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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刑法学(上册总论)(第二版)参考电子教案目录绪论3第一章刑法概说5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6第三章刑法的效力8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10第五章犯罪客体12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14第七章犯罪主体17第八章犯罪主观方面20第九章正当行为24第十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27第十一章共同犯罪29第十二章罪数32第十三章刑事责任35第十四章刑罚及其种类37第十五章刑罚制度40绪论一、教学目的本章是刑法总论的入门内容,主要讨论刑法学概述、刑法学的沿革与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学的发展、刑法学的研究与学习方法等四方面的内容。本章旨在让学生对刑法学的基础概
2、念和历史沿革、发展以及现状等问题有较为清晰的认识,帮助学生提高对刑法学的学习兴趣,掌握学习刑法学的方法,为后续的学习奠定基础。二、课型:新授课三、课时:2四、教学重难点1 .刑法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和体系。2 .刑法学的沿革与发展。3 .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学发展。4 .刑法学的研究与学习方法。五、教学方法课堂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六、教学内容1 .内容摘要本部分首先介绍刑法学的概念、研究对象等概述内容,然后介绍刑法学的沿革与发展,介绍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学的发展,最后介绍刑法学的研究与学习方法。本部分对全书的学习具有启发和引导作用。2 .基本概念习近
3、平法治思想、刑法学、刑法总论、刑法分论。3 .基本原理(1)刑法学是以现行刑法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属于部门法学的范畴。(2)新中国刑法学的根本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刑法思想。(3)新时代刑法学研究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立足中国实际,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大命题中,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时代使命中,努力构建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刑法学理论体系,构建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不断推动中国刑事法治创新发展。(4)在刑法学研究中,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刑法学研究的根本方法。4 .课堂讨论(1)如何理解刑法学及其研究对象?(
4、2)如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学发展?(3)西方刑法学派之争给我们什么启示?第一章刑法概说一、教学目的本章内容是刑法概说,介绍刑法的基础性知识。本章旨在帮助学生熟悉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内容,建立对刑法较为全面的基础性认识,了解刑法的特点,形成基本的刑法思维,为更深入的学习打下基础。二、课型:新授课三、课时:2四、教学重难点1 .刑法的概念、性质与渊源。2 .刑法的指导思想、根据与任务。3 .刑法的沿革与发展。4 .刑法的体系与解释。五、教学方法课堂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六、教学内容1内容摘要本章第一节介绍刑法的概念、性质与渊源,第二节介绍刑法的指导思想、根据与任务,第三节介绍刑
5、法的沿革与发展,第四节介绍刑法的体系与解释。5 .基本概念刑法的概念、刑法的渊源、刑法的体系。6 .基本原理(1)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2)刑法的渊源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3)我国刑法的任务包括惩罚和保护两个方面:惩罚犯罪是手段,保护人民是目的。(4)我国刑法的体系,从总体上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7 .课堂讨论(1)如何理解刑法的任务?(2)论述刑法解释的种类及其内容。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一、教学目的刑法基本原则,是指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均应当遵循的准则。刑法基本原则问题是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中的一个全局性、根本性问题。本章旨在系统介绍保障人权原则、罪刑法
6、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自负原则以及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等,帮助学生全面掌握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及背后的原理,理解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二、课型:新授课三、课时:2四、教学重难点1 .保障人权原则。2 .罪刑法定原则。3 .罪刑法定原则与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关系。4 .类推适用与扩大解释之间的区别。5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6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五、教学方法课堂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六、教学内容1 .内容摘要本章内容是刑法的基本原则,首先介绍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其确定过程,随后分节逐一介绍保障人权原则、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自负原则以及
7、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等。2 .基本概念保障人权原则、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3 .基本原理(1)刑法基本原则必须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作用。(2)刑法基本原则必须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这就是:坚持法治,摒弃人治;坚持平等,反对特权;讲求公正,反对徇私。(3)保障人权原则是指刑法实施的全过程及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各个环节都要体现对人权的保隙。(4)刑法必须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立场观点,将保障人权原则确立为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刑法中的直接贯彻落实,是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深刻体现。(4)罪刑法定
