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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县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5篇汇编某县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一)我县2023年耕地流出图斑面积2984.38亩。据核查,耕地流出有合法手续图斑面积1387.34亩;耕地流出疑似违法图斑1436个,面积1597.03亩,其中:耕地“非农化”图斑561个,面积568.41亩;耕地“非粮化”图斑875个,面积1028.62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决策部署,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全县耕地减少趋势,做好耕地流出问题整改,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一、总
2、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严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明确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扎实履行耕地保护职责,严防死守耕地红线和国家粮食安全生命线,坚决扛起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通过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快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处置力度,依法依规稳妥分类处置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健全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和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势头。二、整改范围及目标全面整改全县2023年无合法手续的耕地流出疑似问题图斑1436个1597.03亩。(-)耕地“非农化”O针对568.41亩
3、耕地“非农化”的561个图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严肃查处耕地“非农化”违法案件,2023年7月3日后新增的乱占耕地行为必须坚决拆除复垦复绿;对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但符合完善用地手续的图斑,符合报批条件的,依法查处后迅速抓紧组件报批全力消除土地违法状态。(二)耕地“非粮化”o针对1028.62亩耕地“非粮化”的875个图斑,全面核查违法违规将永久基本农田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的问题图斑,建立问题图斑台账,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属于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行为的,必须恢复为耕地;属于一般耕地上“非粮化”行为的,能恢复耕种的尽可能恢复耕种条件,确实难
4、以恢复耕种的,必须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三、整改措施(-)耕地“非农化”问题1 .项目建设用地整改:各乡镇根据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的耕地排查整改疑似问题清单及矢量数据,开展合法性判定。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且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限期完善用地审批手续(2023年6月30日前);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不属于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的项目用地,限期拆除,恢复耕种(2023年12月31日前);属于工程类建设项目配套设施的临时用地,限期办理完善临时用地手续,工程完工后拆除恢复耕种(2023年6月30日前)。(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完成时限:立行
5、立改,长期坚持)2 .农村宅基地整改:各乡镇根据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的耕地排查整改疑似问题清单及矢量数据,开展合法性判定。对2023年7月3日以前建设的区分两种情况,一是符合“一户一宅”条件且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限期组织完善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二是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根据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情况限期依法给予拆除或没收等行政处罚;对2023年7月3日以后建设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到位,因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违法行为发生的,还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查处和追究责任到位后,根据第一种情况,区分情形限期组织完善
6、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或给予依法限期拆除、给予没收等行政处罚。(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耕地“非粮化”问题1设施农用地整改:对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设施农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限期督促用地方完善用地手续(2023年6月30日前);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不符合补划基本农田的设施农用地坚决限期拆除,恢复耕种(2023年12月31日前)。(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2.坑塘水面、林地、园地、未利用地、空闲地等整改:各乡镇要实事求是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对于
7、三调后(2019年12月31日)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的,必须立即予以恢复;对于三调后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上违规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的,属于国办严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出台后(2023年9月10日)产生的,必须立即予以恢复,属于政策出台前发生的,积极引导恢复,不能恢复的必须予以补足;对于国办严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出台后,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上种植果树茶树、挖塘养鱼、种植草皮的,积极引导恢复。各乡镇在细化整改方案、问题整改中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不可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整改、“一刀切”整改。确实无法恢复的,各乡镇要结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
8、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66号)文件精神,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或农业建设用地的,制定耕地“进出平衡”方案,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四、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圆满完成,特成立大姚县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县
9、财政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局长* *县林草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县民宗局局长12个乡镇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改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股室人员抽调组成。主要负责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改工作的全面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进度督查,对全县各乡镇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改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陈朝华
10、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起世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股室人员抽调组成。主要负责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改工作的全面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进度督查。五、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抓整改。各乡镇要统筹相关办公室、中心(所)和涉及村、组工作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2023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好整改工作任务。(二)强化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抓整改。各乡镇要全面开展耕地流出问题彻底排查,不留死角,保持耕地流出问题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认真核查各类情形问题,建立统一整改台账,分类精准施策,限时整改销号。对耕地流向林地、园地、草地、坑塘水面等其他农用
11、地的,能立行立改的,坚决一次整改到位;对一般耕地违规转为其他农用地,确实难以恢复的,可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从其他农用地恢复耕种的方式补足;对未经依法审批(未办理农转用手续)耕地流向建设用地的,符合规划的依法组织报批,不符合规划的限期整改复耕。()强化源头治理,建立机制抓管控。坚持抓早抓小、标本兼治的原则,从源头治理入手,县自然资源局要主动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建立巡查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责任体系,落实“两早一严,。充分利用“天上查、探头照、地上巡”等手段多管齐下,全方位加强耕地保护与监管,强化耕地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及时高效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持续宣传新中华人民
12、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加大对乱占耕地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并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目的,引导广大群众严格保护耕地、自觉抵制乱占耕地行为。(四)强化督导考核。县自然资源局要牵头建立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强化源头防控,加强耕地日常监测监管;建立完善耕地“进出平衡”制度,严肃执法问责,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的考核要求,对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落实不到位的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严重的,要予以追究问责。两个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乡镇、各单位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督查,对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迟
13、缓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五)按时报送整改材料。各乡镇务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于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疑似问题图斑核查,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工作方案、整改问题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版(需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同时分别于2023年6月底前、12月底前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报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某县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二)为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抓好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24号)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3)44号)等
14、文件精神和省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据统计,在2023-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我县耕地保护目标范围内有1814个耕地问题图斑,流出耕地面积1973亩,其中基本农田1237亩。本次专项整治要对1814个问题图斑地块逐一排查核实,坚持分类施策,积极稳妥推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流出整改。对2023年以来新发生的耕地流向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地的地块恢复为耕地,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无法整改到位的依法依规处置,确保9月15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在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中恢复为耕地,在年度考核中耕地保护红线不突破。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管控
15、、抓恢复、强执法、促整改,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遏制“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二、工作步骤本次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从5月26日一9月30日。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6月3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市“田长制”办公室耕地保护工作重点问题预警函,组织技术单位按照“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范围,套合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梳理耕地和基本农田流出地块的位置、面积、地类;各镇根据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图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技术单位分片区对镇村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会同镇村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摸清每个整改地块的位置、面积、地类、规模,初步制定
16、管用的整改措施。在本阶段,各镇要把能通过简单措施就能恢复耕种条件的地块,如搭荒地块、残次林地块、可间作耕种地块等易恢复地块作为整治工作重点,由各镇负责,逐地块落实整改责任,不等不靠,抓紧时间进行整改恢复耕种。对需要采取工程治理的地块,各镇以镇为单位,明确整改措施,确定投资规模,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报县耕地保护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阶段:全面整改阶段(2023年7月1日-8月15日)。各镇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文件要求,结合问题地块不同流出情形,按照“以流出图斑整改为主,异地整改为辅”的原则,分类进行整改,具体整改要求如下:1对搭荒地,只需简单除草就可复耕的图斑,由镇村负责督促承包经营权人进行复垦,种植粮食作物,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