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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 则第1条 为确保职工在供电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站供电生产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第2条 必须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第3条 本规程适用于从事供电工作(包括送、变、配、用电)的一切人员(包括运行、检修、设计、安装、安全用电监察人员)。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站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执行。 到用户去工作也应严格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要求。第4条 (1)、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2、高压:设备对低电压在250伏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低电压在250伏及以下者。 (2)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的绝缘部分应视为带电体,不可触摸。停用的电气设备在为采取封挂地线前应视为带电设备。 (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第5条 供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根据不同工种,1-2年进行一次体检)。2、电气工作人员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以后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
3、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能参加工作。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会触电急救法。第6条 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人员(干部、临时工等)须经安全教育后,方可到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能单独工作。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电气设备运行方式和有关安全措施,并严格监督执行。对承包电气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明确双方的分工及安全责任。第7条 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贯彻执行。第8条 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本规程,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给与表扬和奖励。对违反
4、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分别情况进行教育、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或刑事处分。第一篇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第一章 线路运行工作第一节 线路巡视第1条 巡视工作应由有电力线路工作经验的人担任,新人员不得一人单独巡视。偏远山区和夜间巡视必须由两人进行。暑天、大雪天、汛期,必要时由两人进行。第2条 线路巡视不论线路是否停电,均应视为有电设备。事故巡线,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巡视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落地点8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第3条 巡视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不许踏渡不明深浅的河水或踏薄冰过河。注意沿途坑
5、、井、车辆,山区注意毒蛇、扎脚、滑坡等。第二节 倒闸操作第4条 倒闸操作应使用操作票。倒闸操作人员应根据值班调度员的操作命令(口头或电话)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命令应清楚明确,受令人应将命令内容向发令人复诵,核对无误。事故处理可根据值班调度员的命令进行操作,可不填写操作票。第5条 倒闸操作下令前,应按操作票顺序与模拟图板核对相符。操作前后都应检查核对现场设备名称、编号和开关刀闸断合位置。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刀闸后拉开高压跌落保险,先拉开负荷侧刀闸啊,后拉开送电侧刀闸(保险),送电视操作顺序相反。第6条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或领导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第7条 倒
6、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机构传动的开关或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没有机械传动的开关、刀闸和跌落保险,应适用合格的绝缘杆进行操作。雨天操作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凡登杆进行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应戴安全帽,并使用安全带。操作柱上油开关时,应注意开关爆炸,防止伤人。第8条 停配电变压器时,应先拉开低压刀闸,如无低压刀闸时应先停低压负荷,后拉高压保险管。变台上有人工作,禁止带电摘、挂高压保险管。停闭网运行的变压器,须先断开闭式刀闸。摘挂跌落保险管时,必须使用绝缘杆,并有人监护。其他人员不得触及设备。第9条 雷电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保险丝工作。第10条 如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
7、,可不等待命令即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报告领导。第三节 测量工作第11条 测量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测量人员必须了解仪表性能、使用方法、正确接线,分清电压等级,熟悉测量安全措施。夜间进行测量工作,应有足够的照明。第12条 测量杆、避雷器的接地电阻,可在线路带电的情况下进行,但在雷雨天不得进行,测量配电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阻可在不停电的情况下进行,但在该系统接地和雷雨天不得进行。 解开或恢复上述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第13条 带电线路导线弧度,交叉距离等的测量可用仪器或在地面抛物绝缘绳的方法测量,严禁使用皮尺,线尺(夹有金属丝)等进行测量。第1
