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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安全稳定工作管理制度一、门卫管理制度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资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门卫应由综合素质好、责任感强,有一定保卫工作经验、身体强健的青壮年担任;有条件的学校应由经过正规训练的保安担任门卫管理工作,并实行24小时巡察值班制度。门卫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询问、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查验制度。(一)进出人员询问、证件查验制度1、非学校人员进入学校,应询问其身份、事由,经核实后方可进入。2、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有权拒绝进入学校并做
2、好解释工作。4、在行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或当时任课教师的请假条,门卫人员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接受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2、对拒不接受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三)会客制度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经同意,由老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2、学校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经同意,由学校领导或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3、学生家长到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经同意,
3、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或其他教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4、非学生亲属进校会见学生,门卫要严格查询,经核实登记后,只允许在门卫室会客,不能进入学生宿舍(公寓)及其他教学场所。(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杜绝车辆进入。2、上级视察工作或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经同意后,停放到指定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行人安全。(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1、门卫人员对出入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工作需要购买的化学试验药品及其他危险品,必须由专人带入并登记。2、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
4、品,经了解确认并登记后方可放行。二、值班制度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系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防汛值班,学校行课期间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3、学校安排教师值班时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必须保证全天候通信畅通。4、值班人员应尽职履责,做好值班情况记录,并协助学校处置突发事件。三安全宣传教育制度1、学校要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活动。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
5、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2、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讲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3、大力宣传党的安全方针和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4、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要坚持集中宣传和平时宣讲相结合,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5、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对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应包括交通、消防、用电、游泳、住宿、校内外活动、离家出走、食品卫生、健康、防疫、异性交往等各方面的内容,并在学校教学计划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四、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是加强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
6、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管理制度。安全隐患的排查应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标准。2、学校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形成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3、学校要认真分析各责任区域不安全稳定因素的各种表现形态,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或不稳定因素绝不遗漏,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理,排除干扰,及时排除,决不放过。4、日常安全检查要坚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将
7、校舍及附属设施(教室、微机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厕所、围墙、保坎)、消防设备、特种设备(锅炉、避雷设施等)、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5、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五、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整改制度是学校教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2、安全隐患设立警戒标志或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时间。3、学校教职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
8、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验收入签字认可。4、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暂时难以整改的,要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局。六、卫生防疫制度1、卫生防疫制度是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卫生防疫知识教育,严把食品卫生关,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2、所有学校的食堂、小卖部必须“两证”齐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3、建立学校食堂、餐厅、小卖部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4、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
9、,坚持大宗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5、严把采购、烹饪、出售三关,严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6、学校自备饮用水必须经相关部门检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水源管理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建立自备饮用水管理制度,严防水源疾病发生。7、学校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8、学校应制定卫生防疫与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并在当地疾病控制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七消防安全制度1、消防安全制度是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责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学校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
10、火警的义务。3、校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确需燃放的要安排专人在指定点燃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4、指定专人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建立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厨房、学生宿舍、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5、按消防规定设置消防栓、灭火器,并确保良好状态。6、开展防雷设施年检工作,防止雷击事故发生。八、防汛制度1、学校防汛制度是确保防汛期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准确、畅通传递,做好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管理制度。2、汛期时间为每年的6月一9月(特殊情况可延长)。学校在汛期坚持昼夜值班制度。3、防汛值班必须由学校在编在岗
11、教师担任。4、防汛检查是预防和消除隐患的重要工作,应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救灾及时。九、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迅速,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冲撞和挤压。3、实行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县教育局安稳办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学习等)实行申报制
12、度,活动表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教育局,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所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正式营运资质,必须同承运的有关部门或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严禁超员。5、大型集体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要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十、危险物品管理制度1、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2、学校危险品主要包括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食堂等所需
13、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他危险物品。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H、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微机室、语音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舞美室、美术室等多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2、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管理制度、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3、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4、学校师
14、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十二、学校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由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二)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三)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四)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五)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1至2处检修孔;2、
15、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5、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六)学校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1、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2、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3、非使用期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4、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七)学校应加强用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1、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因特殊需要必须动用明火时,需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动用;2、动用明火时,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动用明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3、动用电气焊作业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4、固定用火场所(设施)应落实专人负责,动用明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5、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仓库、实验室,严禁动用明火;6、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场所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十三安全保险制度1、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