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十堰项目检修起吊设施管理办法(2017第一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京能十堰项目检修起吊设施管理办法(2017第一版).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A2017.11.05执行欧阳铭刘刚张学付首次发布版次生效日失效日状态编写审核批准修改说明工程项目名称京能十堰2350MW热电联产工程京能十堰项目正式检修起吊设施管理办法11SU1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CHINAENERGYENGINEERINGGROUPTIANJINE1ECTRICPOWERCONSTRUCTIONCO.,1TD本文件之产权属于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未获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传递或泄露该文件。京能十堰项目检修起吊设施管理办法(2017第一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规范京能十堰项目甲供正式检修起吊设施的领用、安装、检验、使用、保养、移交
2、等工作的管理流程和内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编制依据京能十堰项目部机械及施工机具管理细则第三条定义本规定中所指的正式检修起吊设施是指由甲方负责采购,我单位负责安装的合同范围的检修起吊设施,具体包括:电动葫芦、电动葫芦单梁桥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过轨吊。本规定中所指的安装单位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的正式起吊设施的领用、安装、配合检验、使用、保养等责任单位,其单位为各正式起吊设施的主体责任单位。本规定中所指的使用单位是指起吊设施检验合格后参与使用的各相关单位。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京能十堰项目部。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明确本办法的相关管理要求,监督并指导本项目相关单位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各相关综
3、合专业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牵头组织安装单位按照相关管理要求进行正式起吊设施的各项工作,机械专业负责总体指导、配合和监督。第六条安全保卫部负责对正式检修起吊设施的安装、使用、保养的过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正式检修起吊设施的领用、安装及移交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第八条本项目各使用单位负责按本规定中的管理要求,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正式检修起吊设施的各项管理工作,直至最后正式移交给甲方。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九条检修起吊设施领用相关要求执行甲方下发的相关制度要求,各综合专业参与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重点对甲供检修起吊设施的受力结构、钢丝绳、电气部件等重要部件进行检查,以及对设备数量是否与清单相符
4、进行逐条核对。为便于后续的安装告知,开箱时需要收集以下资料:1)制造许可证2)产品质量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3)型式试验报告4)安全装置的产品合格证及型式试验报告。第十条检修起吊设施安装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办理安装告知,安装过程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的各项内容,自检合格后进行负荷试验,并通知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到场进行验收(不需取检验报告的无需通知),等待质量监督部门下发正式的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安装过程需形成以下资料:1)安装告知(需要时)2)施工方案、交底3)负荷试验记录表4)检验报告及检验合格证(需要时)5)报检时收集并形成当地特检部门所需要的有关资料第十一条检修起吊设施正式使用前需在明显部位张贴安全操作规程、司机操作证复印件、检验合格证,使用过程必须由专人操作,定期进行保养、检修并及时填写保养记录本和交接记录。使用结束后将电动葫芦或大小车开到指定位置,摘下起吊索具并及时关闭总电源。第十二条检修起吊设施的正式移交要求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第十三条所有需要使用正式检修起吊设备的单位必须向责任主体单位(安装单位)申请,巾请同意后才能使用,责任主体单位留下申请原始记录。第十四条本办法中未提及的相关要求,可参见京能十堰项目部机械及施工机具管理细则相关规定。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管理规定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