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制度一、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制度,采取日常安全基础知识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等方式宣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纳入职工日常培训范围,并根据不同岗位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二、加强职工日常教育培训I,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纳入职工日常培训范围,并根据不同岗位针对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各工种安全业务技能,操作规程等内容的培训。三、每年各队组不定期对职工进行事故隐患培训。四、班前、班后会班组长、技术员或区队管理人员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转岗或离岗一
2、年以上的职工,各科、队在培训中心进行转岗离岗培训合格前不得安排上岗。六、因新开工作面编制的作业规程或因现场作业条件发生变化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编制人员要及时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贯彻学习。七、每年至少组织矿长、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及安全、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科室相关人员和区队管理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且不少于4学时。八、每年至少对入井岗位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技能培训,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方法、治理流程和要求、所在区队作业区域常见的事故隐患的识别,且不少于2学时。九、全矿干部、职工都必须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指令、决定,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学习各类事故隐患辨识、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做到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