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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矿山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矿山安全生产大检蛰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期矿山典型事故教训,结合省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提升目标要求,坚持系统思维和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严格排查治理各类问题
2、隐患,坚决防范化解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压实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矿山较大以上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力争实现零死亡”,确保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检查范围(-)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主要检查矿山企业属地党委政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矿山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二)落实部门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要检查矿山企业属地监管部门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生产要求情况,执法检查和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三)落实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检查全省所有煤矿、非煤地下
3、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陆上石油天然气等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三、检查内容(-)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1 .是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措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矿安C2023)70号),及时研究矿山安全重大突出问题。2 .是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资金、队伍建设和执法装备等保障措施。3 .是否将矿山安全纳入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市、县级政府领导联系包保煤矿、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制度,明确包保
4、责任人员及工作职责等。4 .是否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部门行业管理责任。(二)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1 .是否加强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气象、电力等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有效促进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2 .是否认真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3)50号)要求,把即将关闭退出矿、停产停建矿、整合技改矿、生产建设矿等所有类型矿山纳入安全监管监察范围,严防滑管失控。3 .是否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明确每一座矿山日常
5、安全监管主体和风险等级,确定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直接监管的矿山名单,明确每一座矿山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向社会公告、在矿山井口公示。4 .是否把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作为执法检查重点,着力整治实际控制人不履职、不带班,力解决掌台班子、挂名矿长等问题。5 .是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和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工作安排,结合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任务,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等内容,立即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6 .是否全面深入排查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
6、、限期整改、治本攻坚,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7 .是否全面科学精准研判辖区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督促指导矿山企业落实防控措施,切实解决想不到、看不到、管不到的问题。8 .是否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无资质承包、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责任。9 .是否加强对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是否严格追究资质方责任。10对关停的矿山是否派人现场盯守或者巡查,是否明确驻矿盯守或安全巡查人员及其岗位职责,是否采取停止或限制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破物品等措施,严防明停暗采。I1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是否对执法检查发现
7、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罚,是否存在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立案调查处理,是否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案件合并处罚。12 .市县两级矿山监管力量是否能够承担辖区矿山监管任务,是否存在层层下放执法责任等行为,是否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13 .是否持续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和奖励资金,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是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是否及时受理安全生产举报。(三)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煤矿上级公司(1)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依法依规办矿、管矿,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对下属煤矿的管理责任,
8、实现对所属煤矿的有效统一安全管理。(2)是否保障所属煤矿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3)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4)是否及时吸取事故教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制定措施,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5)是否研究解决所属煤矿冲击地压、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存在的问题,智能化开采、电子二道门”和电子封条建设等重点工作。(6)重点时段是否向所属煤矿派驻安全工作组,是否定期组织对所属煤矿开展安全检查。2煤矿(1)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木管理体系,技木管理职责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定设置采掘技术管理、一通三防、地质勘探、防治水、防治冲击地压等安全技术管
9、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是否培训考核合格。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I、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得到有效落实。(2)采掘部署情况。煤矿采区设计及主要巷道布置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规定;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主要安全生产系统和设施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采掘工作面个
10、数是否超过规定,采掘接续是否紧张。采空区和废弃巷道是否及时密闭并定期检查,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保安煤柱和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其他行为。(3)通风系统情况。矿井通风系统是否稳定可靠,生产水平和采区是否实行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是否贯穿整个采区。是否存在违规串联通风、微风、循环风作业的情形,风门、风墙、密闭、风机等主要通风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管理和设置;巷道贯通、密闭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4)瓦斯防治情况。是否按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鉴XX果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开展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掘进工作面设计前是否按规定编制地质说明书,说明工作面瓦斯地质特征等情况,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是否按规定编
11、制并更新矿井瓦斯地质图。是否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等四项措施;是否按规定开展瓦斯检查,是否存在空检、漏检、假检行为,入井人员是否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5)防灭火情况。是否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并落实,是否建立自然发火监测和防灭火系统;是否对采空区、巷道高冒区和煤柱破坏区采取预防自然发火措施。电焊等动火作业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供水系统,电缆、皮带、高分子材料等阻燃性、抗静电性是否符合要求。(6)煤尘防治情况。是否建立防尘供水系统,是否按规定采取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采掘工作面是否按规定采取湿式钻眼、冲洗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煤岩洒
12、水和净化风流水幕等综合防尘措施;采煤工作面是否按规定采取煤层注水措施,采煤机、掘进机是否采用内、外喷雾措施,喷雾压力是否符合规定。(7)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断电是否可靠,甲烷等传感器设置地点,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甲烷传感器是否按规定进行调校并测试瓦斯电闭锁功能;是否按规定测试风电闭锁功能,矿长和总工程师是否每天审阅安全监控日报表,是否分析变化趋势。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等信息时,是否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是否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8)冲击地压防治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冲击危险性评价、编制防冲专项设计;冲击地压矿井是否按规定采取
13、区域预测、合理设计采掘部署、监测预警、限员作业和有效卸压措施。具有冲击危险性采掘工作面是否实现智能化开采,冲击地压危险作业区域二道门制度落实等情况。(9)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支护是否结合实际进行设计并按设计施工,采用锚、网、喷等主动支护的巷道是否安设顶板离层仪等矿压观测仪器;采煤工作面顶板悬顶面积超过规定的,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是否存在空顶作业情形,是否存在掘进巷道前掘后修”平行交叉作业情况。(10)水害防治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专门的探放水特种作业人员、专用的探放水钻机及配套设备。是否查明生产、准备、开拓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水害类型和导水通道,是否采用物探
14、和钻探等两种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和断层、陷落柱含(导)水性等情况并做到相互验证;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发现突水征兆立即停产撤人的制度。(11)机电运输情况。是否建立设备运行管理、检查维修制度并落实,是否有符合规定的两回路电源线路;防爆电气设备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入井前是否进行防爆检查。立井和倾斜井巷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系统、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井下带式输送机等重要装备的各项保护是否齐全可靠,是否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测检验和更换,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12)爆破管理情况。是否对爆破工作专门管理,配备专业管理
15、人员,井下爆破作业是否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是否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炸药和雷管安全等级和存放地点、数量是否符合要求。(13)应急处置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救护队,是否按规定建立人员位置监测、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救援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入井人员是否熟悉冲击地压、透水等灾害发生预兆和避灾路线,佩戴的自救器是否完好,是否会正确使用自救器。3.非煤地下矿山(1)综合管理情况。是否证照手续不全或者证照到期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擅自组织生产建设;是否超能力组织生产,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机
16、构及人员配备不到位;是否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是否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否将与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其上岗前是否按要求开展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是否按五落实要求整改,风险是否全部落实管控措施;是否按要求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调度员、安检员、班组长等是否有重大险情紧急撤人权力。复工复产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基建矿山是否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严格非煤地下矿山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2)技术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技术审批、审查机制,技术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是否满足实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