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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总则1.1 热电联产工程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给等 综合效益,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综合利用必要手段之一,是提高人民生活 质量的公益性根底设施,符合国家可持续进展战略。为标准热电联产工程可行性争辩的文件编制,使热电联产工程贯彻国家的产业政 策和技术政策,做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牢靠,特 制定本规定。1.2 本技术规定主要适用于以煤为燃料的区域性热电厂和企业的自备热电站, 以及凝汽式发电机组改造为供热式机组的工程工程。燃气热电厂以及利用余热、 余气、城市垃圾等综合利用热电厂可参照本技术规定。1.3 热电厂的设计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程和有关
2、的技术规定。1.4 各类热电厂应符合以下指标:1.4.1 常规燃煤热电厂:1. 4. 1.1全厂年平均总热效率大于45%;2. 4. 1. 2全厂年平均热电比应符合以下要求:(1)单机容量为1.525MW的供热机组,其年平均热电比应大于100%;(2)单机容量为50、100、125MW的供热机组,其年平均热电比应大于50%;(3)单机容量为200、300MW的供热机组,其在采暖期的平均热电比应大于50%。1.4.2 常规燃气轮机热电厂:1. 4. 2. 1全厂年平均总热率应大于55%;1.4. 2. 2各容量等级燃气轮机热电联产的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 30%1. 5热电联产工程可行性争辩报告的编
3、制应依据上级批复的城市区域供热规划 和热电联产规划。1.6热电联产工程的建设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6.1 应优化利用工业余热和将现有的中、小凝汽式机组中,在预期寿命内的 改造为供热机组;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220th,参数为次中压及以上,热负荷年 利用小时24000小时的较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经技术经济比较具有明显经济效 益的,应改造成为热电厂。1.6.2 对大、中城市,特别是历代古都、重点旅游地区和沿海城市,在条件允 许时,可适当考虑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和其它清洁能源的热电厂。1. 6. 2.1 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应坚持适度规模,要依据当地热力市 场和电力市场的实际状况,提
4、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和季节的适应性,可承受余热 锅炉补燃等措施调整供热,不宜片面扩大燃机容量。1. 6. 2. 2以管道自然气为燃料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宜承受气体燃料和液体燃料的双燃料系统,扩大自然气管网的调峰力量,并保证连续供热。1. 6. 2. 3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可承受燃气轮机-余热锅炉-供热的供热系 统。1. 6. 2. 4在自然气供给量充的城市,可考虑承受适用于厂矿企业、办公楼、宾馆、医院、银行、学校等较分散公用建筑的小型燃气轮机、余热锅炉、背压式 供热汽轮机和滨化锂等设备组成的小型全能量系统,统一供给热、电、冷和生活 用热水。1.6.3 在有条件的地区,为平衡冬、夏季
5、热负荷的差异,宜乐观推广热、电、 冷三联产,并开拓城市热水供给。1.6.4 在有条件的地区和工程工程中,当热、电、煤气三联产技术成熟时,可 逐步推广使用。1. 6. 5 在规划城市垃圾处理时,可考虑建设垃圾处理热电厂。1.1 .6在有条件时,为利用废渣、余热,可把热电厂建成兼营建材、养殖等的 多功能热电厂。1.2 .7在有条件的地区,在采暖期可考虑抽凝机组低真空运行,循环水供热采 暖的方案,在非采暖期恢复常规运行。1.7 热电厂的建设要因地制宜,建设规模要依据热力市场和电力市场的进展需 求,大、中、小型并举。1.8 热电厂的建设要合理把握工程造价,合理利用土地,优化工艺系统,尽量 压缩关心生产
