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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应的旧标准:GB 1576-1996ICS 13.060.25Z 50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15762001工 业 锅 炉 水 质WaterquaIity for industrial boilers20010110发布 20011001实施国 家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目次前言1 范围2 水质标准附录A(标准的附录)水质检验方法A1 总则和一般规定A2 水样的采集A3 悬浮固形物的测定A4 溶解固形物的测定(重量法)A5 电导率的测定A6 pH的溺定(电极法)A7 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容量法)A8 碱度的测定(容量法)A9 硬度的测定(EDTA滴定法)A
2、10 磷酸盐的测定(磷钒钼黄分光光度法)A11 磷酸盐的测定(磷钼蓝比色法)A12 溶解氧的测定(两瓶法)A13 溶解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比色法)A14 亚硫酸盐的测定(碘量法)Al5 油的测定(重量法)A16 铁的测定(磺基水杨酸分光光度法)A17 酸、碱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A18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1/2EDTA)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A19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A20 碘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A21 高锰酸钾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前 言本标准依据GB15761996低压锅炉水质实施以来取得的经验和在变化环境中显示的不适应性,主要进行了下列修改: 1) 标准名称由原来的低压锅炉水质改
3、为工业锅炉水质。 2) 标准适用范围扩大到常压热水锅炉,并补充规定了直流锅炉、常压热水锅炉和电热锅炉的水质指标。 3) 表1脚注2),对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锅水碱度指标上限值允许有条件的适当放宽。 4) 表1脚注4),增加了可采用测定电导率的方法来间接控制锅水溶解固形物。 5) 表1脚注5),规定对全焊接锅炉相对碱度可不控制。 6) 表l脚注6),采用锅外水处理方法的燃油、燃气锅炉给水增补了含铁量指标。 7) 采用锅内加药处理方法的热水锅炉的额定功率由2.8MW放宽到4.2MW,给水总硬度指标由4mmol/L放宽到6mmol/L。 8) 附录A“水质检验方法”中增加了含
4、铁量的测定方法,并纠正了原附录中的一些差错。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15761996。 本标准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负责起草。 本标淮主要起草人:张琏、沈元令。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淮GB15762001工 业 锅 炉 水 质代替GB15761996Water quality for industrial boilers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的水质要求。 本标淮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5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也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
5、式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2 水质标淮2.1 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表l规定。2.2 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如对汽、水品质无特殊要求)也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炉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排污和清冼工作,其水质应符合表2规定。2.3 承压热水锅炉给水应进行锅外水处理,对于额定功率小于等于4.2MW非管架式承压的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炉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其水质应符合表3的规定。2.4 直流(贯流)锅炉给水
6、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其水质按表1中额定蒸汽压力为大于1.6MPa、小于等于2.5MPa的标准执行。2.5 余热锅炉及电热锅炉的水质指标应符合同类型、同参数锅炉的要求。2.6 水质检验方法应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执行。附 录 A(标准的附录)水质检验方法A1 总则和一般规定A1.1 本方法供工业锅炉锅炉房进行水质分析时使用,各单位可根据本方法和化学分析的具体要求,结合具体条件选用。A1.2 对使用试剂的要求:本方法中若无特殊指明均用分析纯(A.R)或化学纯(C.P)试剂。当试剂(级别)不合要求时,则可将试剂提纯使用或采用较高级别的试剂。A1.3 试剂的加入量:本方法中,试剂的加入量如以滴数来表
