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知识复习材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安基础知识复习材料.docx(6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第一章宪法本章重点提示:宪法这章很重要,但在招警考试中题目并不多,一般不会超过3分,以推断和选择占多数。第一节宪法概述推断,选择题:究这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确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虬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宪法是英国宪法。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的美国宪法。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91年的法国宪法。我国先后颁布过四部正式成文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的1982年宪法。第二节国家性质(国体)推断,选择题: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
2、的地位。一般地说,在经济上处于统治或领导阶级的地位,驾驭着国家的权力。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C)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记,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有:保障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反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平安。多选,简答,论述题:人民民主专政的特征:1,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2, 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及敌人专政的结合第四节我国的经济制度推断,选择题:我国的经济形式主要有:全民全部制经济;劳动群众集体全部制经济;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公
3、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全部制和劳动群众集体全部制。全民全部制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我国多种经济形式中居于主导地位。劳动群众集体全部制经济特点:自愿组合,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第二章刑法本章重点提示:刑法这一章特别重要,在考试中除了单选,多选和推断外,每年在简答和论述之间也必定会有一题,本章在考试中一般不低于10分。第一节刑法的概述推断,选择题:我国刑法的任务包括惩处及爱护两个方面。刑法的基本原则:罪行法定原则,罪行相当原则(罪行相适应原则),刑法面前一律同等的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为明文不惩罚。广义的刑法包括刑法典,特殊刑法和规定在非刑事法律中的附属刑法规范。
4、现行的是199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0刑法的效力范围包括:一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我国刑法空间效力范围实行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和爱护原则。并在肯定范围内兼采普遍管辖原则的结合型刑事管辖原则。拟制领土包括:船舶和航空器。留意:刑法规定一罪不二罚”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实行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多选,简答,论述题:“从旧兼从轻”的原则的几种状况的实际运用:1,当时的法律不认为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2,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新刑法第三节正值防卫及紧急避险推断,选择题:正值防卫及紧急避险均属于解除社会危害性行为。正值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只要不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就属于正值
5、防卫。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惩罚。防卫过当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正值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行的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失的行为。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身的危险,第五节刑罚及其适用推断,选择题: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通过法定刑事诉讼程序依照刑法判处。刑罚的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爱护人民,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刑罚的直接目的是预防犯罪。刑罚的间接目的是教化人民群众自觉遵遵守法律律,激励人民同犯罪作斗争和堵塞漏洞,铲除诱发犯罪的外部条件。刑罚对犯罪人具有惩处,
6、个别威慑,感化,教化改造的功能。刑罚对被害人具有安抚,补偿功能。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除出境。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开限主刑只能独立运用。附加刑可以独立运用,也可以附加运用,还可以并列运用。第三章刑事诉讼法本章重点提示:绝不是危言耸听,刑事诉讼法又是很重要的内容,每年考试都是必考内容,尤其是一些细微环节。第一节刑事诉讼法概述推断,选择题:刑事诋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及人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的程序,揭露犯罪,证明犯罪,惩处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所进行的活动。现在运用的是1979年7月1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该法于1996年3月17日修正,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7、。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监督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主要包括: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的监督,对法院的审判监督,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第三节管辖,回避推断,选择题:刑事诉讼的管辖包括: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任务是侦查破案。大部分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特地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一般刑事案件,但依法由上级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平安案件,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一般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案件高院管辖:全省意义重大的案件最高院管辖:全国意义的重大的案
