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230-2022 海洋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4403T 230-2022 海洋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范.docx(1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ICS 07.060CCS A 45DB4403市 地 方 标 准DB4403/T 2302022海洋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范ReguI at i ons for marine d i saster warn i ng s i gnaI re I ease2022-04-01 实施2022-03-11 发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4403T 2302022目 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 发布原则25技术指标25.1 预警级别与对应颜色25.2 图标的构成25.3 风暴潮25.4 海浪36发布流程要求46.1 发布流程46.2 监测/跟踪56. 3 预报研判56.4 会
2、商56.5 制作66.6 签发66.7 发布67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要求67. 1 发布要求67. 2 传播要求7附录A (规范性)广东省沿海警戒潮位值 9附录B(资料性)预警海域示意图 10附录C(规范性)图标颜色及设计要求 11附录D(规范性)预警信号对应发布渠道 12参考文献13IDB4403T 2302022本文件按照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文娟、周凯、冷科明、王凯敏、庄晓珊、徐宇程、张一聪、胡俊洋、陈俊嘉、m慧亭、刘敏聪
3、。#DB4403T 2302022海洋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海洋灾害中风暴潮、海浪预警信号发布的原则、技术指标、流程要求、发布与 传播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规范深圳市海洋灾害中风暴潮、海浪预警信号发布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SZDB/Z 1272015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海洋灾害 marine d i saster海洋自然环境发生异常或激烈变
4、化,导致在海上或陆地发生的危害社会、经济、环境和生命财产的现象或事件。来源:GB/T 396322020, 2. 13. 2海洋灾害预警信号 marine d i saster warn i ng s i gna I海洋预报机构制作并对外发布的海洋灾害预警信息。注:包括风暴潮、海浪灾害等海洋灾害预警信号。3.3风暴潮 storm surge由于热带气旋、温带天气系统、海上飓线等风暴过境所伴随的强风和气压骤变而引起的局部海面振荡或非周期性异常升高(降低)现象。来源:GB/T 19721. 12017,3. 13.4风暴潮灾害 storm surge d i saster风暴潮叠加在天文潮之上,而
5、周期为数秒或十几秒的风浪、涌浪又叠加在前二者之上。由前二者结合(通常称为总潮位,或称为风暴潮汐)引起的沿岸涨水会造成灾害,而前三者的结合引起的沿岸涨水 能酿成巨大灾害。由前二者或前三者的结合引起的沿岸涨水造成的灾害。来源:DB35/T 17012017, 3. 33.5海浪 wave由风引起的海面波动现象。注:海浪主要包括风浪和涌浪。来源:GB/T 19721.22017,3. 1,有修改海浪灾害 wave d i saster海浪对海上航行的船舶、海洋石油生产设施、海上渔业捕捞和沿岸及近海水产养殖业、港口码头、防波堤等海岸和海洋工程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来源:GB/T 159202010
6、,2.4. 734发布原则4.1 海洋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应遵循“预防为主、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4.2 海洋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范围应包括深圳市全市(含深汕)沿海岸段及近岸海域,并按照以下划分原则进行分区预警:a)风暴潮预警信号分区预警在沿海岸段的最小发布单元为深圳西部岸段(含珠江口岸段、深圳湾岸段)、深圳大鹏湾岸段、深圳大亚湾岸段及深汕特别合作区岸段,岸段名称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b)海浪预警信号分区预警在近岸海域的最小发布单元为深圳西部近岸海域、深圳东部近岸海域及深汕特别合作区附近海域(预警海域示意图见附录B)。4.3 海洋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实行签发制度,由市海洋预报机构相关负责人签发。5技术
7、指标5.1预警级别与对应颜色依据各类海洋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风暴潮和海浪灾害预警级别由弱至 强划分为IV级、III级、级、I级,分别对应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信号。5. 2图标的构成海洋灾害预警信号图标为统一整体,呈长方形倒圆角,由左上部、左下部、右上部和右下部等四个 部分构成,边框及分割线为深灰色线条(图标颜色参考值和设计要求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a)左上部的底色为浅灰色,图形符号表示海洋灾害种类的标示符,标示符主体颜色为信号颜色;b)右上部的底色为信号颜色,简体中文为海洋灾害种类的中文名称,字体为思源黑体CNMedium;c)左下部的底色为信号颜色
