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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国家赔偿法律文书(式样)制作与使用一般要求一、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形和不同环节,选用相应法律文书。二、文书内容填写应当完整、准确、规范。填写法律条文时,应当具体到条、款、项。告知法律救济途径,应当在相应空白处写明具体的救济机关。三、文书编号按照以下要求填写:首位X”处填写制作法律文书的公安机关代字;(内填写年度;“号”处填写该文书的顺序编号。四、文书中“姓名”“名称”“出生日期.住所”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姓名”,是指户籍登记注明的常用姓名。“名称”,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全称。“出生日期”,以公历(阳历)为准,具体到年月日。“住所”,对于自然人,是指户
2、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指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者注册地、登记地。五、一式多份的文书在制作时应当保持同一项目填写内容一致。六、文书制作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七、文书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应当要求被送达人在附卷文书下方空白处签名并注明收到的日期,被送达人拒绝签名的,送达人应当在附卷文书上注明;文书邮寄送达的,应当将邮寄凭证附卷。一、通用类1-1接收凭证(5)1-2国家赔偿申请补正通知书(7)1-3国家赔偿提交答复通知书(9)1-4国家赔偿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11)1-5国家赔偿中止审查通知书(13)1-6国家赔偿恢复审查通知书(15)1-7国家赔偿责令恢复审查通知书(17)
3、二、行政赔偿类2-1行政赔偿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19)2-2行政赔偿申请驳回决定书(21)2-3行政赔偿终结审查决定书(23)2-4行政赔偿决定书(25)三、刑事赔偿类3-1刑事赔偿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27)3-2刑事赔偿申请驳回决定书(29)3-3刑事赔偿终结审查决定书(31)3-4刑事赔偿决定书(33)四、刑事赔偿复议类4-1刑事赔偿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35)4-2刑事赔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37)4-3刑事赔偿复议申请驳回决定书(39)4-4刑事赔偿复议中止审查通知书(41)4-5刑事赔偿复议恢复审查通知书(43)4-6刑事赔偿复议责令恢复审查通知书(45)4-7刑事赔偿复议终结审查
4、决定书(47)4-8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49)五、赔偿费用支付类5-1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申请补正通知书(51)5-2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申请受理通知书(53)5-3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55)5-4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申请不予受理复核决定书(57)5-5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申请书(59)(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接收凭证本机关收到XXX(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的以下申请材料:1 .(申请书名称及份数、页数、是否原件等情况)2 .(赔偿请求人身份证明名称及份数、页数、是否原件等情况)3 .(证据名称及份数、页数、是否原件等情况)XXXX年XX月XX日(公安机关收讫专用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递交人:
5、制作与使用说明一、本文书适用于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刑事赔偿复议。二、本文书是赔偿义务机关收到当面递交的行政赔偿、刑事赔偿申请后,或者复议机关收到当面递交的刑事赔偿复议申请后,当场出具的文书。三、“递交人由申请材料递交人签名或者捺指印。(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国家赔偿申请补正通知书X公赔补字(XXXXX号(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本机关收到你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第四款、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XX日内补正以下材料:(需要补正的全部事项)。收到
6、申请的时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XXXX年XX月XX日(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制作与使用说明一、本文书适用于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二、本文书是赔偿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赔偿义务机关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事项的文书。三、对于行政赔偿案件,法律依据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第四款、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一项;对于刑事赔偿案件,法律依据增加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四、填写补正事项应明确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具体要求,补正时间应合理。(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国家赔偿提交答复通知书X公赔答字(XXXX)X号(本机关相关办案部门/赔偿义
7、务机关名称):本机关已依法受理xxx(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提出的(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刑事赔偿复议申请)。现将相关材料副本发去,请自收到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XXXX年XX月XX日(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制作与使用说明一、本文书适用于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刑事赔偿复议。二、本文书是赔偿义务机关受理行政赔偿、刑事赔偿申请后,或者复议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申请后,分别通知本机关相关办案部门或者赔偿义务机关提交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的文书。三、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政赔偿、刑事赔偿或者刑事赔偿复议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文
