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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选址立项与土地获取阶段工作指南投标(竞买)申请书范本国土资源局:经认真阅读编号为地块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你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我方现正式申请参加你局于年月日在(地点)举行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我方愿意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大写)(¥)。若能中标(竞得)该地块,我方保证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若我方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
2、,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特此申请和承诺。 申请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申请日期:年月日投标(竞买)资格确认书范本_(投标(竞买)人名称):你方提交的对_号地块的投标(竞买)申请书及相关问及那资料收悉。经审查,你方已按规定交纳了投标(竞买)保证金,所提交文件资料符合我方本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先确认你方具备参加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拍卖竞买)(挂牌竞买)资格。请持此投标(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我局于_年_月_日_时在_(地点)举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_国土
3、资源局 _年_月_日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投标书范本国土资源局:经认真阅读号地块招标出让文件和现场踏勘,我方完全接受招标出让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愿意以人民币万元(大写)(¥)的价格竞投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我方随本标书一同提交以下文件: (1);(2);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标书及相关文件真实准确。我方已按招标出让文件的规定,交纳了人民币万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我方承诺,在接到你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将按约定及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果我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不能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交付全部中标价款,或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或不履行本
4、投标书承诺等,均可被视为违约,你局可不退还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及履行以前,本标书为你局与我方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投标日期:年月日中标通知书范本(中标人名称):现确定你方为编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中标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该地块中标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大写)(¥),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其中,出让金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大写)(¥),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本中标通知书一经签发,即视为成交。
5、你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你方应当于年月日之前,持本中标通知书到(地点)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你方放弃中标资格,你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中标通知书一式份,招标人执份,中标人执份。特此通知。 招标人:(加盖公章) 年月日成交确认书范本在年月日(地点)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人)竟得编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该地块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大写)(¥),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其中,出让金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大写)(¥),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竞得
6、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应当于年月日之前,持本成交确认书到(地点)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份,拍卖(挂牌)人执份,竞得人执份。特此确认。 拍卖(挂牌)人: 竞得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受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7、。关联法规: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双方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关联法规: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小写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示宗地的用途为。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
8、应达到本条第款规定的土地条件:(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通,即通。(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通,即通,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状况如下:。(三)现状土地条件。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
9、权出让金。(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第二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第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第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主体建筑物性质;附属建筑物性质;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比例;其他土地利用要求。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1);(2);(3)。第十三条 受让人同意在年月日之前动工建设。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户、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