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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6】21 号)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通知(安委办【2007】11 号) 三、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四、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安委办200621 200621 号)号)安委办200621号 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
2、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全面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工作全面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工作 1.所有瓦斯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 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和所有低瓦斯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未装备安全监控系统的低瓦斯矿井,属于原国有重点煤矿范围的,应于2007年6月底前完成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属于原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范围的,应于2008年底前完成装备。2.新安装的安全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 煤矿新装备的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按通用技术要求制造,并取得新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以下简称MA标志)。相关
3、制造厂家应按有关规定立即开展安全监控系统换标工作。按通用技术要求制造并取得新MA标志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目录及生产单位名单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及时予以公告。安标办网址安标办网址(http:/www.aqbz.org/) 安委办200621号 安委办200621号 安委办200621号 3.逐步改造煤矿在用安全监控系统。 煤矿在用的安全监控系统原制造单位取得新的MA标志后,应与煤矿积极协商,共同制定方案,按新的MA标志证书确认的系统配置对煤矿在用系统进行更新改造。改造的重点:一是采用统一显示格式的系统软件;二是配置稳定性为15天以上的传感元件或传感器等关联设备,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
4、测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联检的关联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原国有重点煤矿应于2007年底前完成,其他煤矿应在2008年底前完成。煤矿在用系统制造厂家未取得新的MA标志的,该系统应于2008年底前淘汰,在此之前,在用系统的制造厂家应继续为煤矿提供备件。 安委办200621号 二、强化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维修工作强化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1.正确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 煤矿要在规定的地点和位置、按规定的要求安设相应类型的传感器,并根据生产环境的变化对传感器的布置进行及时调整。要认真进行系统的定期调校和断电闭锁装置功能测试,确保监控系统作用的充分发挥。3.建立区域性煤矿安全测控仪器技术服务机
5、构。 各省(区、市)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扶持建立一批主要面向中小型煤矿的区域性煤矿安全测控仪器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负责各类煤矿安全测控仪器的调校、检修及申请承担安全计量器具检定等工作,同时为各类煤矿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已建成的国有重点煤矿矿务局(公司)检修机构应进一步完善,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 安委办200621号 服务机构应依法运作,规范化服务。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维修人员应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计量管理体系,配备足够的检修装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资质,依法开展有偿技术服务活动;建立传感器及其他测控仪器的调校、检修、检定等台账
6、,对不按期调校、送检的小煤矿,应及时向当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报告。服务机构的日常业务须接受当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监督与指导。 安委办200621号 四、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监管监察四、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监管监察 1.科学指导,严格监管。 负责煤矿安全监控工作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网络运行的监督管理,通过建章立制,推动各类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维护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要逐步推行安全监控系统的年检制度,将安全监控系统装备管理纳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内容,对经检查不合格的,应暂扣其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立即进
7、行停产整改。 安委办200621号 2. 依法监察、违法必究。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纳入监管监察工作计划,定期组织监督检查。要认真分析网络中心上报的煤矿瓦斯超限情况月度报表,有针对性地组织重点检查。对不按期将传感器送检调校的小煤矿,要重点进行监管监察。对未按规定装备安全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不能24小时连续运行,传感器安装地点不对、数量不足、数据不准、未按规定调校,断电闭锁装置失灵或未定期进行功能测试,以及测控数据没有遥传到地面中心站的矿井,应依法严肃查处。 安委办200621号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
8、监控系统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通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通知(安委办(安委办200711 200711 号)号)安委办200711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通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通知 一、明确目标,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 2007年底要达到以下两个目标:一是所有低瓦斯矿井年底前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二是重点产煤县(区)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实现区域联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低瓦斯矿井的监控系统纳入区域监控网络。 安委办200711号 四、强化监管监察,依法查处监控系统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9、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强化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和使用情况的监管监察,将其纳入监管监察工作计划,促进监控系统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是新鉴定为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装备安全监控系统的,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是低瓦斯矿井没有装备监控系统的,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安装的,责令停产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委办200711号 三是所有矿井在2007年年底前未安装监控系统的,一律停产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是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监控系统纳入专项监察范围,对未按规定装备安全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传感器安装地点不正确、数量不足、
10、数据不准、未按规定调校,断电闭锁装置失灵或未定期进行功能测试,以及测控数据没有传输到地面中心站的矿井,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按照新的规定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与使用纳入安全生产许可内容。凡未按规定装备、使用和管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煤矿企业,不予受理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 第三部分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2 术语和定义2.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来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氧气浓度、风速、负压、温度、烟雾、馈
11、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窗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等,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等。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 一氧化碳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 风速传感器风速传感器 负压传感器负压传感器 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 模拟量传感器模拟量传感器开关量传感器开关量传感器 风门传感器风门传感器 馈电传感器馈电传感器 烟雾传感器烟雾传感器 设备开停设备开停 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2.8 矿用二氧化碳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装
12、置。2.10 矿用烟雾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中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烟雾浓度的装置。2.11 矿井风筒开关传感器连续监测风筒是否有风的装置。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2.13 矿用馈电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中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负荷侧有无电压的装置。2.14 执行器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装置。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2.18 风电闭锁装置当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筒风量低于规定值时,能自动切换被控电源的装置。2.19 甲烷风电闭锁装置当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筒风量低于规定值时,或空气中甲烷浓度超限时,能自动切断被控
13、设备电源的装置。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4.4 系统设计要求4.4.2 硬件 传感器的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煤矿用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瓦斯抽放用热导式高浓度甲烷传感器和矿用电化学式一氧化碳传感器的稳定性和传输距离执行本标准,其它传感器执行各自现行标准。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4.7.10 最大传输距离传感器及执行器至分站之间的传输距离应不小于km。分站至传输接口、分站至分站之间最大的传输距离不小于10 km。4.7.5 控制执行时间甲烷超限断电及甲烷风电闭锁的控制执行时间应不大于2s。4.4.3 软
14、件4.5.2 控制4.5.2.1系统必须由现场设备完成甲烷浓度超限声光报警和断电复电控制功能;a)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浓度时,声光报警;b) 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断电浓度时,切断被控设备电源并闭锁,甲烷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自动解锁;c) 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含甲烷传感器、分站、电源、断电控制器、电缆、接线盒等)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4.5.2.2系统必须由现场设备完成甲烷风电闭锁功能:a)掘进工作面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
15、,声光报警;掘进工作面甲烷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掘进工作面甲烷浓度低于1.0时,自动解锁;b) 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声光报警、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浓度低于1.0时,自动解锁;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c)被串掘进工作面入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或0.5时,声光报警、切断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被串掘进工作面入风流中甲烷浓度低于0.5时,自动解锁;d)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筒风量低于规定值时,声光报警
16、、切断供风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局部通风机或风筒恢复正常工作时,自动解锁。e)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大于3.0%,必须对局部通风机进行闭锁使之不能起动,只有通过密码操作软件或使用专用工具方可人工解锁;当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低于1.5%时,自动解锁。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f)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含分站、甲烷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电源、断电控制器、电缆、接线盒等)故障或断电时,声光报警、切断该设备所能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接通电源1min内,继续闭锁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严禁对局部通风机进行故障闭锁控制。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4.5.2.3 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有地面中心站手动遥控断电复电功能,并具有操作权限管理和操作记录功能。4.5.2.4 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异地断电复电功能。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