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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赵县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乡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清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乡开展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长效管护”的要求,重点围绕农村坑塘枯井、交通安全、房屋安全、饮用水、用电安全、气代煤等6个方面,紧紧抓住“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健全机制”3个环节,在全乡组织开展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切实防止农村设施安全事故发生。(二)基本原则1、属地负责,部门指导。各村两委对安全
2、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对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乡承担直接责任。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聚焦事关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逐项开展拉网式排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农村设施安全标准和建设水平。3、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在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落实管护力量、完善管护措施、健全管护制度,在全乡加快形成农村设施安全防控长效机制。(三)工作目标1、全面排查。2017年2月底前,利用农闲时节对农村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无死角、无盲点。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危险程度高、急需治理的设施,要立即
3、开展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集中整治。2017年3月至5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实行台账管理、逐项销号,对个别隐患程度低、投资额高、整治时间长、短时间内难以完成的整治任务,要确定整治方案和完成时限。3、健全机制。2017年6月至7月,初步建立健全农村设施安全管护机制,做到有专门人员负责、有固定经费来源、有管理制度保障,设施管护水平明显提升。二、排查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一)坑塘枯井、农村水利安全等排查整治1、农村坑塘、河道坑池排查整治。对河道范围内的取土坑组织排查,设置警示标志,限制人员进入,对河道取土坑及时回填整治并验收。开展河道取土专项整治,打击非法取土活动。村庄建房、
4、修路形成的建筑土坑、取土坑以及自然坑塘,强化宣传引导,设置警示标识,加强巡查管护,由乡政府负责结合生态治理、美丽乡村建设进行综合整治。2、水井(枯井)排查整治。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取水井整治与管理的紧急通知河北省取水井安全管理及报废处置办法要求,对正在使用的取水井,重点排查防护措施是否健全,凡是存在缺失或破损的,要及时设置井台、井盖、护栏、警示标识等防护措施;对报废取水井,分类采取封闭、填埋等措施处置。尽快建立取水井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明确取水井管理责任人,制定巡视办法及隐患处理标准。3、河渠排查整治。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水渠沿线河滩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报告或修缮破损的防护设施,在重要节点设置
5、安全警示标识。建立河渠管护制度,输水前,提前告知沿线群众,避免渠道内人员滞留;输水中,定时看护、巡视,确保设施完好,严防下河渠游泳、滑冰、嬉戏;加强渠道运行安全警示教育,增强沿线群众特别是少年儿童防范意识。(二)农村交通安全排查整治1、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在2016年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上,对现有村级公路中的急弯陡坡、通村路段等进行排查,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进行重点整治,对技术等级低、设计不合理、边坡边沟、道路标志损坏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尽快加强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做好日常养护和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尽快处理。2、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
6、治。依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重点排查无牌无证车辆、逾期未审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准驾车型不符等仍驾车上路,客运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员载客、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置。对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用车人货混装、无证上路等带来的安全隐患,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三)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统筹各方力量,重点对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的农村房屋隐患进行排查治理。依据房屋安全鉴定标准和房屋的质量情况,划分为A、B、C、D四级,并建立农村危房安全管理档案,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动态监管。对确定为B、C级的农村危房,由房屋所有权人、
7、管理人、使用人修缮加固。对确定为D级的农村危房,应及时拆除或采取防护措施、设立警示标识。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全面落实好农房规划许可、设计、检查、验收等管理制度,对无设计图纸、无资质施工队、无施工监理引发的房屋安全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整改和治理。(四)农村饮用水安全排查整治1、农村供水设施排查整治。依据河北省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办法,重点对供水用水、供水厂、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进行排查。摸清集中供水厂水源井井口、清水池检查孔和消毒设施是否定期检查,井口、检查孔是否加盖上锁,对发现的消毒设施故障是否及时维修或更换。普遍建立集中供水定
8、期巡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处置措施。2、饮用水水质监测排查整治。全面建立农村饮用水监测制度,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重点排查是否设置监测点,监测点的数量、设置地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监测,监测的频率、标准是否符合要求。检测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整改。(五)农村用电安全排查整治1、农户用电设施排查整治。依据农村电力设计技术标准和规程,重点排查农村电表以下输电设备、绝缘破损线路以及私自拉线、接线等安全隐患。特别是大负荷采暖设施运行导致线路故障,引发安全事故。对排查出的问题,组织农户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定期巡查机制,指导农户安全用电,加强漏电保护装置,及时处置隐
9、患。2、电力企业产权设施排查整治。依据农村电力设计技术标准和规程,重点对树木和房屋周边的配电台区、电力线路、计量箱、电能表、警示标识以及拉线保护套丢失、破损等情况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对线路保护区内树障及建筑物按照河北省电力条例要求进行处理;对配电台区周边杂草、杂物进行清理,对地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台区,悬挂警示标识,安装防护栏,及时补齐丢失的安全警示标识;对临近房屋不满足规定要求的导线按照责任划分进行整改;对电能表、计量柜(屏、箱)门等缺封少锁的配齐封印和锁具;有些燃气管道架空与电力线路并列间距不足及农村种树对线路运行带来的较大安全隐患。(六)气代煤、农户取暖安全等排查整治1、气代煤设
10、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章建设占压燃气管线、深根植物影响管道安全等行为;在管道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爆破、取土、动用明火等行为;是否存在燃气管线上悬挂捆绑重物、晾晒衣服、缠绕电线等行为;是否存在私接私改燃气管线的偷盗气行为;供气站、气化站、调压站、调压箱(柜)等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用户漏气、使用不当和安全意识薄弱问题。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宣传培训,确保使用安全。2、农户取暖炉具安全排查整治。依据取暖炉具相关技术规范,重点排查取暖炉具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安装位置是否合理、炉具和烟囱有无破损、是否装有泄压阀、膨胀水箱等。对存在的
11、安全隐患,要完善设施、限时整改。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在每年的取暖前、取暖期、重大节假日期间进行重点排查,形成长效机制。3、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工程排查整治。依据户用沼气和沼气工程技术规范规程,对户用沼气重点排查灶具是否为沼气专用、是否远离易燃物品,管道和用具的气密性、畅通性是否良好,沼气池进出料口和水压间是否加盖,沼气场所是否保持通风,废弃的沼气池是否及时填埋;对大中型沼气工程,重点排查各项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健全,防火、防雷、防爆、防中毒设施设备是否齐全且能正常使用等。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村要在做好以上6个方面排查整治基础上,从实际出发,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
12、责的态度,对其他农村设施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三、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在乡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乡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部门并建立相应机制,乡党委政府为直接责任主体。(二)加强督导检查将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和跟踪督查,督查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半月一汇总、一月一调度、两月一督导,认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落到实处。(三)健全管理机制乡村两级部门要结合本次排查整治行动
13、,坚持建管并重,及时制定相关的制度办法,建立农村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和农村设施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设施管理台账,根据安全系数高低,对农村设施进行分类管理,明晰产权所有人、维护保养人、事故责任人。村“两委”班子要有专人负责并担任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隐患排查工作。(四)加强宣传教育乡村两级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数字广播、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网络等新兴媒介广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大喇叭广播、入户宣传、发放明白纸等传统媒介形式,宣传安全隐患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农村居民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典型给予大力推介,同时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敢于亮丑曝光,真正形成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浓厚氛围。72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