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过三——清华法律学系的三次筹建始末.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959130 上传时间:2024-08-06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61.5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事不过三——清华法律学系的三次筹建始末.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事不过三——清华法律学系的三次筹建始末.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事不过三——清华法律学系的三次筹建始末.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事不过三——清华法律学系的三次筹建始末.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事不过三——清华法律学系的三次筹建始末.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事不过三——清华法律学系的三次筹建始末.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事不过三——清华法律学系的三次筹建始末.docx(1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事不过三一清华法ft学系的三造建始末一、引言所谓“事不过三,指发生同样的事情,不能超过三次,(1)王兴国编著:汉语成语大词典,华语教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161页。本文.借着说”(2)冯友兰先生曾有1照著说”接著说二详见冯友兰:新理学,上海书店1996年影印版,第1页。,以此隐喻清华校史上法律学系的命运多赛与创业艰辛。一言以蔽之,其筹建历程颇为坎坷曲折,曾两度短暂设立又被取消,一直到第三次才复建成功。1928年国立清华大学成立,隔年即1929年便设立法学院,是清华大学最早成立的文、理、法三学院之一。依据民国时期的大学教育体制,当时法学院下应设法律、政治与经济三系,但清华法律学系先是暂缓设立

2、,在1932年成立后因为当时教育部实行“限制文法、侧重实科”的教育政策,遭其反对而在1934年被取消,这是法律学系第一次被裁撤。1946年抗战胜利复员后,清华法学院复建法律学系,但在1949年因为华北高等敦育委员会实行院系调整而被取消,这是法律学系第二次被裁撤。一直到1995年在国家重视法制(治)建设和清华大学复建文科的大背景下,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法律学系终于复建成功,经过师生们的努力奋斗,1999年在法律学系的基础上复建单一法律学科的法学院。目前学界尚未对清华法律学系这段“事不过三”的历史展开全程深描式的研究,拙文将通过历史档案、人物访谈等珍贵资料,复原这段重要的校史,揭示关键的历史细节,

3、在此基础上总结其法律教育的建设和发展规律,希望可以启迪当下,展望未来。拙文的主体以时间为轴,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探讨1929年1934年、1946年一1949年、1995年一1999年清华法律学系的三次筹建历程,分析时代与制度背景,归纳挫折与成功的各种因素。最后的结语部分对三次筹建进行规律总结与延伸思考。二、清华法律学系的第一次筹建(一)经费与理念:1929年清华暂缓设立法律学系从规范层面看,1929年大学组织法第4条规定大学分文、理、法、教育、农、工、商、医各学院,第5条规定“凡具备三学院以上者始得立为大学:(3)日多贺秋五郎:近代中国教育史资料:民国编中,(台湾地区)文海出版社1976年版

4、,第566页。大学规程第6条规定“大学法学院或独立学院法科分法律、政治、经济三学系,但得专设法律学系O(4)同上注,第568页。国立清华大学规程第3条规定“国立清华大学本科设文、理、法三学院,法学院下设法律学系、政治学系、经济学系。(5)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二卷)(上),清华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42页。因此,设立法律学系是当时大学法学院的应有之义。但清华大学法学院却在建院伊始申谛缓设法律学系,其原因主要出自两个方面:一个是经费紧张,一个是主政者的教育理念。关于第一个方面的原因,清华法学院的首任院长、经济学家陈岱孙曾有论及:本校自民国十四年秋开办大学,是时学制未定,以学系为单位,未有院之

5、组织也,十八年,始根据新颁之大学组织法,分为文理法三院,以已有之政治、经济二系,划归法学院,是为本学院之始期。依照大学组织法,法学院应有法律、政治、经济三系,而十八年分院以前,本校未有法学系,其政治经济二系学生所需要之法律课程,皆附设于政治系之内,故于分院之后,即有添设法学系以完全法学院组织之议,惟是时本校经费未充,而巳有之各院系急待发展,故特呈请教育部,于短期内暂缓设立法学系,至是时政治、经济二系,虽大学四年之课程粗备,而较为高深之课目尚待设立。十八年后,本院之主要工作即在于添设及充实此已有二系之课程。(6)陈岱孙:法学院概况,载清华周刊向导专号,1936年6月27日。陈先生梳理法学院这段创

