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厂区车辆停放规定》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发布《厂区车辆停放规定》的通知.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关于发布厂区车辆停放规定的通知公司所有职工:为了防控疫情,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决定规范职工及来访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现发布*有限公司厂区车辆停放规定,望公司所有职工按规定办理。特此通知*有限公司2021年7月1日*有限公司厂区车辆停放规定为营造公司井然有序的车辆停放环境,确保厂区交通安全和顺畅,规范厂区内车辆停放秩序,现就各类车辆停放作如下规定:(一)所有非机动车,如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严禁进入生产作业区,一律有序停放在厂区指定位置,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罚款20元/次。具体指定位置为:L食堂停放非机动车辆,位于食堂门前黄线内。2.兽医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停放在
2、公司办公楼北的黄线内。3、旧办公室和小院墙外非机动车辆停放区,有红线标出。4、公司北中门建有修车棚,可停放非机动车。5、饲料库停放区,位于饲料库门侧。6.北东门磅房后规划停放点。(二)机动车辆,包括职工个人车辆和公司自有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对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罚款50元/次。具体指定位置为:1.北东门磅房后规划停放点。2.办公楼东门前机动车停放点。3.挤奶厅门前奶罐车等车辆停放区。(三)公司职工机动车,原则上停放在公司北中门外机动车停放区,分为道路南公司围墙下停放,道路北路边停放区。(四)进入公司的来访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公司生产作业区,不得在生产作业区停放,须在北中门安保室登记备案留档备查,停放在机动车停放指定位置。(五)本规定从2021年7月1日正式施行,由公司安保部负责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