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专用防火道路技术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林区专用防火道路技术规范.docx(5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林区防火专用道路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全省新建、改扩建森林和草原防火专用道路。林区内纳入国家或地方交通运输路网的公路、国防公路、林区公路、厂矿道路、城镇道路等,应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J22-87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T18833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50068-2018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T51224-2017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1
2、Y/T1063-2008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1Y/T19532011自然保护区设施标志规范1Y/T2662-2016森林消防安全标志及设置要求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14)1YJ127-2012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1Y/T5007-2014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标准1Y/T5005-2014林区公路设计规范JTGBO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D202017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30-2015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40-2011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J/TD33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G/TD60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TD60-01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JTGD61
3、公路用工桥涵设计规范JTGD63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D8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T2231-01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JTG3362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3370.1-2018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一册土建工程JTGD70/2-2014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在林区内,修建的以林区防火为主要用途的供汽车运输行驶的专用道路。本文件中可简称道路。3.2巡护道路在林区内,修建的用于深入林区,开展野外防火巡护,依自然地形地貌设置的自然坡道或人工阶梯式简易道路。3.3道路改扩建在现有道路
4、的基础上,为提高技术等级、通行能力或改善技术指标而进行的道路建设工程,包括道路的改建、扩建等。3.4设计速度确定道路设计指标并使其相互协调的设计基准速度。3.5设计车辆道路几何设计所采用的代表车型,其外廓尺寸、荷载质量和动力性能是确定道路几何参数的主要依据。3.6悬出路台在横坡陡峻山岭区,为避免高边坡、设置高挡墙或桥梁等结构,而采用的一部分靠山,另一部分悬空的悬臂式路基。3.7分离式路面分别在汽车左右两侧轮胎行驶轨迹位置铺设的两条路面。3.8浅碟形导水槽路基局部下沉并形成一定横坡的简易导水、排水浅底弧形路基凹槽。避车道道路上供车辆交错避让或超车的加宽车道。4 道路布局4.1 一般规定4.1.1
5、 道路的规划应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4.1.2 道路的规划应根据全省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全省森林防火建设分区综合考虑,优先规划高危区区域的道路建设。应优化路网规划,加大路网建设,逐步提高路网密度,不断提升全省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应急救援能力。4.1.3 道路的规划应遵循新建与改扩建相结合的原则,优先改扩建集材废弃路和简易路,适当连通林区内部尽头路和新建道路。4.1.4 道路的规划应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林火阻隔系统,尽量不占或少占高质量林分,最大限度节约高质量林地资源。4.1.5 道路的规划在地形、地质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衔接局(场)址、管护站、护
6、林点、直升机停机坪、取水点等,以提升道路防灭火和服务林区生态建设功能。4.1.6 6道路建设应贯彻保护森林植被、节约用地、减少生态干扰的原则,道路用地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a)道路用地范围为路堤两侧排水沟的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护坡道坡脚)以外,或路堑边坡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时为坡顶边缘)以外不小于In1范围内的土地。在有条件的地段,林防一级道路不小于2m范围内的土地为道路用地范围。b)符合林火阻隔系统工程条件的路段,应根据防火工程建设规划确定的路段位置、阻隔带宽度和长度,按照防火要求确定道路用地范围。c)桥梁、平面交叉、交通安全设施、附属设施、避险停车区等用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地
7、范围。d)不良地质及特殊路基地段,需采取综合处治措施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地范围。4.1.7 道路建设必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法律法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道路环境保护应贯彻“保护优先、以防为主、以治为辅、综合治理”的原则。b)道路建设应根据自然条件进行植被恢复、保护生态环境。c)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或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生态环境近期难以恢复的地带,应作生态环境保护设计。d)道路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废旧材料,节约工程建设资源。4.1.8 道路需要采取分期修建方案时,必须遵循统筹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总体设计,设计应使前期工程在后期仍能充分利用,并为后期工程的修建留有余地和创造有利条
