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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七)将公司内部资料泄露给竞争对手或合作单位、客户等。第六条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公司领导的变动等。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专业公司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
2、财务、人事等情况。第七条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公司领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如办公室有异议,可协商商有关领导改变密级。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因密级制定不合理导致泄密的,追究主管领导责任。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因工作调动等人为因素,应及时变更权限人员,避免造成无故泄露。第三章保密制度第九条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
3、知晓。第十条备份: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能摘抄或复印,确需摘抄或复印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级资料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秘密级资料须经所属部门或公司的负责人批准,交由办公室复印并登记,复印者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复印件份数及去向用途,原则上年终应交回办公室销毁。第十二条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一)不该说的话不说;(二)不该问的事不问:(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五)不携带保密材料外出;(六)不随便谈论保密事项;(七)工资采用背对背的模式,禁止私下讨论;(A)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笔记本。第十二条如发生或发现泄密情况,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在单位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个人主管因素造成公司秘密泄露的公司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第四章奖惩第十四条对于模范遵守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扬,对于制止他人泄密行为或发现他人泄密及时报告、使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职工,将视情况予以现金或者物质形式的表扬和奖励。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损失者,给予处罚。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有过失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采取措施补救的,可酌情减轻处罚;对造成泄密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从重处罚。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应参照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0第十七条本条例有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本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