8、,简体中文为海洋灾害种类预警信号颜色的中文名称,字体为思源黑体 CN Medium;d)右下部的底色为信号颜色,英文为海洋灾害种类的英文名称,字体为思源黑体CN Boldo5.3风暴潮5. 3.1风暴潮预警信号包括名称、预警级别、图标、发布范围、预警时段内深圳(含深汕)沿岸风暴增水、验潮站高潮位预报值及达到的警戒潮位等级、防御提示、预警时效、发布单位、签发人和发布时间等。其中,风暴增水、高潮位等均以厘米(cm)为单位,高潮位值应注明基面,时间应采用北京时。5. 3.2风暴潮预警信号发布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中警戒潮位值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表1风暴潮预警信号发布技术指标名称 图标含义发布技术
9、指标解除(或降级)技术指标风暴潮蓝色24小时内最高潮位可能达到当地蓝色警戒潮位值受热带气旋等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内深圳(含深汕)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例如深圳赤湾站、盐山站等)的高潮位可能达到蓝色警戒潮位代表性的验潮站(例如深圳赤湾站、盐田站等)的高潮位将持续低于蓝色警戒潮位,可直接解除风暴潮黄色24小时内最高潮位可能达到当地黄色警戒潮位值受热带气旋等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内深圳(含深汕)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例如深圳赤湾站、盐田站等)的高潮位可能达到黄色警戒潮位代表性的验潮站(例如深圳赤湾站、盐田站等)的高潮位将持续低
10、于黄色警戒潮位,可视情况降级或解除风暴潮橙色橙际 RM SURGE24小时内最高潮位可能达到当地橙色警戒潮位值受热带气旋等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内深圳(含深汕)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个或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例如深圳赤湾站、盐田站等)的高潮位可能达到橙色警戒潮位代表性的验潮站(例如深圳赤湾站、盐IH站等)的高潮位将持续低于橙色警戒潮位,可视情况降级或解除风暴潮红色24小时内最高潮位可能达到当地红色警戒潮位值受热带气旋等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内深圳(含深汕)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例如深圳赤湾站、盐田站等)的高潮位可能达到红色警戒潮位代表性的验潮站(例如深
11、圳赤湾站、盐IH站等)的高潮位将持续低于红色警戒潮位,可视情况降级或解除注:深圳西部岸段的代表性验潮站为赤湾站,深圳大鹏湾岸段的代表性验潮站为盐田站,深圳大亚湾岸段的代表性验潮站为惠州站,深汕特别合作区岸段的代表性脸潮站为汕尾站。5.4海浪5. 4.1海浪预警信号包括名称、预警级别、图标、发布范围、预警时段内深圳(含深汕)海域有效波高预报值、防御提示、预警时效、发布单位、签发人和发布时间等。其中,有效波高预报值以米(川)为单位,有效波高预报值不能跨越2个及2个以上波级,时间应采用北京时。135. 4.2海浪预警信号发布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海浪预警信号发布技术指标名称图标含义发布技术指标
12、解除(或降级)技术指标海浪蓝色海浪黄色海浪橙色海浪红色海浪蓝 WAVE橙WAVE红 WAVE浪24小时内可能出现大浪24小时内可能出现大浪至巨浪24小时内可能出现巨浪24小时内可能出现狂浪及以上受热带气旋等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内深圳(含深汕)近岸海域可能出现2. 5m3. 5 (不含3. 5m)有效波高受热带气旋等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内深圳(含深汕)近岸海域可能出现3 5m4. 5m (不含4. 5m)有效波高受热带气旋等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内深圳(含深汕)近岸海域可能出现4. 5m6. 0m (不含6. 0)有效波高受热带气旋等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内深
13、圳(含深汕)近岸海域可能出现达到或超过6.0m有效波高6发布流程要求6.1发布流程海洋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的流程应遵循图1规定的流程。有效波高持续低于2.5m (不含2.5m),可直接解除有效波高持续低于3 5m (不含3.5m),可视情况降级或解除有效波高持续低于4 5m (不含4.5m),可视情况降级或解除有效波高持续低于6 0m (不含6.0m),可视情况降级或解除海洋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流程监测/跟踪海洋灾害监测继续监测/跟踪预报研判是否达到预整信号、发布技术指标,预报会商是否发布预警信号制作预冷信息签发预警信号发布海洋灾害预警信号*包括海洋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升级、降级、解除等流程。图1海洋灾
14、害预警信号发布流程6.2监测/跟踪市海洋预报机构应实时监测/跟踪海洋灾害发生和演变。6. 3预报研判市海洋预报机构应综合分析天气形势、数值预报及历史经验等,实时跟踪海洋灾害的变化,及时做出海洋灾害对深圳影响的时间、范围、强度的预报,研判是否达到发布海洋灾害预警信号的技术指标。6.4 会商市海洋预报机构应针对海洋灾害出现的时间、范围、强度及影响等与深圳气象、水文等部门进行会 商,必要时与上级或周边海洋预报机构进行会商。6.5 制作市海洋预报机构应根据海洋灾害影响深圳的时间、范围、强度等,制作海洋灾害预警信息。6.6 签发海洋灾害预警信号签发责任人应及时签发海洋灾害预警信号。6.7 发布海洋灾害预警信号应通过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7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