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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福州市教育局2023年1月目录1总则(3)1.1 编制目的(3)1.2 编制依据(3)1.3 适用范围(3)14工作原则(3)1.5 分级分类(5)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6)2.1 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6)2.2 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7)2.3 市教育系统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7)2.4 各县(市)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10)3预防和预警机制(10)3.1 预防(10)3.2 预警(11)3.3 应急信息处置(13)3.4 预防预警行动(14)3.5 信息发布(1
2、5)4启动应急预案和响应程序(15)5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5)5.1 等级确认与划分(15)5.2 应急处置措施(16)5.3 善后与恢复(19)6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0)6.1 等级确认与划分(20)6.2 应急处置措施(20)6.3 善后与恢复(22)7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3)7.1 等级确认与划分(23)7.2 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26)7.3 应急响应(27)7.4 善后与恢复(31)8教育系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32)8.1 等级确认与划分(32)8.2 预防和预警机制(34)8.3 应急响应(37)8.4 善后与恢复(4
3、0)9教育系统教育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41)9.1 等级确认与划分(41)9.2 应急处置措施(42)10附则(44)附件1:福州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46)附件2:福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讯录(61)福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树牢安全理念,强化安全意识,守住安全底线,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我市教育系统保障校园安全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
4、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大规模群体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福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福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的应急预案,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福州市各级各类学校特
5、别是市属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14.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福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市教育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要与有关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搜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切
6、实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14.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制定和启动应急预案,建立以事发地党委、政府为主,上级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各县(市)区委教育工委、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各级各类学校党政“一把手”、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是维护校园内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14.4科学规范,依法处置。加强公
7、共安全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技术开发,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1.4.5 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各级各类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恢复重建体系。1.4.6 把握主动,正确引导。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按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
8、会舆论。1.5 分级分类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教育系统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1.5.1分级。按照突发事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4级:I级(特别重大)、H级(重大)、In级(较大)、IV级(一般)。分组标准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具体级别的划分由各专项应急预案按国家有关标准分类确定。15.2分类。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5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暴雨(雪)、雷电、冰雹、高温、寒潮、大雾、霾等气象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沉
9、降等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江河泛滥、森林火灾、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在校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溺水、中毒、触电等重大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水、电、煤、气、油等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次生的环境污染等事故;师生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研学等集体活动发生的安全事故;校车及校内重大交通事故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涉及教育系统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卫生和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教育系统或与教育系统直接相关
10、、影响国家或地方政治及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治安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因素造成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5)教育考试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考试机构)及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实施的各类国家和省、市级教育考试,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的试卷(答卷)安全保密事件,考试实施中出现的群体舞弊、阻碍考试等突发事件,以及网络有害信息等影响考试及社会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组长:市教育局局长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市教育局领导成员:由
11、秘书处、办公室、组统处(机关党委)、思政处(团委)、纪检监察组、法综处、人事处、规建处、财务处、高外处、中教处、初教处、学前处、职成处、体卫艺语处、民管处、学安处、退(离)处、教育工会、督导室、电教馆、高招办、自考办、会考办、条装中心、教资中心、核算中心、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本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在福州市教育系统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向福州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等部门报告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福州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请示报告。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的指挥
12、下,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 2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安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置教育系统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县(市)区、各学校处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和学校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督促各县(市)区、各学校根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查究。完成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2 .3市教
13、育系统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针对教育系统各类突发事件的性质与特点,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3 .3.1市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市教育系统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组长:市教育局局长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市教育局领导由秘书处、办公室、组统处(机关党委)、思政处(团委)、人事处、规建处、财务处、高外处、中教处、初教处、学前处、职成处、体卫艺语处、民管处、学安处、退(离)处、教育工会、督导室、电教馆、高招办、自考办、会考办、条装中心、教育中心、核算中心、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安
14、处,负责日常工作。工作组主要职责:在市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全市教育系统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4 .3.2市教育系统事故灾难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市教育系统事故灾难应急工作组”)组长:市教育局局长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市教育局领导工作组成员由秘书处、办公室、组统处(机关党委)、思政处(团委)、人事处、规建处、财务处、高外处、中教处、初教处、学前处、职成处、体卫艺语处、民管处、学安处、教育工会、督导室、电教馆、条装中心、教育中心、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
15、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安处,负责日常工作。工作组主要职责:指导各县(市)区、各学校建立事故灾难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全市教育系统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事件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收集全市教育系统事故灾难事件信息,适时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教育系统突发的灾难类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通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等事宜;对一般灾难事故,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尽快派员赴现场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建立应对事故灾难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根据情况决定动用专项资金及使用资金的数额。5 .3.3市教育系统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市教育系统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组”)组长:市教育局局长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市教育局领导工作组成员由秘书处、办公室、组统处(机关党委)、思政处(团委)、人事处、财务处、高外处、中教处、初教处、学前处、职成处、体卫艺语处、民管处、学安处、教育工会、督导室、电教馆、条装中心、教育中心、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语处,负责日常工作。工作组主要职责:在市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市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