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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学习贯彻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心得体会(2022年)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A省会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2、国办发202122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三、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四、本通知适用于执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
3、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民营银行。请各银保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2022年1月30日学习贯彻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心得体会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2020年底,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曾表示,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坚持房
4、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指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促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标准、政策支持等进行明确。国外的发展经验表明,房地产价格泡沫累积较大风险,泡沫一旦破灭,带来的往往是金融危机。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金融部门I绕
5、贯彻落实“房住不炒”定位采取了多种措施,建立完善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0年12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综合考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对超过上限的机构设置过渡期,并建立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实施集中度管理,严厉整治“经营贷”流入房地产领域,出台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等政策,在遏制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21年年中房她产融资呈现“五个持续下降
6、”,即房地产贷款增速、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房地产信托规模、理财产品投向房地产非标资产规模、银行通过特定目的载体投向房地产领域规模持续下降。实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三线四档”等金融监管政策,以及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金融支持力度,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都是贯彻落实“房住不炒”定位的举措,同时可避免“一刀切”式的调控要求,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厘清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认识,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进一步明确认识到,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我国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落实好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同时,应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发展。在政策方面,有关部门需要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政策有效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努力,让金融助力国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功能更有效发挥,更好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更好从“住有所居”方面服务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