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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地名文化建设和乡村地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的通知(民办函(2023)52号)、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关于推进标准地名地址数据协同及第一批数字门牌应用试点的通知、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确定首批地名文化服务与文化建设试点县(市、区)名单的通知要求,建立地名工作长效机制,确保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和加强党对地名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对区划地名工作的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规范地名管理,深化地名
2、服务,传承、保护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扎实推进地名文化建设和乡村地名服务工作,探索总结创新经验和成功案例,助力我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样板地。二、总体目标坚持创新管理服务体制机制,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提升历史地名保护力度,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充分发挥地名的政治功能、社会功能、文化功能,推进我县地名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构建系统、科学、高效的地名管理服务体系。到2023年,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地名文化和地名服务成果,进一步完善全县地名文化和地名服务管理长效机制。三、工作举措整合现有成果,聚焦省级第一批数字门牌应用、省级首批地名文化服务与文化建设、民政部“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
3、3项试点,创建一批示范性强、影响力大、受益面广的地名文化特色,推动我县地名工作继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健全制度,强化地名服务纵深管理1健全地名管理体制机制。完成县地名管理实施细则更新,规范全县地名管理行为。落实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方案,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公布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高质量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制定县20232030地名规划。健全县门牌管理制度,提升门牌管理水平,地名标志设置率保持95%以上。建立健全地名巡检制度,对全县的地名标志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2 .加强地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更好地发挥人才在地名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成立地名协会、县地名命名咨询组,完善
4、地名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智库资源与特长,科学推进地名文化发展。健全镇(街道)地名专家服务团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地名文化需求,培育地名专家队伍不少于3支,专家人员不少于30名。强化网格服务管理,切实履行网格员在地名地址动态管理工作中的职责。3 .依规开展地名管理工作。保持地名相对稳定,审慎开展地名更名工作。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对“有地无名”的进行命名,对新批地名蕴含文化内涵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地名的产生。做好行业内标准地名的使用,确保在地名标志、广播、电视、广告、证件、地图等范围内均使用标准地名。对“有名无标”的设置地名标志,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完成通航河流、山、丘陵、
5、自然村、道路等标志牌设置工作。(二)规范标准,推进地名文化体系建设1 .加强历史地名保护。加强全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做好县文物古迹等地名的确认及相关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地名文化保护研讨,推动理论成果转化。健全地名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地名档案管理。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并设碑工作,积极参与省“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等评选,培育争创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2个以上,总数达到5个以上。2 .丰富地名文化场景。积极组织社会团体、地名爱好者等参与地名文化服务,每年召开地名学术会不少于4次,完成地名文化调研课题1个。举办“地名大会”,推进乡村地名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建设2个千年县城地名文化馆,打
6、造地名文化村3个,设置地名书架10个,实现“村村有村史、镇镇有镇志”。3 .弘扬地名文化成果。结合村规民约、乡土风情,创作地名文化歌曲,拍摄微电影,发布微视频,开展诗歌编撰,寻找最美地名故事,出版地名书籍,每年出版地名文化书籍2本以上,在国家级媒体发表地名文章5篇以上,开启“地名情故乡忆”系列宣传。通过讲座、展览、开设特色课程等形式,开展校园地名文化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根脉意识,增强文化自信。(三)搭建平台,促进数字地名精准服务1 .升级地址地名应用。依托数字化信息平台,提升地名数字化管理水平和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标准地名地址库,打造乡村治理数字化基座,服务智慧城市和乡村一张图建设。建立地名
7、地址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地名地址鲜活有效。凭借地名地址库精准化地图,通过精准化定位,牢固树立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前哨站”的突出作用。2 .优化数字门牌服务。以数字门牌为载体,打通“浙里办”通道,打造“数字门牌一码到家民生服务系统。整合民政内部资源、县级其他资源,将智慧社区、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村社治理等服务横向融入,将公安、医疗等群众日常最需要服务的热门应用归类纵向融入,实现数字门牌应用“内外”服务双循环,确保惠民业务一码通办。3 .拓展乡村振兴通道。结合“我”小程序,加大互联网乡村特色资源推广力度,开展“优品”等农产品宣传活动,助力乡村振兴。积极探索创新互联网地名文化建设机制,完成
8、公共服务点地名及乡村旅游、家庭农场等地名地址上百度、高德地图,定期更新信息数据,提高乡村地名上图率,推动乡村地名服务更加完善,助力我县数字乡村建设。四、保障措施(-)健全组织,强化管理。成立县地名文化建设和乡村地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和具体业务指导,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突出重点,多源补助。加大地名工作财政资金统筹保障力度,有序推进我县地名工作。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地名文化建设和乡村地名服务,健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资金投入机制。(三)明确机制,落实长效。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9、,落实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地名文化和地名服务工作联络员制度,健全地名文化建设和乡村地名服务考核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难题。附件:1县地名文化建设和乡村地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2.县地名文化建设和乡村地名服务重点工作推进计划表附件1县地名文化建设和乡村地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根据中央、省、市地名文化有关部署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地名文化建设和乡村地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丁燕英(县民政局)成员:潘新林(县委政法委)盛玄(县发改局)潘云祥(县教育局)刘海忠(县公安局)蔡晓荣(县民政局)俞明耀(县财政局)沈海
