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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资格审查办法为加强我院毕业生管理工作,保证育人质量,推动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以及xxxx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202X83号),特制订本办法。一、审查对象我院所有在籍学生,包括三年高职(含职业本科)、五年高职、中职(含技师学院)学生,以及扩招学生。二、审查时间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毕业的学生,在其学习期内最后一学年的第一学期进行初审,毕业前进行终审。三、毕业资格审查组织机构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以分管学生管理、教学的副院长为副组长,以学工处、教务处、财务处、纪检部以及各二级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领导
2、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研究解决毕业资格审核过程中的异议情况,以及审定毕业资格审查结果。四、毕业资格审查程序毕业资格审查是指对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在修业年限内是否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德、智、体、美、劳是否达到毕业要求而进行的全面审查。学生毕业资格审查项目包括毕业生基本信息审查、学习成绩审查、德育与纪律处分审查等。(一)毕业生基本信息审核1 .依据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规定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学工处学籍科向二级院提供具有我院学籍预期毕业的学生名单、电子数据及新华社采集的学生电子照片等审查资料,并提出具体核对要求。2 .二级院学生科将审
3、查资料下发至学生,由学生本人核对规定项目,并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以保证毕业生人数准确无误。如学生信息变更(如姓名、出生日期等),须提供具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有休学、退学、转学等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班主任须履行相关手续,出具书面材料,并由二级院负责人签字,交学工处备案。3 .班主任对学生入学时采集的图像、毕业前采集的图像与学生本人进行人像比对;学生本人到学信网确认本人信息及照片,并及时反馈给班主任,以确保毕业信息准确无误。4 .二级院学生科及时收取学生签字确认的审查资料及其修改后的电子数据,学生异动或变更情况,班主任须在备注栏标注。审查资料经班主任签字,二级院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交学工处,学
4、工处学籍科汇总,交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审核。(二)毕业生成绩审查1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且成绩合格、公共选修课学分及其他规定应获得的学分达到毕业标准,准予毕业,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2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成绩二次补考不合格或规定应获得的学分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延缓毕业,发结业证书,延缓毕业时间最长为二年。二年内可申请按学校要求补考、补修或重修,补考、补修、重修成绩合格(或达到毕业规定的学分),补发毕业证,毕业时间按补发日期填写。3,技工类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成绩标准按照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8版)执行。流程:1每年
5、三月份开始,各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以教学管理系统成绩为基准,对照任课教师上报的单科成绩单,逐科逐人核实学生成绩,形成“学生毕业成绩汇总表”,签字盖章后送教务处审核。2 .教务处对照教学管理系统成绩逐一核实学生成绩,核准后签字盖章。3 .教务处、系部以此为依据确定学生毕业、结业、肄业。(三)毕业生违纪情况审查在审查毕业生毕业资格时,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违纪情况进行清理,凡在校期间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的学生,均需审查其是否已过处分期且已按规定程序撤销处分。对受留校察看处分尚无显著悔改表现者出具书面说明,班主任、二级院负责人签字后报学工处,学工处报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审查。(四)毕业生学费审核财务处清查毕业生交学费、住宿费情况,于学生毕业前,汇总学生欠费名册,提供给学工处。学生补缴费用后,财务处及时向学工处提供学生交费证明。五、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材料报送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学工处分别对毕业生的毕业资格进行逐一审核,确认毕业生毕业与延期毕业学生名单生成报表,经学工处处长签字后报学院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审核。六、学院审核发证根据学院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审查结果,发放毕业证书及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