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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学院报账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学院财务报销的管理工作,规范报销手续,保障资金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XXXX职业学院支出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基本要求及工作职责第二条各单位、部门配备一名报账员,具体负责组织本部门经费的管理和报账。第三条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财务管理、报账工作的领导,建立报账员工作制度,把报账员的工作纳入其本人岗位职责范围,要保持报账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人员调整须按会计工作交接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并报规划财务处备案。第四条报账员业务上由规划财务处负责培训、指导。规划财务处在制度规范、业务处理、职业道德等方
2、面对报账员举行定期或不定期培训,在业务改进、流程提升等方面定期或不定期与报账员进行座谈交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第五条报账员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第六条报账员是学院财务管理工作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求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熟练掌握学院财务报销制度、审批权限等财务规定。第七条报账员的工作准则:(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二)自觉维护执行学院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三)如实反映和记录本部门内部财务状况。第八条报账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一)负责办理本部门的报销业务;(二)负责办理本部门的原始单据的整理、归类、预审及传递业务;(三)负责
3、本部门报销统计,并与规划财务处核对账目,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四)负责向规划财务处提供相关报销信息,如:本部门银行卡卡号等;(五)负责本部门票据的领用、保管、核销工作;(六)负责本部门支出情况的统计分析,出具分析报告;(七)负责将本部门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院统一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开银行账户,不得未经批准进行收费,不得隐瞒收入,不得私设“小金库”;(八)配合完成规划财务处及上级有关财政、税务、教育等部门布置的其他财经工作。第三章报账工作流程第九条预审原始单据。原始单据包括从外单位收到的各种发票、明细,单位自制的报销凭证。(一)真实性审核真实性审核包括原始单据(即各种票据)本身是否
4、真实及其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真实两个方面。即确定票据本身是否虚假,是否存在伪造或涂改等情况;是否有巧立名目、虚报冒领等情况。(二)合法性审核合法性审核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审核经济业务内容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有违反财经制度的现象,是否符合有关的审批权限和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标准,是否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滥发钱物。此外,还包括对票据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即所取得的票据必须是由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票据。(三)完整性审核1、审核票据内容的完整性:审核各种票据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准确,是否填写了经济业务事项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日期等;票据上是否加盖单位的财
5、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是否准确填写了接受单位的名称(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审核票据手续的完整性:购买实物的票据,是否附有购物明细或购物清单;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是否进行了政府采购;购买固定资产的,是否到资产管理与后勤服务处进行了登记;各部门的票据在送达规划财务处报账前,有关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等是否均已签名(发票上经办人必须签名)。(四)正确性审核审核票据的摘要和数字及其他项目是否准确,数量、单价、金额、合计数的计算有无差错,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等。凡涂改过的原始凭证均视为无效凭证;原始单据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新开具或按规定更改。第十条整理原始凭证,填写报销单报账员对预审合格的原始单据进行整
6、理,并按经济业务的性质进行归类,核实票据的张数,不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各种报销单不得随意涂改、刮擦、挖补。第十一条办理审批签字手续报账员应严格按照学院签字审批流程经各级审批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持票据到规划财务处进行报销,对审批不全的票据,规划财务处有权退回不予受理。第十二条报账员报账流程学院实行网上定期报销制度。(一)查询部门经费余额,确保支出项目有足够余额;(二)报账员收集并初审报销单据,网上填报报销单并送审。(三)网上签批流程结束后,根据规划财务处下发的通知将报销单据送出纳报销。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三条报账员在受理经济业务和原始凭证后,应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时进行预审,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划
7、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不得积压;会计资料须及时传递,不得廷误。第十四条报账员应严格执行规划财务处会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第十五条报账员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使用规定,严禁转存、挪用和私借现金。结算资金应及时交付相关经济业务经办人。第十六条对于各部门的报销业务,规划财务处仅受理报账员提报的凭证审核及报销业务,不再受理外单位及非报账员提报的业务。第五章考核奖励第十七条在进行年终考核时,各部门应将报账员的工作内容纳入本人的业绩考核范围。第十八条学院年底对各部门财务工作及报账人员进行评比,评比结果纳入部门考核,并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规划财务处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