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油厂设计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植物油厂设计规范.docx(5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植物油厂设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植物油厂工程设计所涉及到的厂址选择、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建筑结构、安全消防、给水排水、电气装置、自动化仪表、热力供应与采暖通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一般原则。本标准适用于植物油料和植物油脂加工厂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产品品种为各种食用植物油及饼粕副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生物质能源生产车间的设计。植物油厂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189-2012工业
2、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1S/T8009-2010粮食物流园区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GB4387-2008工业企业厂内道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JGJ/T60-2012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S82014植物油库设计规范1S/T8009-2010粮食物流园区总平设计规范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55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014-201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788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
3、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CJJ34-2010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50-2010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53-94IoKV及以下变配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HG/T20664化工企业供电设计技术规定GB
4、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174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2-2008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3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201防洪标准GB50341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CGG216-2002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TB10063-2007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BJ04-91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建标118-2009植物油
5、库建设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植物油vegetab1eoiI亦称植物油脂。从植物的子实、果肉、胚等组织经压榨或浸提所得油脂。在常温下呈液态称为油,半固态或固态称为脂。3.2油料库storayeofrawoiIseed用以储存加工前原料的仓房。仓房的建筑形式主要有筒仓XX房仓等。仓体的结构形式有钢筋混凝土结构、砌块结构和钢结构。3.3预处理车间pretreatmentworkshop对油料进行清理、剥壳、脱皮、破碎、轧胚、蒸炒等工艺作业的车间。可采用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3.4榨油车间pressingworkshop将油料榨制成毛油或成品油的车间。常采用多层钢筋
6、混凝土框架或钢框架结构。3.5预榨车间pre-pressingworkshop将油料预榨取出部分油脂,饼仍含有较高油脂,用于进一步浸提油脂。3.6浸出车间extractionp1ant使用有机溶剂提取料胚或预榨饼中的油脂车间。为多层建筑,开敞或半封闭形式。采用钢结构,也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或框架结构上设钢平台。3.7精炼车间refineryp1ant对植物油所含固体杂质、游离脂肪酸、磷脂、胶质、蜡、色素、异味等进行脱胶、脱酸、脱色、脱臭、脱蜡、脱脂等工序的车间。为多层结构,可采用钢结构,也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筋混凝土框架上架设钢平台。3.8粕库meaIstorehouse储存或周转粕
7、的库房,一般为单层房式仓、或钢筋混凝土筒仓。有的粕库兼有计量、打包的功能。按防火规范,粕库内的电器设备应为防爆型,以保证安全。3.9油脂灌装车间fi11ingofoiIproducts!workshop油脂经灌装、装箱等工序进行油脂产品的包装车间。单层或多层结构,可采用钢结构,也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3.10分提车间fractionationworkschop利用不同甘油三酸脂的溶点、溶解度、结晶体硬度等不同特性,对植物油中不同组分,进行晶析与过滤分离的车间。为多层结构,可采用钢结构,也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3.11自由气体exhaustair浸出系统中未凝结的气体。由空气、溶剂蒸气和水蒸汽组
8、成。游离脂肪酸freefattyacid未结合在甘油基上的呈游离状态的脂肪酸”。3. 13粕残油meaIresidua1oiI浸出取油后的湿粕再经脱溶、干燥、冷却后所得成品粕中油脂残留量。4. 14粕残溶meaIresidua1so1vent浸出取油后的湿粕再经脱溶、干燥、冷却后所得成品粕中溶剂残留量。5. 15冷榨co1dpressing在室温下,料胚不经高温蒸炒,对油料一次压榨的工艺过程。6. 16安全距离safedistance满足消防、环保等要求的距离。4厂址选择7. 1厂址选择应符合国家的工业布局、城镇(乡)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7.2 厂址选择应对建设条件、经济、社会、
9、人文、城镇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占地拆迁、对外协作、物流交通、油料来源、成品需求、施工条件等各种因素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后确定。7.3 厂址应有便利和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大型植物油厂宜设置满足企业运输要求的铁路专用线或专用码头。7.4 厂址应具有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所必需的给水、排水、供电、供热、通讯等基础设施。7.5 厂址应远离散发有害物质的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场所,且应位于散发有害物质的污染源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7.6 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宜避开自然地形复杂、自然坡度大的地段,应避免将盆地、积水洼地作为厂址。7.7 厂址应满足建
