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130705 上传时间:2023-04-05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加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关于加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升信息化统筹力度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 210号)XX市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X政办发(2021) 12号)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X政办发2022) 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明确项目管理范围(一)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是指党政机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等使用区级财政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涵

2、盖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应用,业务应用系统的新建、续建、升级改造等项目,以及向社会购买的信息化服务等。(二)上级统一立项在本地落地、部署的信息化项目不纳入管理(项目单位需在启动实施以及完成后向区大数据发展中心报送项目相关情况)。日常办公需要的设备采购和维护不纳入管理范畴。涉密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二、规范项目建设(-)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必须遵循“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筹协调、资源共享、注重实效、保障安全”的原则,鼓励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杜绝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信息孤岛,并满足下列要求:

3、1 .有利于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有利于强化数字化治理、深化数字化变革和一体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符合省、市、区政府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2 .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所报建设项目目标明确、业务需求充分。3 .统筹考虑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需求,充分利用已建的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整合归并同类项目、避免重复建设。4 .信息安全建设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测评、同步验收、同步运行。(二)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原则上不得少于6年,项目施工周期应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信息化服务项目的采购,合同续约的条件和要求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三)项目

4、业主单位编制的建设方案中软件投资估算参考国标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GB/T 36964-2018)标准折算;硬件投资估算按“XX政务云”资源服务的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分类折算。若方案设计新增物理硬件不部署在“XX政务云”平台的,应提供充分理由及依据。三、开展项目前置审查(一)区大数据发展中心是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单位,负责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综合协调、技术审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项目业主单位负责本单位信息化规划和项目建设方案编制,组织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工作。(二)项目实行计划管理,项目业主单位应于每年8月底前对下一年计

5、划实施的项目进行申报,由区大数据发展中心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下一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清单。(三)列入年度建设清单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须编制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时应注重同步设计信息安全相关内容。(四)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审查,相关规定如下:1 .对于较小项目(指投资预算额度低于20万元的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自行进行组织审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论证,并报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备案。2 .对于一般项目指投资预算额度20万(含)至200万元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应组织专家论证会进行审查,并报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备案。3 .对于较大项目指投资预算额度高于200万(含)元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应组织

6、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及相关单位和有关专家召开专题论证会,就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通过论证后,报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备案。(五)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出具的备案意见是项目立项、资金审批的前置依据之一。(六)区大数据发展中心根据备案情况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制定形成下一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未列入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财政不安排资金。确需实施的动态新增项目,需由项目业主单位向区大数据发展中心提出申请,经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会商通过,并报区政府批准(出具抄告单或会议纪要)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报批手续。鼓励业务相关

7、单位联合申报跨系统、跨部门的项目。(七)由国家、省、市统筹安排建设资金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在向上级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方案之前,应报送区大数据发展中心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项目建成后应将相关情况报区大数据发展中心。需区级财政资金配套的上级项目,视区级财政资金配套预算额度,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审查规定由项目业主单位进行报审。四、严格项目建设管理(-)项目经确定后,项目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政府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不得随意变更,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遵循政府投标法及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和“向上变更”的原则。(二)在项目稳定试运行1个月后,由项目业主单位组织验收。较小项目和一般项

8、目由项目业主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较大项目应当组织区大数据发展中心等相关单位及专家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小组应有3名及以上(单数)人员组成,其中较大项目应有5名及以上(单数)人员组成;第三方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项目通过验收后1个月内,项目业主单位应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报送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备案。五加强绩效管理(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应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等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项目业主单位应在每年的6月和12月向区大数据发展中心报送项目建设(服务采购)进度等情况。(二)项目完成后,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该单位今后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