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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电线电缆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电线电缆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212-130528-89-01-313607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梅华联系方式3918建设地点宁晋县东汪镇北丁曹村村北地理坐标(北纬31度31分5.950秒,东经114度亚_分52.68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31电线、电缆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77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
2、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宁晋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宁审批投资备字20231号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切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以聚氯乙烯树脂、聚乙烯树脂、铜丝、铝
3、丝、填充绳等为原料生产电缆,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根据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本项目不属于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年版)的禁止类。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本项目不在禁止准入类及许可准入类之列;本项目已通过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为宁审批投资备字20231号。综合以上分析,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可行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宁晋县东汪镇北丁曹村村北,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原有已建成生产车间、办公室等设施。项目中心地理坐标北
4、纬37。345950”,东经114o59f52.68%厂区西侧为河北黑石线缆有限公司、宁晋县飞月床上用品有限公司,东侧为邢台优通物资有限公司,南侧为宁晋县双赢运输队,北侧为空地。最近敏感点为项目西南侧300m处的北丁曹村。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它特别需要保护的敏感目标。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宁晋县东汪镇规划(2018-2030)土地利用规划;另外,东汪镇人民政府已针对该项目出具选址意见,详见附件。综上所述,该项目选址可行。3、环境保护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宁晋县东汪镇北丁曹村村北,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原有已建成生产车间、办公室等设施。根据河北省2023年大
5、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冀气领组20232号)要求:新上涉气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水平。对照河北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塑料制品行业管控绩效对比一览表差异化指标B级企业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原料类型1、原料非再生料使用比例比例2、能源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能源1、本项目原料均为非再生料;2、本项目生产用电。符合污染治理技术1、投料、挤塑、注塑、滚塑、吹塑、压延、挤出、热定型、冷却、发泡、熟化、干燥等产生的VOCS环节有效收集,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
6、3米/秒;生产工艺产生的VoCS采用燃烧方式或喷淋、吸附、生物法等二级及以上组合工艺处理,采用活性炭吸附的,按照生态环境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中碘值的相关要求执行,且按活性炭最大吸附量的90%计算更换周期。废气中含有油烟或颗粒物的,应在VOCs治理设施前端加装高效除尘设施或油烟净化装置;2、粉状、粒状物料采用自动投料器投加和配混,投加和混配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颗粒物有效收集,采用布袋、滤筒等高效除尘技术;3、NOX治理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等适宜技术;4、废吸附剂应在密闭的包装袋或容器储存、转运,并建立储存、处置台账;1、项目废气采用“集气罩+油烟净化+三层过滤装置
7、+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治理措施,为二级及以上组合工艺.2、项白颗粒状原料上料采用自动上料机,混料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3、无;4、项目固体废物均严格管理,建立储存、处置台账。符合排放限值1、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非甲烷总嫌浓度低于10mgm3;2、VOCS治理设施去除效率需达到80%,若去除效率达不到相应规定,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烧浓度低于4mg,企业边界Ih非甲烷总燃平均浓度低于2mg;3、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5mgm31、本项目排气筒非甲烷总燃预测浓度最大为3.006mgm3,小于10mgm3:2、要求企业无组织监控浓度满足要求;3、无。符合无组织管控要求1
8、、VoCS原料存储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原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存放于室内;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2、颗粒状、粉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或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3、液态VOCS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或者采用密闭容器或罐车输送;1、本项目油墨密闭桶装存放于室内;2、本项目固体原料采用自动上料机上料;3、无;4、产生的VOCS废气均收集处理;5、厂区道路、车间地面均进行了硬化,满足防渗要求。符合4、产生VOCs的生产工序和装置应设置集气装置并引至VoCS末端处
9、理设施;5、厂区道路及车间地面硬化,车间地面、墙壁、设备顶部无明显积尘;车间、厂区无明显异味,厂容厂貌整洁有序。环境管理水平1、环保档案2台账记录3、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环评提出了环保管理要求,项目将配备专职的环保人员,建立完备的环保档案、台账记录。符合运输方式1、物料、产品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或者其他清洁的运输方式;2、厂内3吨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使用纯电动,其他非道路移动机械达到国三及以上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项目物料、产品80%以上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或者其他清洁的运输方式。项目厂区内无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运输监管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
10、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和电子台账建立了运输管理电子台账,保存半年符合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邢台市生态保护红线,邢台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1200.80km2,生态红线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其次为生物多样性维护;同时,包括河湖滨岸带敏感脆弱区等。宁晋县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43kR占全县国土面积的0.22%。本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河湖滨岸带敏感脆弱区。宁晋县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沿漠阳河、漠阳新河、北澧河、老漳河、泯河分布。生态保护红线沿濯阳河从曹伍庄村到耿庄桥村一带,间断分布,呈东南走向。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见图I-I0本项目位于宁晋县东
11、汪镇北丁曹村村北,距离最近生态红线距离北澧河约6900m,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图11生态保护红线图5、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为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经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调查,项目区域为不达标区域,超标因子主要为PMIo、P
12、M25,宁晋县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会逐步得到改善。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扬尘,不外排。综上,项目建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生产设备厂界经采取各项降噪措施后,噪声可达标排放;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6、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行期间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因此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7、环境准入
13、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8、与邢台市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宁晋县东汪镇北丁曹村村北,位于宁晋县重点管控单元8,本项目与“邢台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20综上,本项目满足重点管控单元的的相关管控要求。图1-2本项目与邢台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表1-2与“邢台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属性管控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态护线生保红空间布局约束生态保护
14、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严禁开展与其主导功能定位不相符合的开发利用活动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厂区内已建成生产车间、办公室等,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市气境体控求全大环总管要空间布局1、加快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坚持分类施策,实施市主城区中小工业企业退城搬迁。对县城和主要城镇建成区的重点污染工业企业,具备条件的要实施退城搬迁。2、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清单和国家、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禁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3、积极推行区域
1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在其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为允许类;经对照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冀政办发20157号),项目不在其限制类和淘汰类之歹U,本项目已通过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为宁审批投资备字20231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市环总管要我全水境体控求空间布局推进企业项目向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工业园区集中。项目位于宁晋县东汪镇北丁曹村村北。不冲突污染物排放1、排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排污口,应在达到排入管网水质标准的基础上,并入市政排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严禁洗车污水、餐饮泊水、施工泥浆水等通过雨水口进入管网后直排入河。2、提高工业企业中水综合利用率。各工业企业2025年、2035年中水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