8、书及申请材料副本送本机关相关办案部门或者赔偿义务机关。(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国家赔偿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X公赔调字xxxx)X号(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你提出的(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刑事赔偿复议申请)。经审查认为:(调取证据材料的事由)。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向你调取下列证据材料:(调取证据材料的内容)。调取证据材料时间不计入国家赔偿审查期限。制作与使用说明一、本文书适用于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刑事赔偿复议。二、本文书是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在案件审查期间,向赔偿请求人调取证据材料的文书。三、赔偿义务机
9、关调取证据材料的,法律依据填写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和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复议机关调取证据材料的,法律依据填写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国家赔偿中止审查通知书X公赔中止字()X号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本机关已依法受理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在审查期间,因(中止审查的事由),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X项的规定,自即日起中止审查。中止审查情形消除后,本机关将在二个工作日内恢复审查。制作与使用说明一、本文书适用于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二、本文书是赔偿义务机
10、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告知有关当事人中止案件审查的文书。三、赔偿请求人为自然人的,“赔偿请求人”填写姓名、出生日期和住所,有法定代理人的,增加填写法定代理人的姓名;赔偿请求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增加填写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增加填写单位名称。四、”中止审查的事由”填写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并对应填写该条款中的具体项作为法律依据。(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国家赔偿恢复审查通知书X公赔恢审字()X号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本机关中止审查了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国家
11、赔偿申请,现中止审查的情形已消除。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从即日起恢复审查。制作与使用说明一、本文书适用于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二、本文书是案件中止审查情形消除后,赔偿义务机关告知有关当事人恢复审查的文书。三、赔偿请求人为自然人的,“赔偿请求人”填写姓名、出生日期和住所,有法定代理人的,增加填写法定代理人的姓名;赔偿请求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增加填写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增加填写单位名称。四、中止审查情形消除后,赔偿义务机关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恢复审查并制作本文书。(此处印制公
12、安机关名称)国家赔偿责令恢复审查通知书X公赔责恢审字()X号(赔偿义务机关名称):经审查,你机关作出的X公赔中止字(XXXX)X号国家赔偿中止审查通知书不符合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你机关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恢复审查。制作与使用说明一、本文书适用于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二、本文书是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发现案件中止审查不符合规定且未恢复审查的,责令赔偿义务机关恢复审查的文书。(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行政赔偿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X公行赔不受字)X号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本机关收
13、到赔偿请求人提出的行政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不予受理的事由)。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X项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XXXX年XX月日(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一式二份,一份交赔偿请求人、一份附卷。制作与使用说明一、本文书是赔偿义务机关审查认为行政赔偿申请不符合申请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的文书。二、赔偿请求人为自然人的,“赔偿请求人”填写姓名、出生日期和住所,有法定代理人的,增加填写法定代理人的姓名;赔偿请求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14、的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增加填写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增加填写单位名称。三、“不予受理的事由”填写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并对应填写该条款中的具体项作为法律依据。(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行政赔偿申请驳回决定书X公行赔驳字f)X号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本机关收到赔偿请求人提出的行政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驳回申请的事由)。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X项及第二款的规定,决定驳回申请。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XXXX年XX月日(公安机关印章或
15、者国家赔偿专用章)一式二份,一份交赔偿请求人、一份附卷。制作与使用说明一、本文书是赔偿义务机关受理行政赔偿申请后,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决定驳回申请的文书。二、赔偿请求人为自然人的,“赔偿请求人”填写姓名、出生日期和住所,有法定代理人的,增加填写法定代理人的姓名;赔偿请求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增加填写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增加填写单位名称。三、“驳回申请的事由”填写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并对应填写该条款中的具体项作为法律依据。(式样2-3)(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行政赔偿终结审查决定书X公行赔终字(XXXX)X号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本机关已依法受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