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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X水泥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编制:XX审核:XX批准:修改码:第。次文件编号:发布日期:2023年月日生效日期:2023年月日总则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6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8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1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4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17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19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23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3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3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39总贝I为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2、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汇编。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及合同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的管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单位和员工。公司各部门及合同方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本制度汇编由XXXXXX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提出。本制度汇编由XXXXXX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管理。本制度汇编由XXXXXX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1目的为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警示和告知工作,强化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
3、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及其他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1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是采用图形、线条、颜色、文字、信号或设置报警装置和通讯装置等,使作业人员产生警觉并采取防范措施。图形、线条、颜色、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2.2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护措施告诉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I。3术语及定义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
4、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
5、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4职责4.1公司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4.2工作场所中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4.3各职能部门应对生产现场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实施监督检查。4.4安全环保监察部和工会应当督促并协助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工作。5职业病危害告知5.1 应在工作场所醒目的位置设置职业危害防治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
6、援电话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内容,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应及时更新。5.2 综合部在新员工签订合同前,或公司员工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原工作的职业病危害不同的作业时,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5.3 安全环保监察部对每个新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应对措施应列入培训范围,使新员工了解和掌握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5.4 工作
7、场所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的培训,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5. 5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内容包括有害物质的名称、物化特性、健康危害、预防措施、应急措施、警示标识和指令标识等。6职业病危害警示6. 1存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6. 2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1)禁止标识:阻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其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2)警告标识:提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
8、形文字符号,其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3)指令标识:提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其基本形式是兰色圆形;(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其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5)警示线:提示工作场所控制区、监督区或者事故现场救援分隔的线带,其基本图形是有标识色和对比色相间的带状图形。6.3根据公司的工作性质,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1)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2)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示标识;(3)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
9、有害”警示标识。6.4在工作场所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化学品上,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6.5贮存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场所,应当在入口处和存放处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6.6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设相应的禁止标识。6.7维护和检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禁止标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目的1.1为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依法接受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以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特制订本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职业病危害申报。3职责安全环保监察部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10、的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4.1 公司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申报或变更申报,保持申报数据的最新、准确和完整。开展网上申报时,填完申报表及数据后打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单位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4.2 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4.3 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变更:(I)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
11、,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3)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4.4 若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4.5 公司网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登录名和密码应该妥善保管,随人员变动做好交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及申报备案资料应归档保存。4.6
12、管理5.1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委员会应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管,督促有关部门按时申报。5.2 公司工会有权对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实施监督。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刀I制度1目的为了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和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法规、知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宣传教育培训,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新员工、在岗员工及外来施工人员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3职责3.1 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计划,督促计划的实施。3.2各职
13、能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和实施。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4.1 利用公示栏、1ED显示屏、报刊杂志、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全员职业健康意识。4.2 各部门、专业、班组要利用岗前安全培训、工前安全交底、安全学习、班前班后会、现场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5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5.1职业病防治培训应包含如下内容:(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健康基本知识;(3)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工作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防和控制;(5)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
14、用品;(6)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7)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5.2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主要采取短期集中方式培训、内部培训和送出接受培训方式;采用课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邀请专家讲课等形式。5.3公司职业病危害教育培训主要采取内部培训形式,内部培训采用三级培训方式。(1)公司级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包括安全培训、消防培训、新员工(包括实习生)HSE入职培训等,由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2)部门级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包括安全培训、安全交底、安全学习等,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进行培训。(3)班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包括安全学习、班前班后会、现场岗位职业病危害
15、因素讲解等,由班组/专业负责组织进行培训。5.4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与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进行的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通过培训,使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对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职业健康自身管理能力和水平。5.5作业人员应接受公司每年定期组织的集中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个学时,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通过培训,让作业人员了解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掌握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熟悉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和预防措施,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5.6外来的临时工人,也要进行针对性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培训I,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伤害。5.7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5.8所有的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应做好记录,接受培训人必须签名,记录应归档并妥善保存。5.9公司应建立员工培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