10、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沈浩(县建设局)蔡瑛瑛(乾元镇)皮勇华(钟管镇)祝庆(雷甸镇)高雅荣(新安镇)李俊(武康街道)郑秋红(阜溪街道)蔡欣怡(康乾街道)沈琪(新市镇)吴伟(洛舍镇)徐晓飞(禹越镇)宋建根(莫干山镇)高小丽(舞阳街道)高文英(下渚湖街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具体业务指导。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蔡晓荣兼任办公室主任。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县委政法委:负责网格员核查地名地址外业工作,配合做好地名地址动态管理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在建设项目立项审核时,在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中使用标准地名。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师资力量参与地名文化建设,推进地名文化活动进校园。县公安局:负
11、责在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通指示牌等证件、地名标志中使用标准地名;协助做好数字地名工作。县民政局:负责贯彻实施地名管理法规和政策;组织编制、实施地名规划;监督地名的命名、更名、注销等工作;监制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编纂各类地名书籍;挖掘和保护地名文化,监督推广标准地名;开展地名调查,收集地名资料,建立和管理地名档案、地名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建设和地名公共服务。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地名文化建设和乡村地名服务经费保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相关自然地理实体地名的确认工作并报县地名委员会备案;负责在城乡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证使用标准地名;会同县民政局共同做好地名规划和地名地址库建设。县建
12、设局:负责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工作;负责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中使用标准地名;在城乡建设改造中,负责将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区块地名地址信息报送县民政局,并会同县民政局共同保护地名文化。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中使用标准地名;负责命名更名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设施,并报县地名委员会备案;负责辖区内铁路、公路、桥梁、隧道、人行天桥、立交桥、高架桥、索道、车站、停车场、码头、渡口等交通设施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在全县水域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使用标准地名;负责命名具有地理方位意义的水利设施的命名工作,并报县地名
13、委员会备案;负责水库、堤坝等水利设施以及江、河、湖等水域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在乡村振兴建设工作中使用标准地名;配合提供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信息,协助县民政局把地名信息标注到百度、高德地图。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全县文物古迹的地名确认及相关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在文化建设中以及对广播电视行业的管理工作中使用标准地名。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在市容环境、户外广告等管理活动中使用标准地名;负责做好不标准地名执法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在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广告经营管理活动中使用标准地名;会同县民政局推广地名标志国家标准,对标准实施进行评价
14、、监督。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推进地名地址信息化支撑工作,整合地名地址数据,治理形成统一的地名地址专题库,协调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对接地址库,推进地名地址共享共用。县人武部:负责做好军事设施地名信息上报工作。各镇(街道):按属地管理原则,履行本辖区范围内地名管理职能,配合做好本辖区地名地址动态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地名命名、更名、审核上报工作。附件2县地名文化建设和乡村地名服务重点工作推进计划表;目工作内容完成期限牵头部门配合部门.作准,阶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县地名文化建设和乡村地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10月30日一12月30日县民政局领导小组位各镇(街i1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全
15、县地名文化建设和乡村地名服务工作。成立县地名命名咨询组、县地名协会。县文化和游体育局对自然地理实体、乡村居民村、乡村道路、乡村旅游景点进行调查,梳理全县“有地无名”“有名无标”情况。县交通运用县水利局各镇(街及.作推阶段更新县地名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全县地名管理行为。2023年1月1B-2023年6月30日县自然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帛县水利局落实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方案,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公布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县文化和游体育局制定县2023-2030地名规划,高质县自然资工作内容完成期限牵头部门配合部门量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划局健全县门牌管理制度,提升门牌管理水平,地名标志设置率保持95%以上。县综合执五完善地名专家库,培育地名专家队伍不少于3支,专家人员不少于30名。县文化和游体育局举办全县地名文化建设和乡村地名服务工作培训。领导小组位各镇(街i1对重要的地名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设碑。县建设局县文化和游体育局通过讲座、展览、开设特色课程等形式,开展校园地名文化宣传活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设置自然地理实体和乡村道路标牌。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开展全县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