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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工时及工资集体协商工资、工时及工资集体协商 一、企业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一、企业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二、我国的工时制度二、我国的工时制度三、工资集体协商介绍三、工资集体协商介绍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企业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企业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一)工资的定义(一)工资的定义(二)工资分配制度(二)工资分配制度(三)工资支付制度(三)工资支付制度(四)相关罚则(四)相关罚则(一)工资的定义(一)工资的定义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计时工资;计
2、时工资;计件工资;计件工资; 奖金;奖金; 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资。工资的组成工资的组成劳动保护费;劳动保护费; 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福利费;福利费; 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 计划生育费用;计划生育费用; 劳务费用。劳务费用。下列费用不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属于工资(二)工资分配制度(二)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各岗位的工资分配办法;(一)各岗位的工资分配办法;(二)工资正常增长分配办法;(二)工资正常增长分配办法;(三)奖金分配办法;(三)奖金分配办法;(四)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四)津贴、
3、补贴分配办法;(五)患病、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分配办法。(五)患病、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分配办法。(二)工资分配制度(二)工资分配制度特殊人群的工资分配特殊人群的工资分配1、患病职工、患病职工 医疗期(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医疗期(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 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分之八十) 期满后的处理(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后的处理(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2、工伤职工、工伤职工 根据工伤等级确定相应待遇根据工伤等级确定相应待遇3、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4、。同工同酬的权利。 (二)工资分配制度(二)工资分配制度视同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视同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1 1、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隔离观察期间;、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隔离观察期间;2 2、依法享有带薪休假期间;、依法享有带薪休假期间;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探亲假、婚丧假 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哺乳期内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3 3、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三)工资支付制度(三)工资支付制度基本规定基本规定工资支付周期
5、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工资支付日期工资支付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在此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在此之前的工作日提前支付。之前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形式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以实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不得规定劳动者在指定地点、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不得规定劳动者在指定地点、场合消费,也不得规定劳动者的消费方式。场合消费,也不得规定劳动者的消费方式。 工资支付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用人单位应当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发项目及数额、实发数额、支付日期、支付周期、依的应
6、发项目及数额、实发数额、支付日期、支付周期、依法扣除项目及数额、领取者姓名等内容。法扣除项目及数额、领取者姓名等内容。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对象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考勤制度考勤制度书面考勤记录,并由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书面考勤记录,并由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三)工资支付制度(三)工资支付制度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2
7、012.62012.6 月最低工资标准:常州市市区(含武进区)执行省定一类月最低工资标准:常州市市区(含武进区)执行省定一类标准标准13201320元元/ /月;金坛市、溧阳市执行省定二类标准月;金坛市、溧阳市执行省定二类标准11001100元元/ /月。月。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常州市市区(含武进区)执行省定一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常州市市区(含武进区)执行省定一类标准类标准11.511.5元元/ /小时;金坛市、溧阳市执行省定二类标准小时;金坛市、溧阳市执行省定二类标准9.69.6元元/ /小时。小时。 (三)工资支付制度(三)工资支付制度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情况: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8、支付工资的情况:1 1、在试用期内的;、在试用期内的;2 2、因用人单位实行预付部分工资、分批支付工资的;、因用人单位实行预付部分工资、分批支付工资的;3 3、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扣、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扣除当月部分工资的;除当月部分工资的;4 4、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需要从工资中的约定以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需要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赔偿费的;5 5、因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因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工资标准支付
9、工资,经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降经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降低工资标准的。低工资标准的。(三)工资支付制度(三)工资支付制度加班工资支付加班工资支付我国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我国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每天工作不超过每天工作不超过8 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40小时;小时;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时间不少于一天。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时间不少于一天。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
10、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加班工资分别按照加班工资分别按照1.51.5倍、倍、2 2倍、倍、3 3倍的标准支付倍的标准支付 (三)工资支付制度(三)工资支付制度劳动者的工资需要折算为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应当按照法定的劳动者的工资需要折算为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应当按照法定的日、小时工作时间计算。日、小时工作时间计算。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年工作日:365365天天-104-104
11、天(休息日)天(休息日)-11-11天(法定节假日)天(法定节假日)250250天天季工作日:季工作日:250250天天4 4季季62.562.5天天/ /季季月工作日:月工作日:250250天天1212月月20.8320.83天天/ /月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 8小时。小时。20.8320.83天天* *8 8小时小时=166.64=166.64小时小时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按照劳动法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
12、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11天法定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8 8小时)。小时)。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365天天-104-104天)天)1212月月21.7521.75天天(三)工资支付制度(三)工资支付制度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的确定: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的确定: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的标准低
13、于集体合同和本没有约定的,或约定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和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和本单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和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位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前两项无法确定的按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前两项无法确定的按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资计算。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准。(三)工资支付制度(三)工资支付制度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是否有加班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是否有加班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超时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超时加班加点的,分
14、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百分之加班加点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百分之二百、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一百五十、百分之二百、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如何支付加班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如何支付加班工资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支付150150加点工资。劳动
15、者在法定休假日加加点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300300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否支付加班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否支付加班工资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不执行加班加点工资的规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不执行加班加点工资的规定;定;实行轮班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遇轮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执实行轮班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遇轮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执行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行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妇女节、青年节等国家规定部分公民节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妇
16、女节、青年节等国家规定部分公民节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参加节日活动的,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节日与动者休息、参加节日活动的,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节日与休息日为同一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执行本条例第二休息日为同一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执行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即休息日加班)。即休息日加班)。(三)工资支付制度(三)工资支付制度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1 1、企业停工期间、企业停工期间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