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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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领域职称制度改革,客观评价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促进我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国土空间规划事业发展,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72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第二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其中初级职称分为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为副高级和正高

2、级,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员级)、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和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第三条按本标准条件规定,经评审通过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第四条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工程技术人才素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聘用具有相应职称的工程技术人才到相应岗位。不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工程技术人才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我省企业、事业单位、

3、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国土空间规划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第六条本标准条件的申报评审专业为国土空间规划工程领域内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包括城乡规划、土地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林业草原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国土信息技术、城市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等空间类规划专业技术工作。评审专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第

4、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申报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严格遵守行业职业操守和从业规范。(三)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崇尚科学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四)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并达到本行业要求。第八条申报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应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一)申报技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工作。2 .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

5、院校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二)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工作。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3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三)申报工程

6、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工作。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4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5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四)申报高级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博士

7、后研究期满并考核合格出站,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工作。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或同时具备工程专业第一、第二学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4 .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五)申报正高级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

8、职称后,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第九条县(市、区)及以下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评审条件第十条技术员评审条件:(一)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二)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能辅助处理本专业范围内的一般技术问题。(三)能在助理工程师的指导下,承担并较好地完成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做好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第十一条助理工程师评审条件:(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二)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问题。(三)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第十二条工程师评审条件

9、:(一)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范,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设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二)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三)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生态环境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四)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五)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项以上:1 .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编制完成县(市、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工程项目1项以上,或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工程

10、项目2项以上。2 .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本专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或新技术新方法研发工作。3 .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科研项目或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课题下达单位验收;或获得获得本专业及相近专业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软件著作权1项以上。4 .获得省级或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学术组织评定的科技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5 .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地方或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1项以上,并正式颁布实施。(六)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研究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项以上:1 .独撰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1篇以上。或在全省和全国学术专业技术交流会上交流

11、的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2 .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重大科研课题报告、技术报告、重要课题等1项以上。第十三条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四)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项以上:1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本专业省(部)级重大规划

12、、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州(市)、县(市、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工程项目2项以上,或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工程项目4项以上。2 .作为技术目负责人,主持完成本专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或新技术新方法研发工作,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3 .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的科研项目或课题,取得了重要成果,经权威部门或同行专家认定填补省级以上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获得本专业及相近专业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软件著作权1项以上。4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相当奖励1项以上;或获得州(市)级科

13、技成果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或三等奖3项以上。县以下人员获得州(市)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5 .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地方或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2项以上,并正式颁布实施。(五)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学术、研究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项以上:1 .独撰、以主要编著者身份,公开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以上,受到同行专家认可。2 .独撰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全省和全国学术专业技术交流会上交流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3 .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重大科研课题报告、技术报告、重要课题等1项以上,技术论证有深度,数据齐全、准确

14、,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第十四条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一)具有全面系统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四)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

15、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五)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项以上:1 .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国土空间规划工程项目1项以上;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本专业省(部)级重大规划、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研究项目2项以上;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州(市)、县(市、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工程项目2项以上。2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本专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或新技术新方法研发工作,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3 .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的科研项目或课题,取得了重要成果,经权威部门或同行专家认定填补省级以上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获得本专业及相近专业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软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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