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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目录(一)税务处理决定书1(二)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4(三)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6(四)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9(五)强制执行申请书 12(六)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14(七)社会保险费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16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处 号:(纳税人识别号:)我局(所)于年一月日至一年月一日对你(单位)(地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 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一、违法事实(一)1.2.(二)二、处理决定及依据(一)1.2.(二)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到 将 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
2、账务调整。 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 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 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 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税务机关(印章)年 月 日使用说明1 .本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四十 三条设置。2 .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对各类税收违法行为依据有关税收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作出处理决定时使用。3 .本决定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3、:被处理对象名称、查证的 违法事实及违法所属期间、处理依据、处理决定、作出处理决 定的税务机关名称及印章、作出处理决定日期、处理决定文号、 告知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途径。4 .本文书受送达人处填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 相对人名称或者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有效身份证件号 码,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填写 注册登记地址或者有效身份证件上的地址。5 .本决定书的主体部分,必须抓住税收违法行为的主要事 实,简明扼要地加以叙述,然后列举处理的依据,写明处理结 论。若违法事实复杂,应当分类分项叙述。6 .本决定书所援引的处理依据,必须是税收及其他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规
4、章,并应当注明文件名称、文号和有关条 款。7 . “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到将 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J其中强制执行措施仅限于对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适用,对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 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 .本决定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9 .文书字号设为“税处”,稽查局使用设为“税稽处”。10 .本决定书为A4竖式,一式三份,一份送达纳税人、扣 缴义务人,一份交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征管部门,一份装 入卷宗O税务局(稽查局)催告书(申请
5、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税强催)号:(纳税人识别号:)本机关于年月日向你(单位)送达,你(单 位)o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 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 务:1. 2.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 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 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执法人员(检查证号):使用说明1 .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 规定制作,是税务机关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前,事先
6、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而制作的执法文书。2 .本催告书抬头填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名 称或者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没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以纳税人识别号代替。3 .“本机关于一年月日”:填写送达当事人文书的日 期,年份不能简写。4 . “送达”:填写文书名称及字号。5 .“你(单位)“横线处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 条、行政复议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规定, 结合具体情形填写。6 . “1. 2. :下划线填写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即 税务机关在有关决定性文书中作出的行政决定,涉及金钱给付 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如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只有一项
7、的,第2项空白处应划去;如有多项的可增加项目。7 .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在本催告书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陈述申辩的,税务机关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 辩权利的,税务机关应当作出相应记录。8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填写税务机关 受理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联系人、电话及地址。9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由执法人员签名(盖章)并注明税 务检查证件号码。执法人员应为两名以上。10 .本文书应当交当事人确认后由当事人签名(盖章)。当 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处罚法、强制法、复议法中 有专门规定)。IL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催告当事
8、人,一份税务机 关留存。税务局(稽查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税强扣 号:(纳税人识别号:)鉴于你(单位)(地址: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决定从.年月.日起从你(单位)_的存款账户(账号:)中扣缴以下款项,缴入国库:税款(大写):()滞纳金(大写):()罚款(大写):()没收违法所得(大写):()合计(大写):()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一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 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使用说明1 .本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 十八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五条、第八十八条,
9、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七条设置。2 .适用范围:(1)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已采取税收保全 措施,但纳税人逾期未缴纳税款时使用;(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 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 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时使用;(3)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 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 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 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时使用;(4)当事人对税务机关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
10、政复议又不履行时,或者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处罚决定逾期 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时使用。3 .本文书受送达人处填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 人名称或者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纳税人识别号。4 .“鉴于你(单位)(地址:) ”地址填写 注册登记地址或者有效身份证件上的地址。第二横线处填写强 制执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 条、第五十五条、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七条,结合具体情况填写)。5 .“经 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横线处填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
11、 务局(分局)局长所在税务机关的具体名称。6 .“在 的存款账户(账号:中扣缴以下款项)”横线处填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开户银 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具体名称。7 .本决定书应与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一并依照规定的 审批程序和权限,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使用。8 ,“向”横线处填写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上 级税务机关的具体名称。9 .本决定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在送达金 融机构后送达纳税人一份。10 .文书字号设为“强扣”,稽查局使用设为“稽强扣11 本决定书为A4竖式。一式三份,一份送金融机构,一 份送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一份装入卷宗。税务局(稽查局)扣缴
12、税收款项通知书税扣通 号未按规定缴纳税款(滞纳金、罚 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 定,经 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请于本通知书送达之时起至 年 月 日止按所附缴款凭证共 份开具的金额(大写)()元从其在你处的存款账户(账号: )扣缴入库(账 号:)o税务机关(签章)年 月 日以下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填写存款账户余额:签收入:签收时间: 年 月 日时分签收单位(签章)年 月 日使用说明1 .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五条、第八十八条设置。2 .适用范围:(1)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已采取税收保 全措施,但纳税人逾期未缴纳税款
13、时使用;(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 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所 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时使 用;(3)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 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 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 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时使用;(4)当事人对税务机关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 请行政复议又不履行时,或者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处罚决 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时使 用。3 .本通知书抬头填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 人开户银行或者其
14、他金融机构的具体名称。4 .“未按规定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横线 处填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具体名称。5,“经 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横线处填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具有审批权限 的税务局(分局)局长所在税务机关的具体名称。6 .本通知书应与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 适用)一并依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由县以上税务局 (分局)局长批准后使用。7 .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在送达 时签收时间不但要写明“年”、月”、日”、“时”,而且要 具体写明“分二8 .文书字号设为“扣通”,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扣通9 .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随同税
15、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送金融机构,一份装 入卷宗O税务局(稽查局)强制执行申请书税强申)号申请执行人:地址:行政机关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被申请执行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根据 规定,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附件:申请执行机关(印章)年 月 日使用说明1 .本申请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十八条、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七条,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五条。2 .适用范围: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税款、滞 纳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时使用。3 .本申请书抬头填写税务机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