)到期换证办理流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继续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中请办理到期换证相关事宜。1、申请及
14、受理(1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同“首次(重新)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形式审查程序。2、现场核查(20个工作日,不含企业整改和整改核查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组对申请单位及材料(包括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申请单位所在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参与现场核查。核查组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所在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以及申请单位提交现场核查意见。申请单位对照现场核查意见提出的整改事项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所在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组织对整改事项逐一核查。通过核查的,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报送申请单位完成整改的情况报告。3、行政审查(1个工作日)同“首次(重新)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行政审查程序。(三)变更办理流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1、申请及受理(1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