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精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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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1.0目的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安全的操作供配电设备设施。2.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3.0职责3.1项目经理负责对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的管理情况实施监督。3.2维修主管负责检查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3.3维修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4.0 程序要点4.1 供配电设备设施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实际操作:4.1.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身体检查约二年一次);4.1.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必须通过国家机关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电工进网作业人员必须持有进网作业许可证。

2、4.1.3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4.2安全操作注意事项4.2.1 操作高压设备设施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着工作服、使用绝缘操作杆。4.2.2 操作低压设备设施时,必须穿绝缘鞋、戴棉纱手套、避免正向面对操作设备。4.2.3 严禁带电工作,紧急情况须带电作业时,需具备如下条件:(1)带电作业必须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天气不允许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 级不得进行带电作业;(2)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3)工作场地空间足够,光线足够;(4)所有工具材料齐全(绝缘平口钳、斜口钳、尖嘴钳、螺

3、丝刀、电工胶布等);(5)工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着工作衣、穿绝缘鞋。(6)即使中间有停电现象,也要按有电操作。4.2.4 自动空气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行恢复供电。不允许强行送电,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4.2.5 电流互感器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不得用摇表测量带电体的绝缘电阻。4.3倒闸操作4.3.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电气负责人的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4.3.2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母线侧隔离开关(刀闸)有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程序进行

4、。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4.3.3 为防止误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加装防误操作的闭锁装置(少数特殊情况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加机械锁)。闭锁装置的解锁用具(包括钥匙)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不许乱用。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方便使用。所有投运的闭锁装置不经工程部经理或维修主管同意不得退出或解锁。4.3.4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应拉合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检查断路器4.3.5 (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位置,检查负荷分配,装拆接地线,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保险),切除保护回路和验电。4.3.6 操作票应用钢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人和监护

5、人应根据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签名,特别重要和复杂的操作应由工程部经理审核签字。4.3.7 开始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发布命令和复诵操作命令都应严肃认真,声音宏亮清晰。必须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 “ ”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检。4.3.8 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的作监护。4.3.9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有关人员报告,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4.3.10 用绝缘杆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和断路器时,

6、均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4.3.11 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或绝缘台上。4.3.12 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4.3.13 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4.3.14 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1)事故处理;(2)拉合断路器(刀闸)的单一操作;(3)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7、4.3.15 操作票应先写编号,按编号顺序操作,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已操作的注明“已执行”字样 。上述操作票保存三个月。4.4供配电设备设施操作4.4.1 配电变压器停电的操作要领:(1)通知用电单位、业主,并做好停电前的准备工作;(2)将电容器组退出运行;(3)拉开各低压出线开关;(4)拉开低压侧隔离开关;(5)拉开低压总开关;(6)拉开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7)合高压开关处接地刀闸;(8)用高压验电笔验电;(9)停电完毕。4.4.2 配电变压器送电的操作要领:(1)检查各高低压开关位置是否符合送电要求; (2)断开、拆下所有接地开关,拆除接地线;(3)闭合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

8、;(4)闭合低压总开关;(5)闭合低压侧隔离开关(6)闭合各低压出线开关;(7)闭合电容器组开关;(8)检查各项仪表无异常,送电完毕。4.4.3 电容器组的操作4.4.3.1正常情况下的操作(1)电容器组在正常情况下投入或退出运行,应根据系统无功负荷潮流的负荷功率因数及电压情况来决定。当变电所全部停电操作时,应先拉开电容器组开关,后拉开各路出线开关;当全部恢复送电时,应先合上各路出线开关,后合上电容组开关;(2)一般情况下,移项电容器组投入或退出运行,应根据系统无功负荷潮流或负荷功率因数以及电压情况来定,原则上供电局给定功率因数指标,当功率因数低于0.85时投入,当超过0.98时退出.当电压偏

9、低时可投入运行(现我公司使用电容自动补偿器)。4.4.3.2在异常情况下的操作: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拉开电容器组开关,使其退出运行。(1)电容器组母线电压超过电容器组额定电压1.1倍或通过电容器组电流超过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1.3倍;(2)电容器油箱外壳最热点温度及电容器周围环境温度超过规定的允许值;(3)电容器连接点严重过热或熔化;(4)电容器内部或放电装置有异常声响(5)电容器外壳有较明显的异形膨胀;(6)电容器瓷套管发生严重放电闪烙;(7)电容器油箱起火或油箱爆炸时. 4.4.3.3禁止带负荷合闸操作电容器组每次拉闸后,必须通过放电装置随时放电,待电荷消失后再合闸.电容器组再次合闸

10、时,必须在断开三分钟之后才能再次合闸。4.4.4 在配电变压器上工作前,操作要领如下:(1)按配电变压器停电操作程序进行停电;(2)验电,确认无电;(3)两侧分别挂三相短路接地线;(4)在高压开关处挂 “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4.4.5 在配电柜开关上工作前,操作要领如下:(1)断开负荷开关、有明显的断开点;(2)验电,确认无电;(3)挂三相短路接地线;(4)设置绝缘隔板(与邻近带电体距离在6cm以下者);(5)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于停电开关处;4.5其它安全措施4.5.1 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米;电压在10K

11、V以上者,不得小于3米。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断路器(油开关)附近将火炉或喷灯点火。4.5.2 在室外变电所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时,应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4.5.3 工作地点应有充足的照明。4.5.4 进入高空作业现场,应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高处工作传递物件,不得上下抛掷。4.5.5 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所或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进行检修和试验。4.5.6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带电设备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灭火,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灭火,对注油设备应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燥的砂子等

12、灭火。4.5.7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4.5.8 在电容器组上或进入其围栏内时,应将电容器逐个放电并接地后,方可进行。4.6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4.6.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1)工作票制度;(2)工作许可制度;(3)工作监护制度;(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4.6.2 工作票制度为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事故,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的内容和工作票的形式按公司统一制定的形式执行。4.6.2.1 工作票不得任意涂改。涂改后上面应由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签名,否则此工作票应无效。4.6.2.

13、2 工作票由工作操作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专业负责人签发,其他人员签发的工作票无效。4.6.2.3 下列人员应负工作的安全责任:(1)工作票签发人;(2)工作负责人;(3)工作操作人。4.6.2.4 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2)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3)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监督工作安全进行。4.6.2.5 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1)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2)给操作人员必要的指导;(3)随时检查操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4.6.2.6 操作人员应对下列事项负责:(1)严格遵守安全工作规程

14、和安全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工作安全进行;(2)听从指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3)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确保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4.6.2.7 下列项目应执行工作票制度:(1)供电线路的倒闸操作;(2)高、低压配电间、变压器的清扫和检修;(3)变压器运行方式的改变;(4)供电线路的检修;(5)变更供电线路负荷;4.6.2.8 全部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退出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及值班人员应在工作票上签字,送交专业负责人保存,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工作票未签字前,不得将设备投入运行。4.6.2.9 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以及夜间必须临时检修工作时,经专业

15、负责人和值班负责人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检修,但须由值班负责人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值班记录上。4.6.3 工作许可制4.6.3.1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1)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2)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3)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完成上述许可后,工作方可开始。4.6.3.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4.6.4 工作监护制度4.6.4.1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它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4.6.4.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带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4.6.4.3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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