8、原则的含义是: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概括起来,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5)对任何人犯罪,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6)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7)罪责自负原则的含义是:谁犯了罪,就应当由谁承担责任;刑罚只及于犯罪者本人,任何人不因他人的犯罪行为而受处罚。罪责自负与罪责株连根本对立。(8)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20世纪四五十年代苏联刑
9、法学家运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在建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过程中提出来的刑法基本原则,其含义是: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条件,并要求主客观两方面条件有机统一。缺少其中任何一方面的条件,犯罪就不能成立,就不能要求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4 .课堂讨论(1)为什么说保障人权原则也是刑法的基本原则?(2)什么是罪刑法定原则?如何贯彻落实罪刑法定原则?(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要求有哪些?(4)如何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5)如何理解罪责自负原则?(6)如何理解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第三章刑法的效力一、教学目的刑法的效力,也叫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
10、以及在什么时间具有效力。本章旨在从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两方面,全面介绍刑法的效力问题。二、课型:新授课三、课时:2四、教学重难点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理解。2 .属人管辖的范围。3 .保护管辖的范围。4 .从旧兼从轻原则的理解。五、教学方法课堂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六、教学内容1 .内容摘要本章从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两方面展开介绍。在刑法的空间效力方面,首先讨论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然后分别介绍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管辖权和普遍管辖权,最后讨论管辖冲突问题。在刑法的时间效力方面,分别介绍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的溯及力。2 .基本概念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管
11、辖权、普遍管辖权、溯及力。3 .基本原理(1)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具有效力。(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我国刑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4)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
12、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5)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我国刑法。(6)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7)刑法的生效时间,是指刑法从什么时间开始具有法律效力。从我国的刑事立法活动看,刑法的生效时间包括两种: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公布后过一段时间才生效。(8)刑法的失效时间,是指刑法从什么
13、时候开始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刑法在失去法律效力后,对于新发生的犯罪行为,不再适用。关于刑法的失效,从我国刑事立法的情况看,主要有两种方式:明示废止和默示废止。(9)刑法的溯及力,是指新的刑事法律生效后,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10)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首先,行为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新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适用行为时的法律;其次,行为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新的法律也认为是犯罪,并且在追诉期内的,适用行为时的法律,但是新的法律对该行为规定的法定刑与旧的法律对该行为规定的法定刑相比较轻时,适用新的法律的规定;再次,行为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新
14、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新的法律;最后,新的法律生效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4 .课堂讨论(1)什么是刑法的空间效力?我国刑法对空间效力作了哪些规定?(2)为什么我国刑法对于溯及力问题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一、教学目的犯罪概念从整体上回答什么是犯罪、犯罪有哪些基本属性的问题;犯罪构成在犯罪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构成犯罪的规格和标准问题,以揭示犯罪如何成立以及构成犯罪需要具备哪些具体条件。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都是犯罪论体系乃至整个刑法学体系的灵魂和基石。本章通过对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展开全面剖析,旨在帮助学生全方位、多角度熟悉刑法犯罪论的基础性内容
15、,为后续的深入学习打下基础。二、课型:新授课三、课时:2四、教学重难点1犯罪概念。2.犯罪构成。五、教学方法课堂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六、教学内容1 .内容摘要本章的核心内容是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第一节介绍犯罪概念,讨论犯罪概念的界定模式和犯罪的基本特征。第二节介绍犯罪构成,首先介绍犯罪构成理论的发展与模式,然后介绍我国刑法中犯罪构成的概念与特征,最后介绍犯罪构成的分类和意义。2 .基本概念犯罪概念、犯罪构成、三阶层、双层次、四要件。3 .基本原理(1)犯罪的形式概念,也称形式意义的犯罪概念,是指仅基于法律特征而给犯罪下定义,至于法律为何将诸如此类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则不予涉及。(2)犯罪的实质概念,也称实质意义的犯罪概念,是指不涉及犯罪的法律特征,而从犯罪现象的本质上给犯罪下定义,借此揭示一种行为被刑法规定为犯罪的内在原因。(3)犯罪的混合概念,是指既强调犯罪的实质概念,亦注重犯罪的形式概念,以同时揭示犯罪的本质特征和法律特征的概念。(4)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