6、设施。1.9 为提高热电厂的效率,机、炉设备尽量选用较高的初参数。1.10 热电厂厂址的选择,要进展多方案比较后确定。热电厂的厂址宜布置在城 市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尽可能接近热负荷中心,要考虑燃料和灰渣的运输,供水 和排水,对环境的影响等诸多因素。1.11 热电厂的建设要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以削减运行和治理人员。1.12 提倡检修工作社会化,热电厂可不设专职的检修人员,建议一个城市或地 区建立一个特地的检修公司,应尽量削减专职的检修人员,可将运行人员作为专 职检修人员的助手。1.13 灰、渣的综合利用可由当地的水泥厂、灰渣砖厂及加气混凝土砌块厂,以 及道路修建等予以利用,亦可由热电厂自建灰渣
7、综合利用厂。1.14 区域热电厂的供热范围要适中、合理。蒸汽管网的供热半径一般以W3 5km为宜;热水管网的供热半径对中、小城市而言,宜把握在10km以内。在已建 成或打算建设的区域热电厂供热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建的燃煤热电厂、自备热电 站和供热锅炉房。1.15 建热电厂(站的最终装机规模宜把握在六炉四机的水平。1.16 单机容量大于100MW,主要用于城市供热机组,依据城市的进展,其热化 系数可暂大于1.0;对兼供工业和民用热用户,单机容量小于等于100MW的热电 厂,其热化系数宜小于1.0o当热化系数小于1.0时,在其供热范围内应适当设 置尖峰锅炉及其他措施满足调峰要求。1.17 省级及国家
8、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初期,在热负荷不多时,可选建集中 供热锅炉房,待有较大较稳定的热负荷时再建热电厂,已建的集中供热锅炉房可 作调峰或备用。1.18 为使能源得到充分利用,在有多个热源的地区,可实行垃圾热电厂、沼气 热电厂以及其它利用余热、余气热电厂带根本热负荷,燃煤热电厂带中间热负荷,燃 油、燃气热电厂带尖峰热负荷。1.19 热电厂是节能企业,又是耗能大户,要认真实行节能措施。在可行性争辩 阶段要计算节煤量和各类污染物的减排量。1.20 热电厂与热力网的建设应做到设计、施工、投产三同时。1.21 热电联产工程的建设周期为自土建开工至机炉投产、并网发电、向热用户 供热的时间。建设周期可按原电
9、力工业部1997年4月30日颁发的电力工程建 设工期定额(电建1997253号)和供热机组工程工程建设工期定额执行。1.22 担当热电联产工程可行性争辩工作的单位,应是具有肯定技术力气的设计 单位或工程询问单位具有相应的设计资格证书或询问资格证书。2热负荷1.23 负荷是热电联产工程建设的根底,筹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热用户和设 计单位应重视热负荷的调查和核实工作,筹建单位及热用户应尽可能供给牢靠 的、切合实际的热负荷数据,设计单位应负责对热负荷进展核实。当热电厂和热力网可行性争辩不是由同一单位编制时,热负荷的调查和核实一般 由热力网的可行性争辩单位负责,但热电厂的可行性争辩单位应乐观协作、协调
10、、 并进展校核。核实后的设计热负荷同时作为热电厂和热力网可行性争辩的编制依据。1.24 热负荷的调查和核实过程中,应按工业热负荷和民用热负荷的现状和近 期进展,以及规划热负荷分别予以调查和核实。2. 2. 1 工业热负荷2. 2. 1. 1 现状热负荷工业热用户在非采暖期平均蒸汽用量2L Ot/h的,应逐个进展调查核实,在对工 业热用户调查的根底上进展复核计算,分析争辩,以确定比较牢靠落实的热负荷, 此热负荷即为现状热负荷。2. 2. 1.2 近期热负荷近期热负荷是指热电厂建成投产后能正常供热时各工业热用户的热负荷,即现有 热负荷加近期增加的热负荷。以下状况可作为近期增加的热负荷:(1)企业正
