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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搞好工厂安全防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良好形象,营造安全工作环境,维护公司财产,确保员工安全,工厂特制订以下要旨、原则以及程序以确保本厂内外保安健全;保安人员须认真遵守以下条例。宗旨工厂全体员工当悉力执行及维护此安保计划,务使本计划之各项细则在本厂内外合法地得以施行。原则工厂之安保计划乃在以下五项原则基础下建立,旨在防患于未然:1、杜绝闲杂人等进出本厂范围。2、杜绝不明物、危险物混入货品进入本厂。3、杜绝不法分子窃取公司机密、财物。4、杜绝不法分子破坏公司的安全防护设施。5、建立完全可追溯之系统。员工行为守则1、在工厂范围内必须佩戴好工作证,而证件必须挂在脖子上便保安检查时易于识别。2
2、、严禁员工携带违禁品进入工厂,一经发现立即报送公安局处理。注:违禁品为有攻击性或杀伤力之危险品如武器、易燃易爆物品及毒品。3、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的工作证及身份证,任何员工不得代他人保管或收藏。4、如发现工作证有损坏或遗失,必须立即前往人事部备案并补发新证,而遗失身份证须通知人事部,由人事部对员工进行遗失登记,员工则尽快前往公安局备案及补发。5、私人物品不得携带入工场内,在工作时间内任何私人物品都应存储物柜存放好。6、任何职工不得带食物进工场进食,保安严格控制门禁制度。7、为了让厂方更了解每班之确实开工人数,员工上下班必须考勤制,不得由他人代打。8、请事假/病假及休年假之员工必须先填写清楚请假
3、条上之事情,由部门主管主任签批后方可出厂。如请病假者,必须附上医生或医院出示的证明。9、员工如需请假应填写请假条,即使在当日临时请假之员工,亦须提前填写请假条,待上级批准并经由门岗保安员检查后放行。10、员工在工作时应坚守工作岗位,如非工作或紧急需要不应随意到其他部门,违者须接受领导查询及解释理由。保安员的工作规定1、保安员必须先自觉尊守员工手册之ITO项内的守则。2、值班人要整齐穿着统一服装,按时交接班,不准擅自离岗(除巡逻外)。3、值班时不得将本厂员工或闲杂外来人员滞留门卫室闲谈、翻阅书报刊、听收音机、打嗑睡或其它与工作无关事情,保持本身良好形象。4、待人接物要有礼貌,贵宾出入要立正敬礼,
4、不准有傲慢、敷衍行为。5、工厂出入口监察:出入口必须24小时驻守,下班前必先与接更人员交待清楚,方能离开6、保安员必须在上班前15分钟报到,接收前一班数据并接受保安班队长的工作安排;做好换班手续。7、外来人士如没有预约,应安排在大门接待处等候接待。8、本厂员工进出厂,保安员必须查核其工作证,及认真检查携带物件,厂财物未经许可不准带出厂,一切违禁危险品严禁带入厂区。9、公司人员在工作时间外出、请假或提前下班的,请持有效的放行条交保安,保安必须核实数据才可放行。10、所有来访者必须登记其所属公司、姓名,来访及离开时间,并须得到被访者确认及接待方可放行,由当值保安派发来访证才可进入厂内非限制区域(如
5、会客区域等),出厂时务必交还来访证及被访人签署的回单,保安方可放行。11、进厂的车辆/货车登记:车辆进厂前保安员必须登记所有进厂的车辆(包含车牌号码、公司名称、进/出厂日期、时间);并检查是否携带有可疑物品,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12、如有下班时间送、收货到厂的要协助联络有关人员(如速递员送件的要先签收,上班再交给有关人员)。13、除本厂指定与本厂有密切关系合作厂商或有特殊关系人员免办入厂手续及佩带来访证外,其它一律按入厂程序办理,其随带附带之物品进出须检查。14、无论上班或下班时间,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外界之推销员或小贩进入厂内及个人或团体未经许可一律禁止在厂区内摄影。15、保安队长每天早上务必将
6、头一天的放行条、车辆、来访人员登记表交到行政部备案;每班值班人员在交班前必须将之前值班之登记记录及要注意事项交给接班之人员。16、上班分三班制:早班8:0016:00;中班16:0000:00;晚班:00:008:00;中间用餐时间及顶岗时间详见通知。17、查核违禁品:当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工厂时,保安员有责任查核员工有否携带公司财物、违禁品,如炸药、化学品进入。如有查获,当即呈报上级或向公安局报案。18、对付擅进者及犯罪份子:如发现擅进者及犯罪行为,在个人人身安全情况下,立即制服及通知上级,必要时报警处理。19、当发现有以下的情况,保安有权先行制止,立即通知部门主管处理一、若发现形迹可疑者或陌生
7、人在厂门活动。二、未经许可各部门员工擅进非本部门。三、来访者未有厂方人员陪同的擅闯者;未经当值保安同意放行者,没有来访证、工作证强闯入厂区者。四、发现来历不明之物品在部门范围存放。如情况危急,马上通知或致电办公室0752-6322257-801(内线)报警电话一一110火警电话一一119急救电话120车辆进出之保安规定1、本厂所有车辆(轿车、货运车)出厂在值班室出示经授权人员签署的放行条经值班保安人员确认后方可放行;2、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值班保安应注意进厂车辆有无载有违禁品、危险化学品或易燃易爆品,如有上述物品,应禁止其入厂并立即报告行政主管处理;3、外来车辆进入工厂,随车人员必须办理会
8、客单,经值班保安检查车辆无可疑后方可放入;4、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属工厂生产业务的,凭主管业务员签署的放行条查验无误后放行;属于快递公司发送物品出厂,必须由主管业务员签发的放行条,经核查后方可放行。停车场之保安指引1、当班保安人员引导外来货车或载客车并指示其停泊位置。2、公司货车、小车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区域内。3、厂区内限速20KwH。4、厂区内禁止鸣笛。探访程序守则1、询问每位来访人士身份包括姓名、身份、所属公司及来访目的并记录在来访人员登记表中;2、保安人员先电话查询被探访人,得到确认后,以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对来访人身份进行确认,确认符合后填写会客单,发出来访证(按来访人
9、数发放,每人一证,不能一证多人。并要求访客必需将来访证挂在身上醒目的地方,带到公司前台交付前台文员。3、当访客离开时,需交回来访证和被访人签名确认过的会客单亦须记录离开时间及收回来访证。4、所有运作过程务必要做到有礼貌、有笑容、有关指引与客气的待客基本要求。5、人员出厂时都必须经过保安检查,不得豁免;没有包袋的,保安会进行目视检查,有包袋的务必自觉打开让保安检查。6、如遇不合作之人员,必须立即呈报保安队长或有行政主管处理。7、如有收到客人因接待投诉的、经公司查实后按相关制度执行。其他1、以上相关记录(来访人员登记表和会客单保存12个月以便追溯。2、本制度由人事部起草,并负责解释与修订;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