8、件。4.1.9 1.9道路改扩建时,应对改扩建方案和局部新建方案进行比选论证。采用改扩建方案时,应遵循利用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工程。4.2道路分类4.2.1根据道路在林区防火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功能等,综合考虑道路辐射林地面积、沿线森林资源分布状况等,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a)主干路:在林区防火路网中起骨干作用。包括:火险区或局(场)的对外连接道路;火险区起骨干作用的环形道路;局址与场址间的连接道路;连接多个场址的道路;航空护林防火机场的进场道路。b)次干路:在林区防火路网中起重要作用。包括:贯通火险区的骨架道路或连接多条支路的集散道路;场址与场址间的连接道路;连
9、接多个管护站、护林点等的道路。c)支路:用于深入火险区或连接管护站、护林点等的支线道路。注:林区内具有社会属性或以其他功能为主的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应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4.3等级划分4.3.1道路根据交通特性分为林防一级道路、林防二级道路、林防三级道路、林防四级道路、巡护道路。a)b)c)d)e)林防一级道路为林区内供管护、林防二级道路为林区内供管护、林防三级道路为林区内供管护、林防四级道路为林区内供管护、防火车辆快速通行的道路。防火车辆较快通行的道路。防火车辆较快通达火险区域的道路。防火车辆通达火险区域的道路。巡护道路为林区内管护人员深入林区,开展野外巡护防火的简易道路。4.3
10、.2道路等级划分及对应的技术指标表见表E表1道路等级划分及对应的技术指标表道路等级技术指标设计速度(km/h)车道数(条)路基宽度(m)林防一级5016.5015.50林防二级4016.0015.503015.5015.00林防三级2015.5014.50林防四级1515.5014.00条文说明考虑到林区防火专用道路日常仅有少量管护车辆通行;火灾发生时,有指挥车、运兵车、消防车等车辆通行。总的交通量较小。为最大限度减小生态破坏,降低工程规模,节约工程投资,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均采用单车道。但为保证运行安全,林区应加强交通管理。4.3.3巡护道路包括简易车行道路、人行巡护道路、摩托车巡护道路、骑马巡
11、护道路。a)简易车行道路:衔接瞭望塔、防火气象站等的车行道路。设计车辆为吉普车、微型小货车。路线选设宜选在向阳的坡面上、不宜破坏原地面草皮,减少冲刷,就地取材、整平压实,应符合行车安全的基本要求。道路宽度3.0m;最小平曲线半径IOni;设计最大纵坡不宜大于15%。b)人行巡护道路:包括衔接瞭望塔、防火气象站等的人行道路。路线选设应尽量设在向阳的坡面上,随坡就势,应符合通行安全的基本要求。道路宽度宜为1.02.5m,最大坡度不宜大于45。陡坡设置梯道,梯道踏步高度不宜大于20cm,踏步宽度不宜小于30cm。险情易发地段必须设置安全扶手,保证通行安全。c)摩托车巡护道路:应尽量利用已有道路巡护。
12、d)骑马巡护道路:一般在管辖巡护区域内无固定巡护路线,宜尽量在已有道路、林间毛道、兽径的基础上择路而行。4.4等级选用4.4.1道路技术等级的选用应根据道路功能、路网规划,综合考虑区域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防火建设分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远景发展规划等论证确定。a)主干路应选用林防一级、林防二级道路。b)次干路宜选用林防二级、林防三级道路。c)支路宜选用林防三级、林防四级道路。d)森林火险区划等级为I级、森林防火建设分区为高危区的道路,经论证,可适当提高技术等级或技术标准。4.5路网密度4.5.1应根据区域实际树种(组)燃烧类别、人口密度、防火期月平均降水、防火期月平均气温、防火期月平均风速、
13、路网密度、优势树种面积蓄积等,按照1Y/T1063-2008、全省森林防火建设分区原则确定区域火险区划等级和森林防火建设分区。4.5.2道路布局应根据区域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防火建设分区,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防火建设分区级别较高,火灾易发地区,尽量提高路网规划密度。其推荐路网规划密度见表2。表2道路路网规划密度单位:m/hm?I级火险区、高危区H级火险区、高风险区HI级火险区、一般风险区3.1-6.03.1-5.02.54.04.6设计车辆道路设计采用的设计车辆及外廓尺寸规定见表3。表3设计车辆外廓尺寸单位:m车辆类型总长总宽总高前悬长轴距后悬长小客
14、车6.01.82.00.83.81.4载重汽车12.02.54.01.56.54.0大型客车13.72.554.02.66.5+1.53.1条文说明根据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实际通行的管护车辆、指挥车辆、运兵车辆、消防车辆等实际情况,采用JTGB012014中的3种车型作为设计车辆。4.7设计速度4.7.1设计速度的选用应根据区域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防火建设分区、抵达火场时限、道路功能与技术等级,结合地形、地质、工程经济、林地、土地利用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各级道路的设计速度应符合表4规定。表4各级道路设计速度道路等级林防一级林防二级林防三级林防四级设计速度(km/h)50403020154.7.2
15、林防二级道路设计速度宜采用40kmh,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可采用30kmh4.7.3同一条道路可分段选用不同的技术等级或不同的设计速度,其路段长度不宜过短。4.7.4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合理匹配设计速度,并采用运行速度方法对安全性能和运行快捷性进行检验。4.8建筑限界4.8.1车行道路建筑限界应为道路上净高线和两侧侧向净宽边线组成的空间界线。道路的建筑限界应符合图1的规定。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图中:IV一行车道宽度;H一净空高度;1一侧向宽度,侧向宽度为路肩宽度减去0.25用;E一建筑限界顶角宽度,当1WIn1时,E=1;当11m时,E=InU4.8.2当设置有避车道、停车带、回车道等时,建筑界限应包含该部分相应的宽度。4.8.3同一条道路应采用同一净空高度。林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