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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评估报告书鲁仲泰评鉴字2018第1号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我公司接受贵方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 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托评 估的孙余伟所持有的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金15000股及分行进 行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股权在二 。一八年一月十日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 下:一、案由申请执行人王永嘉与被申请执行人孙余伟合同纠纷一案,经申请 执行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执行人孙余伟所有的齐商在齐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金15000股进行司法鉴定评估,因案情需要,淄博市张 店区人民法院
2、特委托我单位对上述股权进行评估。二、评估目的申请执行人王永嘉与被申请执行人孙余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所 涉及的被执行人孙余伟持有的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提供公允 价值依据。三、评估范围和对象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范围和对象为孙余伟持有的齐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15000股。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本次评估为公开的市场价值,市场价值 是指自愿的买方和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五、评估基准日二。一八年一月十日。六、评估依据1、行为依据: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供的鉴定委托函。2、主要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
3、估法;(2)国务院1991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3)国资办199236号文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4)国办发200110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 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 知;(5)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1第14号国有资产评估管 理若干问题的规定;(6)政部颁布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资产评估准则一基 本准则;(7)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资产评估 职业道德准则。3、产权依据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供的鉴定委托函。4、取价依据(1)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度审计报告及山东省
4、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稿)等 资料;(2)我单位积累的其他资料。七、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对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认真审查委托方提供的与本案件相关的资料。(二)市场询价:评估人员对近期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 值信息进行了充分调查。(三)价值鉴定计算:评估人员对近期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价值信息进行了充分市场调查以及对近期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拍卖情况等进行了充分调查了解,得出齐商银行的每股价值为 3. 71 元。至评估基准日,被执行人孙余伟持有的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22342股的评估价值为:3.71元/股X15000股=5
5、5650元。九、评估假设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为适用于公开市场假设。即是在公开 市场的公允价格标准下进行价值评定。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其评估目的要求下,于评估基准日 按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资产公允价值,没有考虑产权利益主体发生变 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 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评估目的等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 则等其他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十、评估结论至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的被执行人孙余伟持有的齐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15000股的评估价值为55650元。十一、特别事项说明:1、本公司对委托方提供的委托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及其来
6、 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提供委估资产真实、合法、完整的法律权属资 料是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资料作必 要的查验,本评估报告不能作为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证。若 资产占有方不拥有评估对象的所有权,则评估对象的评估结果会受到 影响。2、该报告仅供本次评估目的使用,不得作其他目的使用。十二、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1、本次评估报告的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要求下, 根据公开的市场原则确定的资产公允价值,评估工作中没有考虑将来 可能承担的担保等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 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 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评估目的等条件以及 评估中遵循的持续使用原则等其他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 失效。2、本评估结论是本评估机构出具的,受本机构评估人员的职业 水平和能力的影响。3、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作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有关部门使 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 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4、本评估报告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5、本评估报告的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即自二O一八年一月十 日起至二O一九年一月十日止。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二O一八年一月十日。山东仲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定代表人:二。一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