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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海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医疗卫生领域、科技领域、教育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 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 32 号)、乌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市区财政事权与支 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发201839 号)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 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 政发2019) 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医疗卫生领 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
2、大精神,坚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坚持把人 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支持实施健康中国战 略、健康内蒙古建设、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健康乌海行动,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部署,积极 稳妥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 革,推动建立可持续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并平稳运行。通过 改革,形成权责清晰、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医疗卫生领域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提高全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的供给效率和水平。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促进人人公平享有。科学界定政府、 社会和个人投入责任,坚持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 的主导地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并逐步加大投入
3、。坚持 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 务等方式提高医疗卫生领域投入效益。坚持遵循规律,实现权责匹配统一。遵循财政事权 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一般规律,科学合理划分医疗卫生领域市 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明确市与区分担比例,理 顺各级支出责任,实现各级政府权、责、利相匹配。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聚焦医疗卫生 领域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坚持财政权责划分的全覆盖, 提高划分体系的完整性;深入分析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 性质和特点,提高划分体系的科学性;合理确定市与区支出 责任的分担方式,提高划分体系的规范性;统筹推进项目资 金优化整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坚持积
4、极稳妥,分类施策扎实推进。保持我市现有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框架总体稳定,积极稳妥、精准分类, 对中央、自治区划分明确的事权,坚决贯彻;对现行划分较 为科学合理的事项,予以确认;对现行划分不够科学但改革 条件成熟的事项,予以调整;对尚不具备改革条件的事项, 暂时延续现行划分格局,并根据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进展情况及时作相应调整。三、主要内容从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 划分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一)公共卫生方面。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 共卫生服务。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重 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以及从原重大 公共卫生服
5、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划入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 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 容。其中,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资金、使用主体 等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按照相应的服务规范组织实施;新 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在自治区指导下由市和区结 合实际自主安排,资金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属于市与区共同事权,由市和区财政共同 承担支出责任,在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事权划分基础上,由市 与区按照5: 5分担。2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全国性或跨区域的重大传染病 防控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常 规免疫及国家确定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和重点人群应急接种
6、 所需疫苗和注射器购置,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 病防控,精神心理疾病综合管理,重大慢性病防控管理模式 和适宜技术探索等内容,上划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 承担支出责任。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蒙医药) 事业传承与发展划入能力建设方面。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原重 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筹安排。(二)医疗保障方面。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和医疗救助。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市和区财政按规定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予以缴费补助。明确为市与区共同财 政事权,由市和区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除中央和自治区 补助外,由市与区按照5: 5分担,具体按照市人民政府有
7、关 规定执行。2 .医疗救助。包括城乡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明 确为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和区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 任。市级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除中央和自治区补助 外,由市与区按照5: 5分担,具体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 执行。(三)计划生育方面。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3个 计划生育扶助保障项目,为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和区 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由市、区按照5: 5分担。市实施的 计划生育家庭补助项目或已出台计划生育扶助金标准超出 自治区扶助金标准部分所需经费,参照市有关文件规定执 行。(四)能力建设方面。包括医疗卫生机构改革
8、和发展建 设、卫生健康能力提升、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医疗保障能力 建设、中医药(蒙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1 .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医疗卫生机构改革 和发展建设的补助,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明确为市财政事权或 区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 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明确为市财政事权,由 市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区人民政府委 托的公共卫生、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任务的,由 区财政给予合理补助。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区医疗卫生机构 改革和发展建设为区财政事权,由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鼓 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办医,各级财政按照规定落实相关补助政O2 .卫生健康
