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2023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包含下步工作计划十篇合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在有关2023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包含下步工作计划十篇合集.docx(5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在有关2023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包含下步工作计划十篇合集第一篇,共十篇在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整改工作会上的讲话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是机关党建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为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落实,X组织开展了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督查,并就发现问题进行了反馈。刚才X同志对相关文件进行了通报,并全面分析了党风廉政半年检查反馈问题,对问题认真了剖析和深刻反思,对如何抓好整改进行了比较详细具体的安排布置,希望相关责任人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落实。下面结合反馈问题,就如何抓好下半年党
2、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第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动摇,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以鲜明的政治导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最有决心、最有能力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准确把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部署和任务要求,扎实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贯彻有力
3、、落地见效。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创新领导方式,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理论武装,用科学的方法论解决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要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全面从严,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要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法纪意识,守牢纪律红线,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同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第二,改进工作作风,
4、强化执纪问责,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压实到每一个人,把工作压力传导到“末梢神经。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不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党建工作新成效推动重点工作创新发展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从反馈问题来看,今年上半年我局党建工作成绩显著、亮点颇多,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以更有力措施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高效开展。要把经常性纪律教育融入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心。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
5、执行情况的监督,尤其是年轻干部的纪律宣传教育,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坚持把廉洁警示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融入党的建设整体规划,通过不断创新载体、拓展阵地,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理想信念、严明公私界限、严格家风家教,切实筑牢廉洁从业思想道德防线。创新开展廉洁文化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引导、激励、凝聚、约束和规范作用,把廉洁文化融入党员干部和职工的工作生活之中。第三,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管理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红脸、敢于亮剑、敢于担当,切实发挥好监督管理的职责作用。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
6、略部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用最新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把握新征程新任务心使命,认清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持续深化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坚持把管党治警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持续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同向发力,共同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主要领导,我将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
7、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督促其他领导成员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其他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好“一岗双责”,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好表率作用,从典型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风劲潮涌,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加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义不容辞的重任。我们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守正创新、阵厉奋发
8、,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努力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第二篇“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工作细则(鄂府发2016253号)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鄂国资发2016148号)文件要求,结合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第三条三重一大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9、,凡属公司“三重一大”范围内的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集体决策。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三)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四)坚持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一名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治理规则和党内民主生活原则作出决定。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
10、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五)坚持分级决策。按照权限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若决策事项需要向市人民政府或市国资委报告或审定、批准,必须履行报告和审批程序。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及所有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党支部行使决策职能。第七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党支部职责:(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资产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涉及企业发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二)研究公司战略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规划等具有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并进行决策
11、。(三)研究决策公司党支部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任免、考评及奖惩等重大人事管理事项。(四)研究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生产重要影响项目的设立和安排,并进行决策。(五)研究决策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大额资金运作事项。(六)研究决定公司党的建设、纪检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三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第八条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以下内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上级重要决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三)公司重大投资、融资事项;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利润分
12、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固定资产的损失核销、处置、产权变动;重大投资的调拨、划入划出。(四)公司改制、破产、兼并、重组以及重大案件诉讼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五)下属公司的设立和撤销、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以及职工转岗分流等事项。(六)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对外担保,公司对外捐赠或赞助。(七)涉及公共事件、突发事件、责任事故的处理及维护企业稳定等事项。(八)公司党的建设、纪检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群众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九)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职工收入分配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十)国家、地方政府、公司相关荣誉(先进)申报方案。(十一)其他具有全局性
13、、方向性和战略性的决策事项。第九条重要人事任免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部长级、副部长级管理人员;全资子公司的班子成员的选拔、任免、调整;全资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二)所属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中按照该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方商定由公司派出董事、监事、领导班子成员的推荐或委派。(三)公司认为应由党支部管理的其他人员的选拔、任免、调整。(四)公司中层管理后备人员的选拔、确定。(五)公司党支部对所管理人员的奖惩。(六)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和后备人员的选拔任用建议或推荐意见。(七)其它需要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干部管理、人事任免事项。第十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二)借款事
14、项。(三)财产保险方案。(四)对外委托承包项目的招投标方案事项。(五)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第十一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一)公司500万元以上款项支付。(二)委托贷款。(三)预算外资金额度在3万元(含)以上的调动和使用。(四)其他超出年经营预算的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第四章决策形式、程序及规则第十二条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凡讨论干部人事等重大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党支部成员到会。第十三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一般应通过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除重要人事任免等保密事项外,议题的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送达与会
15、人员,确实无法送达的,要用其他形式通知,并做好记录。第十四条三重一大事项的提出:(一)公司分管领导直接提出(二)职能部门、所属单位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三重一大”事项提出后,须报党支部书记审批同意方可列为议题。上会议题一经审定,一般不再临时增加其它议题,禁止临时动议。议题材料由行政综合部负责汇总。第十五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承办部门或单位应当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做好准备:(一)提出方案。应当认真组织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提出相关决策备选方案。(二)充分协商。决策事项涉及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充分协商,党支部书记与党支部成员之间、党支部主要领导之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
16、应当进行沟通和磋商,未沟通或虽经沟通但未形成原则意见的重大事项,不得上会研究。(三)征求意见。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专业人员的意见。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公司党支部的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四)论证评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领导小组、专家咨询机构对决策事件进行评估论证。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事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论证评估结论及专家咨询意见应形成论证评估报告。(五)法律审查。在决策备选方案提交会议决策前,应进行合法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