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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造国际一流的数字创新生态实施方案规范健康可持续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快速扩张,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转变传统发展方式,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水平,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道路。一、健全保障机制(一)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按照苏州市数字经济和数字化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发挥苏州市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协同推进机制,统筹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政策制定、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及重大决策,确保规划主要任务和重要措施落地实施,加快推进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组建苏州市数字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研究智库,为
2、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保障。(二)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加快推动数字经济相关地方立法工作,围绕数据资源、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字基础设施等方面对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顶层设计和制度规制。着力规范数据共享开放、开发利用、资产管理、运营运维和安全管理等工作,促进和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社会化利用。探索研究数据确权、流通、交易、定价、保护等规则体系和地方立法。加快完善数字经济领域地方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和开展集成电路、物联网、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制定。深化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技术标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技术和产
3、品标准的验证和推广。(三)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加快建立数字经济统计管理制度,研究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数和监测体系,建设苏州市数字经济监测平台,开展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分析、评价、考核工作,准确掌握数字经济发展动态。强化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统计监测对象范围,加强对规模以下企业的统计分析。加强重大项目管理与监控,定期发布市及各区县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打造数字经济发展的形象窗口,争取国家数字经济统计与监测的试点不范。(四)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模式。探索建立更具弹性的审慎监督、准入、退出等体制机制,形成新技术新产品的标准、认定、认证、定价、
4、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调整现有行业管理制度中不适应数字经济特点的市场准入要求,最大限度取消企业资质类、项目类等审批审查事项,消除行政审批中部门互为前置的认可程序和条件,减少政府对数字经济企业创新创业活动的干预,激发活力,加快培育平台型企业,形成集聚优势。推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重点领域立法,探索建立保障和规范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五)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围绕数字经济开展政策宣讲、干部能力培训,培养领导干部数字领导力,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者、各行业领域从业者牢固树立数字化发展理念。组织数字经济政策落地、项目落地等重要节点的新闻发布会、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和招商推介会。向大众开展数字技术培
5、训,积极开展数字技术、技能竞赛和数字经济领域的创业大赛。加强对数字经济优秀经验与典型案例的传播,推动科普内容丰富化、多元化,满足公众在数字经济时代的知识需求,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打造国际一流的数字创新生态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战略,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数字经济产业生态,进一步夯实数字产业发展基础。培育建立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数字产业园区,引育一批产业创新高端人才和龙头企业,积极创新金融服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长三角协同创新,建立国际一流的数字创新生态。(一)营造数字营商环境推动长三角地区数字统一市场建设,优
6、化区域营商环境深度合作。建立区域一体化数字市场规则和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形成统一的数字市场准入和监管规则。探索建立区域数字经济一体化标准,促进数字要素市场一体化。依托产业联盟、协会等机构,加快形成政产学研金协同高效的联动机制,提升长三角区域整体数字营商环境,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二)融入数字长三角”构建长三角数字经济发展协同中心。全面融入虹桥一长宁一嘉定一昆山一太仓一相城一工业园区北向拓展带。以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为切入点,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汇聚流通,发挥上海证券交易所苏南基地、上海虹桥苏州(相城)数字经济创新产业园、嘉昆太协同创新共同体支撑作用,全面强化长三角
7、地区数字经济领域的交流合作。推进“产学研”协同联动创新,以“数字长三角”为核心,大力推进跨界融合发展,联动打造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张江、江北、苏州创新综合体)等一批服务长三角的综合性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支持建设沪太数字技术成果重要转化基地。健全长三角区域创新共同体、多层次产业创新大平台共建机制,组织实施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关键共性技术跨区域协同攻关项目。融入沿沪宁产业创新带、环太湖科创圈、吴淞江科创带,推进G60科创走廊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建设,支持大型央企、民企在苏州设立区域总部和创新研发中心。支持苏州长三角数字货币研究院加快发展,建设数字经济区域研究中心,汇聚长三角数字经济智库资源,构建长三
8、角数字经济发展协同中心,充分利用长三角征信链,推进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三)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引入。依托同济区块链电子信息重点产业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等载体,加快引进符合产业导向、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经济领域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聚焦有潜力、可突破、能引领的重点领域,瞄准科技前沿和国际水准,面向全球大力培养集聚顶尖人才(团队),采用一人(团队)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量身定制人才及项目支持政策,充分赋予顶尖人才创新创业自主权,在政策上重点支持,努力做好子女入学、医疗健康、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将苏州打造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数字经济产业人才高地。开展人才
9、队伍培育计划。实施战略科技人才引领行动。聚焦数字经济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前沿科学交叉研究平台,集聚一支国际一流战略科技人才队伍。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集聚一支承担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工程的数字经济领域一流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育一支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卓越工程师队伍。加快数字领域人才培养,培育一批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鼓励高校院所针对企业的技术需要和发展需要,结合企业技术攻关课题,重点培养一批高素质数字经济人才。支持苏州科技大学、常熟理工学院、西交利物浦大学等本地高校发展壮大,鼓励开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或课程。资料来源:苏州市数字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