8、件地区管辖实行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的原则。第二节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推断,选择题: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传公检法均可用,但要出示拘传证或拘传票,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取保候审的方式:供应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两种。只要选择一样。不得超过12个月。取保期间,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监视居住不得超过6个月。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拘留确定权。但检察院确定的也必需由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对象主要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执行拘留必需由县以上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拘留后24小时内要通知其家属,24小时内要进行讯问。对现行犯罪的人大代表的拘留,必需马上向同级
9、人大主席团或者其常委会报告。第六节立案,侦查推断,选择题:立案的条件:有犯罪事实,须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始,是刑事诉讼的一个独立阶段。立案的程序包括有:接受有关立案材料,审查立案材料以及审查后的处理公检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的材料,都应当接受。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讯问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进行,讯问时不得少于2人。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讯问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询问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第七节提起公诉,审判和执行凡是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确定。检察院对于
10、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确定。重大困难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退回侦查以2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分别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撤消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稍微,不须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不能撤消案件,要报给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审查,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不起诉的种类:存疑不起诉,肯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后,被害人假如不服,可自收到确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恳求提起公诉。第四章民法本章重点提示:从历年来的状况看,这章不是考试重点,一般在3分左右。但要想出类拔萃,三分也很关键,所以也别
11、随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一部民事基本法,但不是民法典。1986年4月12日通过。87年1月1日起生效。民法调整的对象:调整同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担当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享受民事权利和担当民事义务的实力。民事行为实力包括:完全民事行为实力(18周岁以上),限制民事行为实力(10周岁以上不满18,不完全能分辨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实力。监护的设定方式有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担当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次序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12、,兄姐,关系亲密的其他亲属,挚友。无民事行为实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实力人的监护次序分别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亲他近亲属,关系亲密的其他近亲属挚友第六章公安行政赔偿和公安刑事赔偿本章重点提示:这一章考试在五分左右。内容不多,千万不要错过。第一节国家赔偿概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担当赔偿责任。现行国家赔偿法是1994年5月12通过,95年1月I日实施。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又都包括了对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和对侵犯财产权的赔偿。公安机关具有双重权力,行政,刑事赔偿都有可能产生。第二节公安行政赔偿公安机关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劳动教养,强制
13、遣送,留置审查,强制传唤,强制戒毒,强制治疗,强制约束,强制隔离。非法拘禁包括滥用权力的非法拘禁和无权的非法拘禁。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后果,公安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提出包括:单独提出,一并提出。公安机关要在2个月赔偿完毕。否则3个月内受害人向法院诉讼。恳求国家赔偿的时限为两年。最终六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恳求权的,从消退之日起,赔偿恳求时效接着计算.第七章人民警察法本章重点提示:特别重要,尤其是义务,纪律和执法监督,总体在6分左右。第一节人民警察法概述人民警察法于1995年2月28日公布并实施。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人民警察的基本任务:1,维护
14、国家平安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3,爱护公民人身平安,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4,爱护公共财产5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法确定的原则:警务活动原则,行为规范原则,法律保障原则。第二节人民警察的职权人民警察的职责和权限合称为人民警察的权限。人民警察职权的特征:警察权是一种国家权力,警察权主体是人民警察,警察权的内容由法律确定,警察权是权力及职责统一。警察权力的主体是人民警察机关和人民警察人员。人民警察共十四项职责。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状况,应当履行职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须要,经出示相应的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有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公安机关因侦
15、查犯罪的须要,可以优先运用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对严峻危害公共平安和他人人身平安的精神病人,可以实行爱护性约束措施。须要送往指定场所监护的,要经县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第八章公安工作概论本章重点提示:既然是公安业务考试,那这章是真开始了,本章在8分左右。第一节警察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肯定历史阶段上的产物。马克思主义警察观是科学的警察起源观。警察的发展阶段:萌芽时期,古代警察时期,近代警察时期,现代警察时期中国古代警察职能的萌芽,始于原始社会解体和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王朝。在奴隶和封建社会中,警察职能由军队,监狱或地方的行政官吏分别掌管。近代警察时期是指国家建立警察行政以来的历史阶段。近代警察最早发端于西欧。中国近代警察行政是帝国主义入侵中国后的产物。1898年,湖南巡府陈宝箴在长沙成立的湖南保卫局是中国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1905年,清政府的北平巡警部是中国历史第一个全国性专职警察机构。旧中国的近代警察史,是军警特结合在一起镇压革命,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