6、建历史,其背景是清华从学校到大学的改制转型:1925年4月23日,外交部批准北京清华学校大学部暂行章程,清华学校改组为留美,页备部、大学部和研究院三部分;1926年4月28日,清华学校评议会议决大学部设立17个学系,其中就包括政治学系和经济学系;1928年9月,国立清华大学条例通过,清华学校改制为大学。(7)参见齐家莹编撰:清华大学人文学科年谱,孙敦恒审校,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1、32、70页。陈岱孙认为法律学系之所以暂税设立,乃因为学校转型过程中经费有限的情况下,需要优先发展原有的政治、经济两系的缘故。就清华财政情况而言,曾担任清华校长的曹云祥将当时清华的经济状况分为四个时期。(

7、一)扩张时期(1908-1921),经费宽裕,用途扩张,主要用于添派学生,增置校产和添造学校的四大建筑即大礼堂、图书馆、体育馆和科学馆。(-)短地时期(1921-1926),留美学生人数增加,加上欧战之后美国生活昂贵,使得资助留学的费用提高,清华不得不采取各种方法节省支出。(三)转移时期(1926-1931),实施大学计划之后,经费支出从资助留美逐渐转移到学校自身发展,诸如开设各科各系,添聘教授,扩充图书馆,添建教室宿舍等。(四)积储时期(1931-1945),一方面清偿短批时期和转移时期的借款,一方面经营维持清华基金,在美国拨还庚子赔款结束后,为清华日后发展奠定基础。(8)参见曹云祥:清华学

8、校之过去现在及将来,载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一卷),清华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42-44页。曹云祥在1922年4月一1928年1月期间出任清华校长,(9)历任校长一览表(19091929V,我同上注,清华大学史料选端(第一卷),第18页。处于短细时期和转移时期。作为亲历者,他曾讲到这两个时期清华分别挪借款100万元和110万元,(10)同前注(8),曹云祥文,第44页。教授马友兰也曾谈到1928年罗家伦校长向金城、中南两家银行借款40万元来建筑生物学馆、男生新覆舍、气象台和新图书馆。(11)参见冯友拦:校史概咯,栽同前注(5),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二卷)(上),第3页。此项借款数字在罗家伦处

9、也有记录,参见罗家伦:清华大学之过去与现在,载同前注(5),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二卷)(上),第206-207页。上述筹款事例可以佐证当时学校财政压力大,这对刚成立的法学院自然会有影响。就院系发展而言,数据显示清华改制时期各学系的积极发展,以政治学系为例,从师资人数看,1926和1927年皆为5人,1928年为10人,1929年为12人,1930年为16人,5年中增加2倍有余。从杂志订购种数及费用看,1926年是12种56美金,1927年是19种88美金,1928年是23种125美金,1929年是28种150美金,1930年是50种260美金,5年中增加3倍有余。(12)清华政治学系发展之概况

10、,找国立清华大学甘用年纪念刊,1931年版.因此陈岱孙的上述理由是有根据的。就法学院看,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院系初步发展需要有所侧重而不是力求齐全,因此1929年法律学系暂缓设立乃迫不得巳的牺牲之举。但需要注意陈先生是站在学院立场来谈,其在介绍中有意无意中“忽略”了校方对此的态度。从大学的层面看,在学校资源的大盘子下如何“分蛋糕”与校长有密切关系,这就引出法律学系暂缓设立第二个方面的原因,即首任清华大学校长罗家伦对法律教育的看法。1928年8月29日,罗家伦被任命为清华大学校长,(13)同前注(5),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笫二卷)(上),第49页。其在就职演讲学术独立与新清华中专门谈到清华的院系设

11、置,明确提出不设立法律学系:我动身来以前,便和大学院院长蔡先生商量好如何调整和组织清华的院系。我们决定先成立文、理、法三个学院法学院则仅设政治经济两系,法律系不拟添设,因为北平的法律学校大多,我们不必受床架屋。我们的发展,应先以文理为中心,再把文理的成就,滋长其他的部分。文理两学院,本应当是大学的中心。文哲是人类心灵能发挥得最机动最弥漫的部分,社会科学都受到他们的影响。纯粹科学是一切应用科学的茶础,也是源泉。断没有一个大学里,理学院办不好而工学院能单独办得好的道理。(14)罗家伦:学术独立与新清华.我同前注(5),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二卷)(上),第200页。这段关乎到法律学系命运的演讲透露出