11、在扩建,其产品在市场上有销路的;(2)建企业已经立项,可行性争辩报告已经有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复或经企业 董事会批准,且资金落实的。近期增加的热负荷不考虑自然增长率。企业扩建或建,但仅在工程建设或设想阶段,只能作为规划热负荷,不能作为本 期工程热负荷增加的依据。3. 2. 1.3 设计热负荷经核实后的工业热负荷,应分别列消灭状和近期,采暖期和非采暖期(当有夏季 制冷热负荷时,应分别列出采暖期、制冷期、非采暖非制冷的过渡期)的最大、 平均、最小热负荷值。4. 2.2采暖、制冷、热水供给热负荷2. 2. 2.1 在有条件的地区,可进展澳化锂制冷和生活热水供给。2. 2. 2. 2 应在当地城建部门和
12、规划部门的帮助下,分别统计现有和近期拟建 的各类需采暖、制冷和热水供给的建筑面积,并进展必要的筛选,选择建筑密度 较大,适宜于集中供热、制冷和热水供给的建筑物予以优先安排,并确定拟供热、制 冷和热水供给的建筑面积。2. 2. 2. 3 采暖、制冷、热水供给热负荷确实定应按现行的城市热力网设计 标准中所列的各类建筑物的热指标选取,在热指标选取时要考虑热电厂连续供热、 建筑物建设时间和建筑节能,热网保温以及我国目前生活水平现状等因素。1.1 3供热机组选择用的设计热负荷应为工业和民用热负荷之和,并计及热焰值折 算,工业热负荷最大时的同时率,热网热损失后折算至热电厂出口的热负荷值。依 据不同状况同时
13、率一般取用0.70.9。2.4 应绘制生产、采暖、生活热水供给和空调制冷的年热负荷曲线。2.5 应绘制年热负荷的持续曲线。3机炉选择及供热方案3.1 应以核实后的近期热负荷,并以此热负荷特性作为选择机、炉等主要设备的 依据。机、炉的选择应进展多方案的计算和比较,选择最正确装机方案。3.2 供热机组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3. 2. 1对于热负荷比较稳定,一天内波动较小(1020%)的热电厂,可全部 承受背压式或抽汽背压式供热机组。4. 2.2对于热负荷不太稳定的热电厂,可酌情承受抽凝式供热机组与背压式或 抽汽背压式供热机组搭配设置。5. 2.3对于热负荷波动较大的热电厂,也可全部承受抽凝式供热机
14、组,但必需 满足L4条所规定的年平均全厂热效率和年平均热电比的要求。6. 2. 4 对建工程供热机组的初参数应按以下要求选用:单机容量1. 5MW承受次中压或中压参数单机容量3MW承受中压参数单机容量6MW, 12MW承受次高压参数单机容量25-100MW承受高压参数单机容量100MW以上承受超高压或亚临界参数7. 2.5对扩建工程供热机组的初参数,经论证后可承受与原有供热机组全都或 承受建工程供热机组的初参数。3. 2. 6供热机组单机容量要考虑热负荷的增长和今后的扩建。3. 2.7供热机组抽、排汽参数要依据工业热用户对用汽参数的要求,热力网的 压降和温降等因素确定。3.3锅炉的选择应遵循以
15、下原则:3. 3.1热电厂内的锅炉,在条件适宜及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为410th以下时, 宜优先承受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及依据环保和城市垃圾处理要求,考虑承受燃煤 掺烧垃圾燃烧的锅炉。3. 3.2 热电厂内的锅炉,应尽量选择同一型式,同一容量,同一参数的锅炉, 以便于运行、治理和检修。3. 3.3热电厂的机、炉容量应匹配,并适应不同热负荷工况的要求。应核算在 最小热负荷工况下,汽机的进汽量不低于锅炉不投油时最小稳定燃烧负荷,以保 证锅炉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抽凝机的进汽量还应保证在最小凝汽工况下安全稳 定运行。3. 3. 4 热电厂应尽量避开单炉长期运行,以确保供热的牢靠性。3. 3.5在确定热电厂内安装的锅炉容量和台数时,应考虑当一台容量最大的锅 炉停用时,其余锅炉(含热用户中己确定作为尖峰和备用的锅炉)应担当:3. 3. 5.1 工业热用户连续生产所需的用汽量。3. 3. 5. 2 冬季采暖、通风和生活用热水用热量的6075%,严寒地区取上限.3 . 3. 6当在现有的热电厂内扩建供热机组,应连同原有的机炉一并考虑.3.4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的选择应满足供热的要求,并应有保证连续供热的 措施.3.5热电厂兼供工业和民用采暖时,对供热范围、供热介质、供热参数、供热方 式等应结合机炉选型和热力网设计进展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后优化确定。4建厂条件4.1接入电力系统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