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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扩大一老一小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根据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快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标准化服务水平,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托育服务需求,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 ,居家社区机构
2、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标准更加规范,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力争达到国家标准,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普惠性托位占比达到60% ,城镇社区托育服务机构更加完善,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服务和产品供给更加优质,要素支撑更加完善,具有特色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二、重点任务(一)科学统筹规划布局。根据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全面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3、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督促专项规划和方案实施,确保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配套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o已建成居住(小)区和老城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补充完善,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标准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二)保障用地盘活存量。将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结合实际安排在合理区位。调整优化并适当放宽土地和规划要求,支持各类服务主
4、体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定前提下,结合实际制定将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为养老托育场所设施的建设标准、指南和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机制,定期集中处置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手续办理、邻避民扰等问题。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益,拓展使用功能,允许将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探索将老旧小区中的国企闲置房屋和设施,以适当方式转交政府集中改造利用。鼓励在就业人群密集产业聚集区域,完善托育服务设施。(三)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共享,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
5、场主体。加大养老托育领域投资力度,加强项目支出规划管理,探索建立养老托育领域产业子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和社会化服务。完善运营补贴激励机制,落实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养老托育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水平,灵活提供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分期还本付息等多种贷款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贷款支持力度。引导银行和保险机构根据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经营特点,开发符合其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推动养老托育机构购买责任险、人员意外
6、险。(四)强化专业人才培养。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开设老年保健与管理、社会工作、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保育等相关专业。深化校企合作,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养老托育服务企业,支持实训基地建设,推行职业培训包和工学一体化培训模式。加大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育婴员、保育师等养老托育服务人才培训力度,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加强养老托育从业人员培训与评价,落实补贴政策。组织养老托育服务专场招聘会,畅通人才供需渠道。鼓励养老托育机构通过返聘具有专业能力的退休人员、发挥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等作用,充实从业人员队伍。加大脱贫地区相关技能培训力度,推动养老托育服务需求与脱贫地区劳动力供给有效对接
7、。(五)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和监护婴幼儿主体责任,落实监护人对孤寡老人、遗弃儿童监护责任。充分发挥优质机构、行业协会作用,利用互联网平台免费开放公益课程,依托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提供养老育幼家庭指导服务,帮助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将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范围,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强化家庭照护能力。发挥基层公共服务机构、专业社会组织作用,支持隔代照料,探索家庭托育服务。做好婴幼儿、老年人健康管理。加快培育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市场,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引导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六)优化社区融合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
8、托育服务网络建设,探索社区一老一小融合服务模式,支持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现有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等设立托育点,为居民提供就近便利、有偿普惠的临托、短托、全托照护服务。制定家庭托育点具体管理办法,落实家庭托育点登记备案制度,推进家庭托育点规范管理。(七 海展养老托育服务。坚持公益属性,完善公建民营机制,打破以价格为主的筛选标准,综合从业信誉、服务水平、可持续性等质量指标,引进养老托育运营机构早期介入,全程参与项目工程建设,探索开展连锁化运营。建立入住综合评估制度,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推动发展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
9、心,不断拓展乡镇敬老院服务能力和辐射范围。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推动农村老饭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管理运营。积极发展托育服务,在满足辖区学前教育需求前提下,支持有空余学位、具备设置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各级财政优先对开设托班的公办园和普惠性托班的民办园给予相应经费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开办养老托育机构,承接运营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支持医疗机构建设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加强对托育机构指导,动态监测托位。(八)扩大普惠服务供给。开展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养老托育服务项目建设,制定支持性政策包,带动企业提供普惠性服务包,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
10、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托育服务,建设发展一批嵌入式、连锁化、专业化社区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形成基本完善的养老托育服务网 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养老托育服务。推动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九)加强宜居环境建设。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加强公共空间设施无障碍建设改造,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强儿童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开展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满足儿童成长需求。加强母婴设施配套,在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普遍设置专席及绿色通道。(十)培育发展新兴业态。培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企业、社区和机构,创新发展健康咨询
11、、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生活照护、物品代购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支持优质养老机构平台化发展,培育区域性、行业性综合信息平台。支持企业申报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探索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统筹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养老托育机构建设,引导早教、培训等企业参与托育服务发展,推动早教托育融合经营。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等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和周边群众提供托育服务。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十一)促进康养融合发展。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健身休闲、文化娱乐、旅居养老等业态深度融合。
12、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优化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提升基层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和中医药特色康复等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资源广泛服务老年人群体。支持各类机构举办老年大学、参与老年教育,推动举办老年开放大学 网上老年大学。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o(十二)深化医养有机结合。发展养老服务联合体,支持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在居家、社区、机构间接续养老。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支持养老机构根据需求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因地制宜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鼓励引导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毗邻建设。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资源,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重点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以及养老床位,逐步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十三)规范养老托育管理。大力推进养老托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和护理能力。充分利用行业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资源,建立养老托育服务专家库。制定养老托育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建立评估机制,推动评价结果与相关补贴、评先、奖励扶持政策挂钩。依法公开养老托育机构评估检验结果,实施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