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docx(1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务用车是指本单位人员执行公务时使用的机动车辆。第三条本单位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第二章车辆配备管理第四条原则上不再申请新购公务车。确因工作需要,须经领导研究决定,未经批准各部门(单位)不得擅自购买公车。第五条为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控与管理,所有公务车辆加装定位系统。第六条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公用车辆运行管理制度,选聘素质高、技术熟练的专职驾驶员并加强教育管理。定期对车辆进行安检、维修与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车安全。第三章车辆使用管
2、理第七条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包括办理业务、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外事活动、机要通信、处理突发事件及其他紧急公务等。第八条除专职驾驶员外,严禁任何人私自驾驶公车。严禁个人利用公车练习驾车或利用职权借用公车。第九条办公室应根据各部门(单位)提出用车申请的先后顺序具体情况进行调度;在同一时间派车,坚持近地服从远地、缓事服从急事、小事服从大事。外出时间、地点、事由相同时,应合乘出行,尽量避免单人单车。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业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尽量选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第十条实行公用车辆使用审批登记和公示制度。对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要详细登记并接受监督。(一)使用公用
3、车辆须履行审批手续。有关工作流程如下:1 .提出用车申请。确需因公用车时,用车部门(单位)提出申请,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联系办公室安排车辆。2 .填写派车单。同意派车的,须由办公室负责人填写派车单(附件1),注明用车人姓名、单位名称、乘车人数、出车事由、目的地,以及所安排车辆的车牌号码、车型和驾驶员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后交驾驶员。3,驾驶员出车。驾驶员根据派车单所载明的信息出车。用车人在出车前后须核对车辆起止里程表读数、行驶里程、收发车时间、停车等候时长,将数据填入派车单并签字确认。收车后,驾驶员须及时将派车单交办公室,作结算和备查依据。派车单上的有关信息要清楚
4、、完整。(二)因特殊或紧急情况未能及时履行公用车辆使用手续,或因工作需要中途变更行车路线,在用车完毕后,应及时补办有关手续。(三)领导因公用车由办公室负责联系、落实;因公到外地的,须由领导本人在派车单上签字确认。(四)大型会议或活动用车,由组织部门(单位)提前制定用车计划,预算用车数量、费用,提出用车申请。(五)严禁安排固定公用车辆专供内部部门(单位)或个人长期使用。第十一条为保证车辆使用效率,各部门(单位)应提前电话预约,安排车辆。长途用车应提前1天预约,以便做好长途准备。第十二条未接到办公室的派车单,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个人私自出车,除费用全部自理外,还要给予行政处罚。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公务
5、用车定点停放制度,未经允许私自在外停放,造成车辆被盗、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视情给予行政处罚。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所有车辆一律在指定位置封存停驶。第十四条在公用车辆不能满足公务需要时,可租用具有营运资质的公司车辆。租用车辆,应填写租用车辆审批单(附件2),由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签字。用车部门(单位)应对租用车辆资质进行认真审核,并签订租车协议,明确各自应承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第四章经费使用管理第十五条建立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成本核算制度,各部门(单位)因公使用车辆按公里数计价收费。第十六条因公使用公用车辆,通过内部转账形式结算有关费用。结算时需提供派车单、用车情况汇总
6、表,并填写内部经费划转审批单。派车单信息不全的,财务部门不予转账结算。因公用车费用结算时限不得超过半年。第十七条因公务租用车辆,由用车单位凭有效签字人审核签字后的租用车辆审批表、租车协议和正规发票到财务部门报销。第十八条凭内部经费划转审批单和租车发票结算租车费用时,不报销燃油、过路、过桥及停车等费用,同车人员不享受交通费补贴。驾驶员公务出差所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用车单位负责。第十九条各单位组织的大型会议或活动,如有专项活动经费或会务费,该活动或会议所产生的车费,原则上从专项活动经费或会务费中列支。第二十条用车资费标准:(一)公务用车服务价格车型价格(元/公里)小客车(轿车)1.40中型客
7、车(面包车、商务车)2.00大客车1.00(二)因公务租用车辆,租费一般不得高于同类型号车辆的租车价格。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应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使用经费,严格预算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杜绝浪费现象。因管理不善或假公济私,在公车使用、费用支出方面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第五章车辆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落实交管部门和单位的相关安全管理规章、规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第二十三条办公室要根据交通法和相关规章、规定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工作预案和相关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车辆安全检查,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做到警钟长鸣,确俣行
8、车安全。第二十四条调度管理人员应针对不同天气情况合理调度安排车辆运行,驾驶员应该熟悉车辆性能,出车前后对车辆进行检查,不带故障出车。同时根据行车任务,结合天气情况确定行车路线,安全完成任务。第六章车辆维修及保养管理第二十五条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制度,以节约经费,控制车辆运行成本。未经办公室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第二十六条车辆维修实行定点制度,指定4s店及符合要求的综合维修厂家作为定点修理厂,签订维修合同,约定相关事项。第二十七条车辆维修保养程序(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3);(二)车管负责人会同有经验人员一同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
9、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三)车管负责人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四)维修审批。常规维修单项维修费用2000元以下由车管负责人审批,2000-5000元由办公室主任审批,5000元以上费用由主管领导审批。维修项目不得拆项分批;(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管负责人查验并登记保管。第二十八条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
10、办理报修审批手续。第二十九条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车管负责人,并经办公室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第七章车辆加油及保险管理第三十条建立公务用车单车油耗标准制度。所有公务用车加油实行定点加油原则。非特殊情况,严禁未通过油卡直接为车辆加油。第三H条车辆加油结束后应及时交回加油小票,以便每月对账。根据每车每月实际油耗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核算,实行节奖超罚。第三十二条因特殊原因确需在非定点加油站加油时,驾驶员应先请示车管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加油。第三十三条所有公务用车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时到定点保险公司
11、参保,私自参保的费用自理。第八章驾驶员管理第三十四条驾驶员的聘用由办公室、人事处共同负责。驾驶员应熟练掌握所驾驶车辆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和实际情况。第三十五条驾驶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章制度,杜绝违规违法驾驶行为,服从领导,听从调度,保证车辆准时、安全并做好车辆日常检查保养工作。第三十六条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专业技能,有良好职业道德,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第三十七条驾驶员要保管好本人驾驶的车辆和各种证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第三十八条驾驶员业绩津贴纳入内部考核管理中。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九条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十条办公室、财务部门
12、、资产管理处对公务用车履行监管职责。对违反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公务用车派车单2 .租用车辆审批表3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1公务用车派车单车辆管理负责人填写用车单位用车事由用车人车牌号(车型)()出发地点到达地点驾驶员车辆管理负责人签字用车人填写发车时间收车时间行驶里程km用车人签字公务用车派车单车辆管理负责人填写用车单位用车事由用车人车牌号(车型)()出发地点到达地点驾驶员车辆管理负责人签字用车人填写发车时间收车时间行驶里程km用车人签字附件2租用车辆审批单租车单位(盖章)租车事由经办人乘车人数出发地点到达地点部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分管领导签字年月日车型出租公司发车时间收车时间单车租用价格租车数量预算费用经办人签字年月日备注:附件3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车号里程表车辆维修保养项目:维修厂:申请经费(元):驾驶员:车管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车号里程表车辆维修保养项目:维修厂:申请经费(元):驾驶员:车管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