8、4条 测量高压电压及相位,应选择在变压器或单层高压线处进行,仪表变压器二次线圈及外皮应可靠接地,同时注意引线对人身的安全距离。测量高压电流须制定安全措施。第15条 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注意安全距离,防止短路。必要时应将临近导线用绝缘板隔离。第二章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在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组织措施如下,即八制:1、工作票制度2、查活制度3、交底制度4、工作许可制度5、工作监护制度6、工作间断制度7、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8、碰头会制度第一节 工作票制度第16条 工作票是准许在线路上工作的书面手续,应写明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线路工作票有五种:1、线路第一种工作票2、线路第二种工作
9、票3、配电变压器小修工作票4、带电作业工作票5、电缆工作票第17条 填用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1、在停电线路上的工作。2、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的工作(变压器小修除外)。第18条 填用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高压带电线路上的近电作业。第19条 填用线路小组工作安全措施票的工作:1、不需停电的工作(含新装工程,不包括高压带电作业和在高压带电线路上的近电作业)。2、低压带电作业,低压带电测试、核相、路灯维修工作。3、配合线路第一种工作票使用,当一张第一种工作票所列的任务由几个班组进行时,各班组应分别填写线路小组工作安全措施票。第20条 填用配电变压器小修工作票的工作:配电线路变压器的
10、小修工作。第21条 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1、高压带电作业。2、高压带电测试、核相工作。第22条 填用电缆工作票的工作:在各种电力电缆上的工作。第23条 不填写线路工作票的工作:1、事故紧急抢修可不填写工作票,但应选派适当人员,指明负责人,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如进行停定电作业,仍须履行停电、验电、挂地线等安全措施,并按调度规程与调度联系。2、线路运行人员巡视中须登杆检查或捅鸟巢,应两人进行,一人登杆,一人监护,遵守有关登杆和安全距离的规定。3、路灯巡视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路灯维修工作安全措施,且工作内容仅限于更换路灯灯泡及维修路灯低压附件。第24条 在配电设备区工作,应遵守配电有关规定。
11、第25条 在工作期间,工资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第26条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我站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的主管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来担任。 计划任务下达人应由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熟悉生产过程的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或经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工作负责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班组长或领导指定的人员担任。 工作许可人可由值班调度员,有申请线路工作停、发电权人员,配电室值班员或领导指定的人员担任。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第27条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1、工作票签发人:(1)工作的必要性。(2
12、)工作是否安全,工资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3)所列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组人员是否适当。2、计划任务下达人:(1)工作是否必要,工作(停电)时间是否充足。(2)停电是否可靠,有无反电源的可能,工作是否安全。(3)工作班组及人员是否适当充足。3、工作负责人:(1)查活,制定安全措施,填写工作票。(2)合理分工,向工作班人员交底。(3)检查、督促完成安全措施和生产任务。(4)检查工作人员的精神状态。4、工作许可人:(1)审查工作的必要性。(2)必须保证停电检修(包括事故抢修)的线路与带电设备有可靠的断开点。(3)线路停发电申请和许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确。(4)发电厂或配电所线路的接地线等安
13、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5)许可线路停发电时,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核实。5、工作班成员: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第28条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每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同杆架设且停送电时间相同的几条线路。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工作,可在几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工作票在工作终结后保存三个月。第二节 查活制度第29条 工作负责人现场查活,应明确本班组各自范围内的电源(包括低压闭式围栏、用户双电源、自备发电、其他外来电源),交叉跨越、平行临近的带电线路,以及环境、道路等情况。根据
14、工作任务,绘制施工简图,制定现场安全措施。第三节 交底制度第30条 每日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票和施工简图,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工作任务、线路色标、停电范围、临近带电线路、安全措施、计划时间和质量要求等。第四节 作许可制度第31条 值班调度员对线路停电工作,必须在发电厂、配电室将线路可能来电的各方面都拉闸停电,挂好地线,并将工作班组、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事簿内,才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如不能挂地线时,调度员在发出许可工作命令前须向施工负责人说明。第32条 工作负责人必须得到值班调度员许可工作的命令,并重复命令无误(将接令时间、发令人姓名记入工作票)后,进行验电、
15、挂地线,向工作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注意事项后,才可以工作。第33条 与停电作业线路交叉的线路,如需停电时,也必须取得有关调度部门或用户值班员的许可工作命令,并重复无误,将接令时间、发令人姓名记入工作簿,进行验电、挂地线后方可工作。第34条 工作人员必须得到工作负责人“线路已经停电,挂好地线,开始工作”的命令,登杆作业人员拿到登杆证后,才允许等杆作业。 临近带电线路(含并行、并架线路等)的停电作业,应该对杆上的线路名称、杆号、色标无误后再上杆。低压线路停电可不核对色标,作业时应加强监护。 登杆证的底色应与当日工作线路的色标一致。登杆前一并核对。第35条 严禁约时停、送电。第36条 值班调度员不能直接向工作负责人下达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时,可经中间配电室用电话传达。上述三方必须认真记录,清楚明确,并复诵核对无误。第37条 填用第二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