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技术要求(试行).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15537 上传时间:2022-09-30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177.7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云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技术要求(试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云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技术要求(试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云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技术要求(试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云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技术要求(试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云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技术要求(试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亲,该文档总共3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云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技术要求(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云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技术要求(试行).docx(30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云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技术要求(试行)1任务由来为进一步创新环评审批措施,大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编制了云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技术要求,为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或自贸区、开发区等管理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区域通过对区域开展全面、系统监测、调查,摸清重点开发区生态环境现状,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主要为区域规划、入区建设项目编制环评报告提供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生态调查数据等成果,节约环评报告编制的成本和时间,为评估区域环评改革奠定基础。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州、市人民政府确定须开展区域评估的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

2、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工作,指导开展区域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声环境、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等环境质量进行的统一监测和评估。3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要求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要求。HJ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96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1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

3、纲HJ66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4区域评估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程序4.1 基本要求区域评估应对区域产业规划及污染特征、污染源现状分布及污染物排放、敏感目标分布等情况进行调查,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制定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方案,开展的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总体上应满足符合区域产业规划的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时直接引用的要求。对区域评估成果不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的特殊情况(包括区域评估后区域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造成区域评估成果失效等情况),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时再单独进行补充监测和调查工作。区域评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

4、技术导则要求对照监测结果,进行评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达标性分析,结合区域历史监测资料分析演变趋势,基于区域污染源调查和环境质量监测,识别区域存在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区域规划实施的生态环境制约因素,提出评估区域环保准入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范重点及优化调整意见。为确保区域评估成果的有效性和代表性,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应进行动态更新。若区域评估后区域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造成区域评估成果失效等情况,应对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区域进行重新评估。4.2 工作程序区域评估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工作程序见图1。第一阶段,收集区域规划、生态敏感区及生态环境状况、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开

5、展现场踏勘,调查区域敏感目标分布及污染源建设运行状况,通过规划产业定位及产业可能产生的污染影响分析、感点分布调查等,确定行业特征污染因子、入驻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各环境要素可能确定的最高评价等级及区域评估范围。第二阶段,在充分地开展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专家咨询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评价等级的技术要求制定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方案并进行监测和调查。第三阶段,基于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结果、敏感点分布等现状,对照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达标性和现状评价,分析区域产业规划实施的生态环境制约因素提出规划实施的优化调整建议。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根据评价等级和其它相应技术要求制定各环境要素环境质量监测和

6、调查方案按照监测和调查方案开展各要素环境质量监测和生态现状调查图1区域评估工作程序图5区域产业规划及污染源现状调查调查了解区域产业规划,根据具体产业布局识别产业涉及的主要行业。对区域已建及已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在建、拟建等污染源进行调查,包括项目名称、位置、主要原辅材料、生产规模及排放污染物及排放量等。以收集利用排污许可证登记数据、环评及环保验收数据及既有实测数据为主,并辅以现场调查及现场监测。6自然环境现状与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评估区域自然环境现状调查包括地形地貌、气候与气象、地质、水文、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生态、土壤等调查内容,同时还应调查区域社会经济概况、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

7、。调查评估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和区域周围主要的环境敏感区,详细说明敏感区的地理位置、服务功能、四至范围、保护对象和保护要求等。对评估区域内及周围居民点分布进行调查,说明其与评估区域的位置关系;对评估区域同一水文地质单元内的居民饮用水源的分布和利用情况进行调查,说明其供水范围和人数等情况。7环境监测7.1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包括基本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监测,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可收集已有的符合时效要求的资料数据,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须通过补充监测获取。根据具体产业布局识别产业污染物排放特征因子,对照行业排放标准、综合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标准,确定大气的环境质量监测因子。7.

8、1.1 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采用区域内国家或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中最近连续一年的监测数据,并且收集最近一年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区域内没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公开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的,可选择符合HJ664规定,并且与区域地理位置邻近,地形、气候条件相近的环境空气质量城市点或区域点监测数据。对于位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或网格点,各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可取符合HJ664规定,并且与区域内地理位置邻近,地形、气候条件相近的环境空气质量区域点或背景点监测数据,如未收集到此类资料数据的一类区,应进行补充监测。7.1.2 特征污染物监测布点根