9、能力提升。包括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重点学科发展等。市和区自主实施的能力提升项目为市或区 财政事权,由各级财政各自承担支出责任。3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包括战略规划、综合监管、宣 传引导、健康促进、基本药物和短缺药品监测、重大健康危 害因素和重大疾病监测、妇幼卫生监测等,按照承担职责的 相关职能部门隶属关系分别明确为市财政事权或区财政事 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4 .医疗保障能力建设。包括战略规划、综合监管、宣 传引导、经办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 按照承担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其所属机构隶属关系分别 为市财政事权或区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5 .中医药(蒙医药
10、)事业传承与发展。包括中医药(蒙 医药)临床优势培育、中医药(蒙医药)传承与创新、中医 药(蒙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挖掘、中医药(蒙医药)“治 未病”技术规范与推广、中医(蒙医)医院能力建设、中医 (蒙医)重点专病专科、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建 设等,按照承担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其所属机构隶属关系 分别为市财政事权或区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 任。自治区按照规定统一组织实施的中药(蒙药)制剂能力 建设、中医药(蒙医药)领先重点学科、中医(蒙医)特色 专科、自治区级名老中药(蒙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等,明 确为我市财政事权的,按照承担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其所 属机构隶属关系分别为市财政事
11、权或区财政事权,由同级财 政承担支出责任。明确为市财政事权且确需委托区行使的事项,区在委托 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行使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并接受委托单位监督。明确为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的事项 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计划生育扶助保障等由市 制定全市基础标准的事项,各区可以在确保全市基础标准落 实到位的前提下,合理增加保障内容或提高保障标准,高出 部分由同级财政按规定承担。对于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重点学科发展等不易或暂不具备条件统一制定国家基础标 准的事项,市提出原则要求并设立绩效目标,各区据此自主 制定本区标准,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各区制定出台本区标 准要充分考虑区域间基本医疗
12、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当地经济 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保财政投入可持续。各区 标准高于市基础标准的,需事先按程序报市备案后执行。区 人民政府出台涉及重大政策调整等事项的,需事先按程序报 市有关部门备案后执行。按照保持现有市以下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原则,上述分 担比例调整涉及的市与区支出基数的划转,按预算管理有关 规定办理。四、配套措施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市与区财政 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区、各部门要高度 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 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一)协同推进相关改革。要将市与区医疗卫生领域财 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与深化医药
13、卫生体制改革紧密 结合、统筹实施,着重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 续的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政府与个人分担比 例,推进形成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区域医疗卫生领 域各项改革协同互动、协同促进的良好局面。(二)完善责任分担机制。合理划分医疗卫生领域市以 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要明确政府在推进区域内基本医疗 卫生服务均等化中的职责,加大对区域内困难地区的转移支 付力度。要将适宜由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支出责任上移,避免过多增加基层政府支出压力。(三)强化支出责任落实。市与区要按照确定的支出责 任合理安排预算,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 绩效管理,保障基本医
14、疗卫生服务的有效提供。对市政府合 理制定保障标准、落实支出责任存在的收支缺口,除符合区 域卫生规划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等资本性支出可通过 依法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安排外,主要通过上级政府给予 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弥补。各区财政、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要 根据本方案合理安排部门预算,并按照改革要求及时制修订 相关规范性文件或制度规定,按要求做好本级财政事权和支 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五实施时间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附件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表财政事权事项主要内容支出责任及分担方式一、市财政事权能力建设1.市所属医 疗卫生机构 改革
15、和发展 建议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对 市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 发展建设的补助政策,包括符 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市属公立 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 业公共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 服务机构等。市财政承担支出责任2.市卫生健 康管理事务包括市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 战略规划、综合监管、宣传引 导、健康促进、基本药物和短 缺药品监测、重大健康危害因 素和重大疾病监测、妇幼卫生 监测等。市财政承担支出责任3.市医疗保 障能力建设包括市相关职能部门及其所 属机构承担的战略规划、综合 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能 力提升、信息化建设、人才队 伍建设等。市财政承担支出责任财政事权事项主要内容支出责任及分担方式二、市与区
16、共同财政事权(一)公共 卫生服务1.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 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 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 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糖 尿病等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 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 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 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 协管12项内容以及健康素养 促进、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 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提 供避孕药具、孕前优生健康检 查、计划生育事业费等部分原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 育项目。执行中央制定的国家 基础标准,所需经费中 央与自治区按8:2分 担。自治区分担的 20%部分,自治区与市 按5:5进行分担,市承 担10%部分,市与区按 5:5分担。(二)医疗 保障2.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 险补助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