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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湿地公园(national wetland park)是指经国家湿地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湿地公园。这一概念主要使用于我国。湿地公园是以具有显著或特殊生态、文化、美学和生物多样性价值的湿地景观为主体。国家湿地公园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维护湿地生态过程和生态服务功能并在此基础上以充分发挥湿地的多种功能效益、开展湿地合理利用为宗旨,可供公众游览、休闲或进行科学、文化和教育活动的特定湿地区域。国家湿地公园是自然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工作。截止到2017年底,全国共建立国家湿地公园8
2、98处(含试点)。基本信息中文名称国家湿地公园外文名称national wetland park概述国家湿地主管部门建立湿地公园意义国家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说明全国总面积达36万公顷标准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1建设意义3评价标准目录2管理办法4名单列表卜设意义湿地公园是国家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栖息地以及湿地多用途管理区等共同构成了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发展建设湿地公园是落实国家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策略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当前形势下维护和扩大湿地保护面积直接而行之有效的途径之一。发展建设湿地公园,既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3、又有利于充分发挥湿地多种功能效益,同时满足公众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社会的参与和科学的经营管理,达到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维持湿地多种效益持续发挥的目标。对改善区域生态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有效保护湿地资源,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国家湿地公园的设立、建设、管理和撤销应遵守本办法。第二条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国家湿地公园是自
4、然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工作。第三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湿地公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第四条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一)湿地生态系统在全国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湿地区域生态地位重要;或者湿地主体生态功能具有典型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集中分布有珍贵、濒危的野生生物物种。(二)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文化价值。(三)成为省级湿地公园两年以上(含两年)。(四)保护管理机构和
5、制度健全。(五)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实施良好。(六)土地权属清晰,相关权利主体同意作为国家湿地公园。(七)湿地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第六条申请晋升为国家湿地公园的,可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国家林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在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审核后符合晋升条件的设立为国家湿地公园。第七条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一)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申报书。(二)设立省级湿地公园的批复文件。(三)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意晋升国家湿地公园的文件;跨行政区域的,需提交其共同上级地方人民政府同意晋
6、升国家湿地公园的文件。(四)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设立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文件;法人证书;近2年保护管理经费的证明材料。(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湿地公园土地权属清晰和相关权利主体同意纳入湿地公园管理的证明文件。(六)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及其范围、功能区边界矢量图。(七)反映湿地公园资源现状和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及影像资料。第八条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公顷,湿地率不低于30%o国家湿地公园范围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不得重叠或者交叉。第九条国家湿地公园采取下列命名方式:省级名称+地市级或县级名称+湿地名+国家湿地公园。第十条国家湿地公园应当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进行标桩定界,任
7、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挪动界标。第十一条国家湿地公园应划定保育区。根据自然条件和管理需要,可划分恢复重建区、合理利用区,实行分区管理。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科学研究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恢复重建区应当开展培育和恢复湿地的相关活动。合理利用区应当开展以生态展示、科普教育为主的宣教活动,可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体验及管理服务等活动。保育区、恢复重建区的面积之和及其湿地面积之和应分别大于湿地公园总面积、湿地公园湿地总面积的60%o第十二条国家湿地公园的撤销、更名、范围和功能区调整,须经国家林业局同意。第十三条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
8、当具体负责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和管理计划,完善保护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国家湿地公园应当设置宣教设施,建立和完善解说系统,宣传湿地功能和价值,普及湿地知识,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第十五条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建立档案,并根据监测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和谐的社区共管机制,优先吸收当地居民从事湿地资源管护和服务等活动。第十七条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向国家林业局报送所在地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情况,并通过“中国湿地公I园”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湿地公园年度数据。第十八条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
9、园的土地。确需征收、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征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国家林业局备案。第十九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二)截断湿地水源。(三)挖沙、采矿。(四)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五)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六)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涧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引入外来物种。(八)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第二十条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组
10、织对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状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整改意见。监督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准予设立国家湿地公园的本底条件是否发生变化。(二)机构能力建设、规章制度的制定及执行等情况。(三)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四)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等情况。(五)宣传教育、科研监测和档案管理等情况。(六)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第二十一条因自然因素造成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特征退化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调查,指导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制定实施补救方案,并向国家林业局报告。经监督评估发现存在问题的国家湿地公园,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通知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的国家湿地公园应当在整改期满后15
11、日内向下达整改通知的林业主管部门报送书面整改报告。第二十二条因管理不善导致国家湿地公园条件丧失的,或者对存在重大问题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国家林业局撤销其国家湿地公园的命名,并向社会公布。撤销国家湿地公园命名的县级行政区内,自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林湿发(2010) 1号)同时废止。评价标准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LY/T 1754-2008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Assessment standard of national wetland park20
12、08-09-03发布2008-12-01实施 国家林业局发布前言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湿地研究中心提出。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湿地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丽娟、张曼胤、王义飞。范围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国家湿地公园评估的原则与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湿地公园的检查和验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095-199
13、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 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 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湿地 wetlands天然或人造、永久或暂时之死水或流水、淡水、微咸或咸水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海水区。3.2 湿地公园 wetland park拥有一定规模和范围,以湿地景观为主体,以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为核心,兼顾湿地生国家湿地公园态系统服务功能展示、科普宣教和湿地合理利用示范,蕴涵一定文化或美学价值,可供人们进行科学研究和生态旅游,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湿地区域。3.3 国家湿地公
14、园 national wetland park经国家湿地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湿地公园。评估原则科学性原则。评估应能够科学准确地反映国家湿地公园的自然属性、建设、管理、维护和运营等方面的状况。定量化原则。所有的评估指标都有确定的权重分值以及根据评估标准确定的分值。可操作性原则。评估方法简单易用,计算简便,可操作性强。指标权重评估指标体系由湿地生态系统、湿地环境质量、湿地景观、基础设施、管理和附加分等6类项目23个因子组成,总分为100分,其权重分值见表1。,. r xI a、可 金 I ekmm.1wa*vrnaalM M,0r - ”一 、 0,. “ Af *9,-f,AI MMJ卜., 1 1XMof,1一Qy:xx.A Tj5 *r *e二:一V “一 - -sy; N、r新会WT ;4MMM.Sif *Mt.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