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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工作职责1(二)农业机械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工作职责11、办公室22、管理股33、行政服务股4(三)农业机械管理局直属事业机构工作职责41、农机监理所工作职责42、县农机技术推广站工作职责5(四)农业机械管理局派出机构(中心农机站)工作职责6二 工作制度8(一)会议制度81、会议规则82、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103、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14(三)公文处理制度17公文办理流程图19(四)印章管理制度20(五)档案管理制度26(六)保密工作制度28(七)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30(八)财务管理制度34(九)公物购置、管理和使用制度42(十)公务接待管理制度45(十一)车辆管理制度4
2、9(十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54(十三)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57(十四)党务公开制度61(十五)政务公开制度67 (十六)信息务公开制度70(十七)党建工作制度821、民主生活会制度832、廉政谈话制度843、三会一课制度854、党员学习制度86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87(十七)效能建设制度871、岗位责任制882、服务承诺制893、限时办结制904、首问负责制905、一次告知制926、AB岗工作制937、离岗告示制948、责任追究制95一 工作职责(一)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关全县农机行业政策;引导农
3、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编制全县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工程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农机使用管理、农机行政执法。负责组织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农业机械的入户、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牌证发放、年度检审、农机事故处理、安全教育等工作。负责农机产品和零配件质量监督;负责农机维修、农机经营服务组织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3、指导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研制、普及、推广;负责农机行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负责农业机械化生产以及农机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4、负责组织指导农机行业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机化统计,发布农机化信息。5、负责
4、全县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机械化生产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经营活动,组织开展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6、负责全县农机化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7、负责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8、组织农业机械抗灾救灾、生产自救工作。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农业机械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工作职责1、办公室(1)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全县农机化方面的规章制度。(2)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信访、调研、信息、离退休老干部管理、车辆管理等行政后勤工作; (3)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全县农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申报工作;
5、(4)负责系统内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2、管理股(1)负责宣传贯彻农机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编制全县农机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农机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机化统计和农机信息网络建设。(3)负责农机市场监督管理,对农机修理网点实行行业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4)负责指导全县农机科研、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新成果的鉴定与开发;指导全县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及农机化社会服务。(5)负责组织管理农机跨区作业;参与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3、行政服务股(1)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
6、统一办理本单位所有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包括审批、审核、许可、注册、登记、年审、备案等相关事项。 (2)负责本单位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三)农业机械管理局直属事业机构工作职责1、农机监理所工作职责(1)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办法,并具体实施。(2)负责本县拖拉机和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3)负责本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转移、变更等手续。(4)负责本县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及安全教育工作。(5)实施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年度检验。(6)分析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7、7)负责本县农机事故的处理工作。(8)负责乡镇农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工作交流检查。(9)实施农机监理装备配备、自身建设、收取农机监理规费等工作。(10)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农机事故,定期报告事故统计报表及农机情况统计报表。(11)接待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来信来访。(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2、县农机技术推广站工作职责(1)主要从事新型、适用、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技术的开发、引进、试验、培训、服务与推广。(2)参与全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培训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3)承担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农机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组织相关技术和推广人员的培训;(4)参与农业项目中涉农机部分的项
8、目管理及技术服务工作等。(5)指导乡镇农机化技术推广活动。(6)负责农机化技术咨询工作。(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农业机械管理局派出机构(中心农机站)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业机械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2、负责辖区内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3、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无偿提供公益性农业机械应用技术的推广、培训等服务。4、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协助县农机监理所做好本辖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其他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5.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负责农机化宣传工作。6、培育、规范新型农机
9、服务组织发展,为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户的农机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对农业机械作业、维修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7、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农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二 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1、会议规则县农机局实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和全体职工(系统)会制度。党组会议:全体党组成员参加。根据会议需要确定办公室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重要指示和决定、农机化发展重要事项、人事、党务工作和其它需党组会议讨论事项。会议不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局班子全体成员、二级机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职主持,主要任务:研究安排阶段性工作
10、的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局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党组成员按工作分工召集和主持,主要任务:研究、协调和处理分管范围内的专门问题,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职工(系统)会:系统全体职工参加。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重要指示和决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职主持。全体职工会每年召开一至三次。各种会议由办公室统一筹备,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需在会上研究讨论的议题由局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提出,并提前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交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主任提请召开相关会议并拟发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和会议通知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后由办公室提前做好会
11、务准备。会议安排及会议材料一般由办公室提前发给参会人员,有关人员应认真作好参会准备,讲求会议实效。参会人员应提前进场,需提前离开会场必须征得主持人同意。因故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须向主持人请假并报办公室备案。与会人员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办公室要做好会议记录,拟写会议简报和会议纪要。各分管负责同志和局办公室要加大会后落实的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会议精神及时贯彻落实。2、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为全面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则。(1)农机局党组直接对县委负责,是县农机局的政治领导核心。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
12、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组织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和指导局党支部及群团工作。(2)党组会议必须坚持以下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实事求是原则;讲政治、议大事、顾大局原则;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对干部职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原则。(3)党组会议由局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局办公室主任列席党组会议,并作好党组会的筹备和记录。研究有关具体事项时,根据需要可通知相关同志列席会议。(4)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特殊情况下党组会议可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主持。(5)因工作需要,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参加人员除全
13、体党组成员外,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研究的议题确定其他参会人员。(6)党组会议实行集体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下列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县局的重要工作;审定需上报的重要文件、材料;审定依照权限在县局范围内执行的农机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的内部规章制度;讨论决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股级及股级以下干部的任免、调配、奖励、处分等事项;研究决定县局重大财务收支事项;其他需要在党组会议上研究决定的事项。(7)党组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议题、时间由党组负责人确定,会议前通知与会人员。(8)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全局的重要问题,事前应征求基层单位和群众意见。研究人事、经费等重要问题,有关职能科室应
14、在会前将初步方案向会议主持人汇报。(9)党组开会议事,要充分发扬民主。讨论中,“一把手”不首先表态,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自已的意见,经表决后作出决策。对于分歧较大的议题或者有重大问题需要核实的,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暂缓作出决定。(10)党组会议决定问题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一般采用口头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以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11)党组会议的决定事项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党组成员组织实施,党组成员应及时向党组会议或党组负责人汇报执行情况。
15、(12)党组会议一经形成决定,党组成员及有关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坚决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不得有公开违背党组决定的言行。因情况发生变化需变更党组决定的,必须经党组会议讨论同意。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的,党组成员可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党组负责人报告。(13)严守会议秘密。党组会议的决定,由会议指定人员按照会议规定的范围和要求传达宣布,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不得随意泄露会议内容。(14)党组定期检查分析决定执行情况。对模范执行、实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坚持组织原则、不落实党组决定的,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3、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我局的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局机关及全县农机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和程序化,特制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1)局长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