7、示的,均应按每20滴相当于1mL计算。A1.4 试剂的配制:配制本方法所用试剂的溶剂若无明确规定均为水溶液。A1.5 标准溶液的标定:标准溶液的标定一般应平行作两份或两份以上,当两份标定的相对误差在(0.2%0.4%)以内时,才能取平均值计算其浓度。A1.6 溶液浓度的表示方法有下列几种:A1.6.1 质量百分浓度与体积百分浓度;A1.6.1.1 质量百分浓度(%):系指在100g溶液中所含溶质的克数。A1.6.1.2 体积百分浓度(%):系指在100mL溶液中所含溶质的克数,这种浓度的表示方法通常适用于溶质为固体时溶液的配制。A1.6.2 体积比:体积比是指溶质X与溶剂Y按体积比配制的溶液(
8、如l:3硫酸溶液,是指1体积的浓硫酸与3体积的水混合而成的硫酸溶液)。这种浓度的表示方法,通常适用于溶质为液体时的溶液配制。A1.6.3 物质的量浓度(cB):系指物质B的物质的量nB除以混合物的体积V。 注:国际制单位(SI)规定物质的量的单位为摩尔(mol),其定义为:摩尔是一系统的物质的量,该系统中所包含的基本单元数与0.012kg的碳.12的原子数目相等;在使用摩尔时,基本单元应予指明,可以是原子、分子、离子、电子及其他粒子,或是这些粒子的特定组合。A1.6.4 滴定度(T):系指在1mL溶液中所含相当于待测成分的mg质量或相当于该溶液中溶质的mg质量。A1.6.5 质量浓度( ):表
9、示单位体积溶液中含溶质的质量。单位为mg/L或 g/L。A1.7 仪器的校正:为了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应对分析天平、砝码及其他精密仪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校正。分光光度计等分析仪器应根据说明书进行校正,对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可根据试验的要求进行校正。A1.8 空白试验:空白试验有下列两种:A1.8.1 在一般测定中,为提高分析结果的准确性,以空白水代替水样,用测定水样的方法和步骤进行测定,其测定值称为空白值,然后对水样测定结果进行空白值校正。A1.8.2 在微量成分比色分析中,为校正空白水中待测成分含量,需要进行单倍试剂和双倍试剂的空白试验。单倍试剂的空白试验与一般空白试验相同。双
10、倍试剂的空白试验是指试剂加入量为测定水样所用试剂量的2倍。测定方法和步骤均与测定水样相同。根据单、双倍试剂的空白试验结果,求出空白水中待测成分含量,对水样测定结果进行空白值校正。A1.9 对空白水的要求:本方法中“空白水”是指用来配制试剂和作空白试验用的水,如蒸馏水、除盐水、高纯水等。对空白水的质量要求规定如下: 蒸馏水的电导率小于0.000050.0002S/m(25)。 除盐水的电导率小于0.000010.0001S/m(25)。 高纯水的Cu、Fe、Na含量小于0.002mg/L;SiO2含量小于0.003mg/L。A1.10 蒸发浓缩:当溶液的浓度较低时,可取一定量溶液先在低温电炉上或
11、电热板上进行蒸发,浓缩至体积较小后,再移于水浴锅上进行蒸发。在蒸发过程中应注意防尘和爆沸溅出。A1.11 干燥器:干燥器内一般用氯化钙或变色硅胶作干燥剂。当氯化钙干燥剂表面有潮湿现象或变色硅胶颜色变红时,表明干燥剂失效,应进行更换。A1.12 恒重:标准中规定的恒重是指在灼烧(烘干)和冷却条件相同情况下,连续两次称重之差不大于0.4mg,如方法中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A1.13 表示测定结果的单位,表示测定结果的单位应依据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A1.14 有效数字:分析工作中的有效数字是指该分析方法实际能精确测定的数字,因此分析结果应正确地使用有效数字来表示。A1.15 本方法主要参照的分析项目、
12、代表符号以及使用单位汇于表A1。A2 水样的采集A2.1 取样装置A2.1.1 取样器的安装和取样点的布置应根据锅炉的类型、参数、水质监督的要求(或试验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和布置,以保证采集的水样有充分的代表性。A2.1.2 除氧水、给水的取样管,应尽量采用不锈钢管制造。A2.1.3 除氧水、给水、铜水和疏水的取样装置,必须安装冷却器,取样冷却器应有足够的冷却面积,并接在能连续供给足够冷却水量的水源上,以保证水样流量在500700mL/min,水样温度应在3040之间。A2.1.4 取样冷却器应定期检修和清除水垢。锅护大修时,应安排检修取样器和所属阀门。A2.1.5 取样管道应定冲洗(至
13、少每周一次)。作系统查定取样前要冲冼有关取样管道,并适当延长冲冼时间。冲冼后应隔12h方可取样,以确保水样有充分的代表性.。A2.1.6 测定溶解的除氧水和汽机凝结水,其取样阀的盘根和管道应严密不回空气。A2.2 水样的采集方法A2.2.1 采集有取样冷却器的水样时,应调节冷却水的取样阀门,使水样流量在500700mL/min,温度为3040的范围内,且流速稳定。A2.2.2 采集给水、锅水水样时,原则上应是连续流动之水。采集其他水样时,应先将管道中的积水放尽并冲冼后方可取样。A2.2.3 盛水样的容器(采样瓶)必须是硬质玻璃或塑料制品(测定微量成分分析的样品必须使用塑料容器)。采样前,应先将
14、采样容器彻底清冼干净。采样时再用水样冲冼三次(方法中另有规定除外)以后才能采集水样,采样后应迅速加盖封存。A2.2.4 采集现场监督控制试验的水样,一般应使用固定的采样瓶,采集供全分析用的水样,应粘贴标签、注明水样名称、采样人姓名、采样地点、时间、温度以及其他情况(如季节、气侯条件等)。A2.2.5 测定水中某些不稳定成分(如溶解氧、游离二氧化碳等)时,应在现场取样测定,采集方法应按各测定方法中的规定进行。A2.3 水样的存放与运送A2.3.1 水样采集后其成分的改变,受水样的性质、温度、保存条件的影响有很大的不同,原则上应及时化验。此外,不同的测定项目,对水样可以存放时间的要求有很大差异,因此水样可以存放的时间很难绝对规定,根据一般经验,宜采用表A2所列时间。A2.3.2 水样存放与运送时,应注意检查水样容器是否封闭严密。水样容器应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的阴凉处。 水样的运送途中,冬季应防冻、夏季应防晒。A2.3.4 化验经过存放或运送的水样,应在报告中注明存放的时间和温度等项目。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