10、设所必需的场地面积和适宜的建厂地形。7.8 厂址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 当厂址不可避免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时,必须采取防洪、排涝的防护措施。b) 凡受江、河、潮、海洪水及潮水或山洪威胁时,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650201的有关规定。7.9 山区建厂,当厂址位于山坡或山脚处时,应采取防止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危害的加固措施,应对山坡的稳定性等作出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报告。4. 10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宜选为厂址:a) 地震断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高于9度的地震区;b) 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c) 采矿塌落(错
11、动)区地表界限内;d) 爆破危险区界限内;e)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f) 对飞机起落、电台通讯、电视转播、雷达导航和重要的天文、气象、地震观察,以及军事设施等规定有影响的范围内;g) 很严重的自重失陷性黄土和强膨胀土等工程地质条件不良地区;h) 受海啸或湖涌危害的地区。5总平面布置8.1 一般规定8.1.1 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当地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并应满足国家有关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8.1.2 总平面布置应根据植物油厂的规模、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防震、防火、防洪、安全、卫生、节能、检修、厂区发展等要求,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择优确定。8.1.3 总平面布置应节约
12、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8.1.4 总平面布置应根据生产流程合理进行功能分区;功能分区内各项单项工程布置应紧凑合理;生产相关的功能区之间及单项工程之间应物料流向合理、线路短捷;在符合生产流程、操作要求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应采用联合、集中、多层布置。8.1.5 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地势、地形、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交通组织、工艺流程等要求,合理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和有关设施,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基础工程费用。8.1.6 总平面布置应结合当地气象条件,使建筑物具有良好的朝向、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人员较多的建筑物应尽量避免西晒。8.1.7 总平面布置应合
13、理地组织货流和人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a) 运输线路的布置应保证物流顺畅、线路短捷、不折返;b) 应避免运输繁忙的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c) 应使人、货分流,避免运输繁忙的货流与人流交叉;d) 应避免进出厂区的主要货流与企业外部交通干线的平面交叉;8.1.8 厂区出入口数量和位置,应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总体规划、用地面积及总平面布置等因素综合考虑,数量不宜少于2个。8.1.9 总平面布置应使建筑群体的平面布置与空间景观相协调,并应结合城镇(乡)规划及厂区绿化,提高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和整洁友好的工作环境。5. 1.10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之间及其与铁路、道路之间的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
14、的设置,应执行现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等有关的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8.1.11 建设项目分期实施时,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近、远期工程应统一规划。近期工程应集中、紧凑、合理布置,并应与远期工程合理衔接。b)预留发展用地应尽量规整,不应修建与预留发展不相符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8.2 生产设施。5. 2.1生产设施在厂区内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a) 生产设施工艺生产流程顺畅,布置紧凑合理,衔接短捷,与相邻设施协调,避免主要生产作业交叉往
15、返;b) 进入原料的车间应靠近原料仓库及运输线,生产出最后成品的车间应靠近成品库及运输线;c) 有利于生产管理和安全防护;便于施工、安装和检修;d) 生产上有联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露天设施。应布置在同一区域或相邻的区域内;e) 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位于散发可燃气体设施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5.2.2可能散发可燃液体的浸出车间、可燃气体的氢化车间,宜布置在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5.2.3可能泄漏、散发有毒或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设施,应避开人员集中场所,并宜布置在其他主要生产设备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5.2.4生产设施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生产设施区的管廊和设备布置,应与相关的厂区管廊、运输线路等相互协调、衔接顺畅短捷;b)生产设施区内预留地的位置,应根据工厂总平面布置的要求、生产性质及特点等因素确定;c)浸出车间生产所使用溶剂的装卸和储存设施。应布置在浸出车间区域的边缘、便于运输和消防的地带;d)车间控制室应靠近主要工艺设施或主要控制设备。5.3 辅助生产及公用工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