12、两点重要信息,第一点是清华的院系方案是罗家伦和当时的教育主管机关大学院的院长蔡元培共同商议的结果,罗家伦出身北大,与蔡元培曾有师生之谊,是蔡先生的得意门生。第二点是罗家伦的教育理念受蔡元培影响很大,蔡元培认为大学应专设文、理两科,其他法、医、农、工、商五科,则应别立为独立之大学(即高等专门学校)。(15)参见蔡元培:大学改制之事实及理由,载蔡元培全集(第三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30页。这种分科设校的背后,是其关于学(学理)与“术(应用)之别的理念:文、理,学也。虽亦有间接之应用,而治此者以研究真理为目的,终身以之。所兼营者,不过教授著述之业,不出学理范围。法、商、医、工,术也。直接应

13、用,治此者虽亦可有永远研究之兴趣,而及一程度,不可不服务于社会;转以服务时之所经脸,促其术之进步。与治学者之极深研几,不相侔也鄙人以为治学者可谓之大学,治术者可谓之高等专门学校(16)蔡元培:读周春巅君大学改制之商榷,栽同上注,蔡元培全集(第三卷),第149-150页。因此,罗家伦就职演讲中关于大学定位与学科设置的思考,可谓渊源有自,法律学系在其看来,属于实践术”的范畴,并非大学不可或缺的核心科系。1917年蔡元培就任北大校长,有感于当时报考北京大学法科者以升官发财为目的,不符合研究高深学问的大学之道,一方面谆谆教诲,敦促莘莘学子抱定正确的求学宗旨;(17)参见蔡元培: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之演说,

14、栽同上注,蔡元培全集(第三卷),第5页。另一方面因为校舍和经费无法兼办各种应用学科,所以曾试图让法律分出去,但没有成功。(18)参见蔡元培: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载蔡元培全桀(第六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52页。历史仿佛开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玩笑,蔡元培当年在北大没有实现的愿里,却是(师)有事,弟子康其劳二通过其学生罗家伦在清华得以落实,清华的法律学系因此在罗家伦主政时期遭遇搁浅。比较可见,法学院院长陈岱孙的“暂缓设立与校长罗家伦的“不拟添设”之间存在某种张力,历史于此呈现出微妙而复杂的面相。平允而论,罗家伦有大将之才,他对清华的诸多改革,例如将学校从外交部改隶教育部,废除董事会,娶聘名师,

15、提高薪酬,清退冗员,招收女生等,皆值得肯定。但其性格强势,不免干颈过多,导致矫枉过正,例如推行军事训练,更新创作校歌等,造成与学生乃至教授关系紧张,遭受非议阻力,最终任职不到两年,不得不挂印而去。就事论事,法律学系的这一延误,从清华法律教育的角度而言,可谓失了先手。(二)形势比人强:1932年1934年清华设立又取消法律学系1931年3月19日,国务会议批准罗家伦辞去校长职务,(19)参见教育部指令第785号,载同前注(5),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笫二卷)(上),第96页。在经历校长人选风波之后,(20)在罗家伦之后,间锡山派乔万选为校长,被师生所拒绝,未到任;国民政府又任命吴南轩为校长,遭教授会

16、与学生代表大会反时,在校任期不足两个月即辞职。详见同前注(5),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二卷)(上),第82-137页。1931年10月14日,教育部最终任命梅贻琦为国立清华大学校长。(21)参见教育部训令第1716号,栽同前注(5),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二卷)(上),第134页。在梅先生这位低调谦逊、稳健务实的舵手领导下,清华进入平稳的发展时期,何炳棣认为30年代的清华是校史上的黄金时代。(22)何炳棣:读史问世六十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8页。梅贻琦积极地支持法律学系的筹建,但无奈受限于当时限制文法、侧重实科(23)朱家骅:中国之法律教育,栽王聿均、孙斌合编:朱家驿先生言论集,(台湾地区)台湾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丛刊(3),1977年,第305页。的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