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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海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3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338号)和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函(苏商电商2023335号)文件精神,结合江海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为契机,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抓手,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策扶持为手段,推动电商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产业化、高效性、独具特色的电子商务进
2、农村模式。二、基本原则1 .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企业为主体,加大扶持和引导,推动实体经济与网络经济融合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能力。2 .强化服务,推动上行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突出江海特色,推动农特产品、工业产品、文创产品、特色旅游服务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3,聚焦精准,便民富民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拓宽增收渠道,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促进就业和富民。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全面提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能力
3、,打造电商生态体系,优化电商发展环境。力争到2024年,建成1个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23个镇级电商服务站,40个以上的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点,完善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实现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农村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开展电商培训1000人以上,培训转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四、实施内容(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1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坚持实用、节约的原则,升级改造一个面积适中、经济适用、硬件和软件设施设备配套、各类功能齐全、制度完善、服务规范的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引进专业运营机构进行运营管理,提供各类电商公共服务。内设办公、孵化、培训、产品展示、直播、数据采集统计等场所(为市内
4、电商企业、网商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和项目管理中心(包括项目公示、服务时间、设备管理、平台信息维护、考核指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o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撑体系,培育跨境电商,带动本地产品走出国门。负责对镇村两级服务站点的日常运营进行有效管理,加强电商数据采集、统计、监测工作,整合人才培训、农村物流、站点服务、供应链服务,形成有效数据,按时汇总上报,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做好对接。提供电商技能培训、政策解读、信息收集发布、创业辅导、网店建设、包装设计、运营策划、推广营销、金融等综合服务,完善服务台账。2 .镇(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建设结合各镇产业特色,改造升级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2-3
5、个;叠加农村物流末端配送功能,改造升级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40个以上。每个服务站点都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制作统一标识,培训工作人员,收集当地特色农村产品信息,汇总后对外发布、销售;定期向市级公共服务中心报送有关信息;能够向村民宣传服务站各项功能,提供电子商务行业相关资讯,培育农村群众网上购物、商品销售等习惯,因地制宜提供快递收发、代买代卖、生活缴费、票务预订、金融服务等一站式便民服务,促进农村消费,带动农村产品上行,促进农民增收。3 .农村产品上行体系建设采取“1+N”模式,整合我市农村产品资源,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促进农村产品标准化,统一实施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提升
6、产品品牌价值;加强电商营销服务,举办产销对接、主播大赛、文旅节庆等系列活动,从市域民俗文化、农特产品、风土人文等多方位向外界展示江海,形成“一个公共品牌引领、多个企业品牌联动”的协调发展格局,全市农村网络零售额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二)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推进落实“快递进村”专项行动,整合交通、邮政、供销、快递物流等资源要素,积极推动“统仓共配”,完善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结合公共服务站点建设,鼓励多站合一,融合发展。推进市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升级改造,改造升级2-3个镇级物流服务站和40个以上的村级物流服务点。完成设备配置、制度上墙,提供快递收发、
7、货物中转、信息发布等服务,着力打通镇到村“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推动城乡一体化配送,建立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充分运用菜鸟等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发展智慧物流,努力降低物流成本,积极提高配送效率,实现服务全覆盖,使农民和电商享受更加快捷高效的快递服务。(三)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商业业态转型升级。支持实体店通过互联网展示、销售商品和服务,拓展销售渠道,提升线下体验、配送、售后等服务,加强线上线下互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支持并推动有实力的电商、邮政、快递物流、供销、商贸流通企业向农
8、村下沉供应链,为农村中小微企业、零售网点等提供集中配送、营销运营、库存管理等服务,弥补农村市场缺位。推动江海市特色产品信息库建设,构建稳固农村电商供应链,建立产销对接长效机制,强化农户、合作社、电商及流通企业联结,建设区域网货商品供应链,为电商企业和个人提供货源服务。(四)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实施电商“千人培训工程结合我市产业特色和电商发展现状,科学制定培训方案,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和技能培训,根据实际需求丰富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培训内容,健全培训转化机制,指导对接就业用工,注重跟踪服务,通过短期轮训、专题授课、线上教学、群众性讨论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面向市
9、、镇(街、区)、村三级站点服务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合作社社员等群体开展电子商务普及培训;注重电商培训的精准性,面向青年大学生、大中专业院校学生、创业青年等开展以网店(微店)开设、店铺装修、运营管理、网商(微商)营销、新媒体传播、电商物流和客服、软件应用和操作、成功案例分析、互联网品牌包装等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实操培训。注重培训后跟踪服务指导的针对性,着力提高培训转化率。培训相关从业人员Iooo人以上,电商实操培训(精英训练营)200人以上,孵化创业带头人5人以上。五、资金安排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建设,由国家专项资金支持IOOO万元,具体分配额度为:(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0、资金约580万,占总资金58%o(二)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资金约250万元,占总资金25%。(三)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资金约100万,占总资金10%o(四)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约70万元,占总资金7%o六、实施步骤项目启动阶段(2023年7月-2023年8月)对全市经济发展状况、特色产业、电商基础和物流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完善电子商务发展产业促进政策,研究制定江海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制度,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8月-2024年3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江海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结合现有基础条件和我市
11、电子商务发展实际,通过以奖代补、公开竞标等方式严格按照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完成市、镇、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并保持正常运营,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按照计划开展电商培训和农村特色产品品牌培育、推广等工作。组织专家对示范工作进行评估,对照绩效评价检查建设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中期评估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依据商务部、财政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要求和江苏省中期绩效评估标准,加强项目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确保顺利通过省厅组织的中期绩效评价。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3月-2024年5月)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项
12、目验收,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建设效果等进行全面验收考核,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承办企业进行整改,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和验收复核。全面总结示范创建经验模式,形成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长效机制。整改提升阶段(2024年6月-2024年7月)根据项目验收工作中针对存在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和持续运营工作,不断巩固和提升示范建设成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七、保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各单位、镇(街、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
13、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农村电商统筹协调,做好电商基础信息摸底、统计、上报等工作。(二)强化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持电子商务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意见,落实政策扶持资金,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积极争取上级乡村振兴、农村电商等领域专项政策、资金、项目,优先用于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发展。(三)加强项目管理。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落实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确保项目按进度有序开展。充分发挥电商协会行业监督作用,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开展监督、验收、审计等工作,落实监管到位、责任到人工作机制,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传统媒体,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宣传力度,抓好典型示范,做好宣传推广,对开展电商创业的典型单位、典型企业、典型个人和典型模式进行表彰奖励与总结推广,营造政府、企业、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良好氛围。(五)推进政务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栏,及时公开综合示范工作方案、项目评审决策过程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定期公布项目建设进度,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