9、据区域产业规划及产业污染特征,结合HJ2.2对评价等级确定依据、同类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初步识别区域入驻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大气环境可能确定的最高评价等级及最大评价范围,以开发区域边界外延确定的最大评价范围,作为大气环境区域评估开展的范围。识别大气环境区域评估开展的范围内存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一类区,应在其范围内进行监测布点。大气环境区域评估开展的范围内存在多个一类区的,应对各类区分别进行监测,距离开发区域边界超过25公里的一类区可不布设监测点,其监测因子应包括基本污染物因子和特征污染物因子。在开发区域范围内,须补充监测的特征因子监测点位布设,原则上应满足近20年统计的当地主导

10、风向下风向5公里范围内均设置有12个监测点的要求。如需在一类区进行补充监测,监测点应设置在不受人为活动影响的区域。7.1.3 特征污染物监测时期根据监测因子的污染特征,选择污染较重的季节进行现状监测。补充监测应至少取得7天有效数据。对于部分无法进行连续监测的其他污染物,可监测其一次空气质量浓度,监测时次应满足所用评价标准的取值时间要求。对暂无相关质量标准的特征因子,可以监测其一次空气质量浓度作为背景值留存。7.2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7.2.1 监测因子根据规划产业布局识别产业污染物排放特征因子,结合受纳水体水质情况、水功能区划,对照环境质量标准、行业排放标准及综合排放标准,确定地表水的环境质量

11、监测因子。在开展水质调查的同时进行必要的水文测量,水文测量参数应保证满足区域入驻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地表水环境可能确定的最高评价等级开展水环境影响预测所需。7.2.2 监测断面布设根据区域产业规划及产业污染特征,结合HJ2.3对评价等级确定依据、区域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初步识别区域入驻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地表水环境可能确定的最高评价等级,根据评价等级及评价等级对应的现状监测要求布设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和选定监测时间。布设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时,应考虑区域地表水受纳水体、区域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入驻项目可能的排污口设置。受纳水体为河流时,对于已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及收集管

12、网的区域,应在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排污口受纳水体下游混合断面布设监测断面;对于已规划但未建设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区域,其规划排污口受纳水体上下游按照HJ2.3技术导则要求布设监测断面;对于未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区域,其原则上应在区域可能设置排污口的所有非季节性沟箸、河流等地表水体区域的下游至少设置1个监测断面。受纳水体为湖库时,对于已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及收集管网的区域、已规划但未建设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区域,应按照HJ2.3技术导则要求在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排污口受纳湖库布设监测断面;对于未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区域,其原则上应在区域可能设置排污口的湖库中心设置1个监测断面。另外,同一受纳水体中

13、不同地表水功能区、存在水环境敏感区的水域,应分别布设水质监测断面。7.2.3 监测时期根据初步识别区域入驻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地表水环境可能确定的最高评价等级选择监测时期。最高评价等级为一级的区域,至少应进行丰、枯水期两期监测,最高评价等级为二级、三级A的区域,至少应进行枯水期一期监测。受纳水体为河流时,每个水期可监测一次,每次同步连续调查取样34天,每个水质取样点每天至少取一组水样,在水质变化较大时,每间隔一定时间取样一次;受纳水体为湖库时,每个水期可监测一次,每次同步连续调查取样2-4天,每个水质取样点每天至少取一组水样,在水质变化较大时,每间隔一定时间取样一次。7.2.4 流域现状

14、监测资料的收集应调查受纳水体下游最近的国控或省控断面近三年的水环境质量数据,分析其变化趋势。7.3 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及调查7.3.1 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在充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规划产业污染特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及区域地下水敏感程度等,初步判定区域入驻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地下水环境可能确定的最高评价等级,再根据最高评价等级要求在评估区域涉及的各水文地质单元内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工作。7.3.2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布点(1)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点采用控制性布点与功能性布点相结合的布设原则。监测点应主要布设在建设项目场地、周围环境敏感点、地下水污染源以及对于确定边界条件有控制意义的地点

15、。(2)监测层位应包括潜水含水层、可能受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3)一般情况下,地下水水位监测点数宜大于相应评价级别地下水水质监测点数的2倍。(4)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布设的具体要求:各水文地质单元内初步确定入驻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地下水环境最高评价等级可能为一级的,评价区各地下水含水层总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7个。原则上水文地质单元上游或两侧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1个,下游影响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3个。各水文地质单元内初步确定入驻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地下水环境最高评价等级可能为二级的,评价区各地下水含水层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5个。原则上水文地质单元上游或两侧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1个,下游影响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2个。各水文地质单元内初步确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技术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